大龄女子遭遇小鲜肉猥亵,女子称他年轻,我不吃亏

礼乐共读 2023-08-13 11:09:20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一女子在遭遇强奸之后,竟然坚决不让报警,表示对方比自己小,还长的帅,其实是对方吃亏了!

45岁的女子周某在街头开了一家饭馆,生意也非常不错,基本上要忙到晚上11点多。

有天晚上女子周某从饭店回来,在经过一片小树林的时候,和一名男子李某擦肩而过。

因为正值夏天,周某穿的衣服并不多,李某见周某长的也挺漂亮,一时间竟然对周某产生了歹意。

于是他偷偷的尾随在周某后面,趁着周某不注意的时候,背后一把抱住周某。

表达出对周某的爱意,但是被周某拒绝了。但是李某并没有放弃,而是不顾周某的反对,强行逼迫周某发生了性关系。

当天晚上,周某回到家中的时候,其丈夫见周某心神不宁,于是便追问发生了什么事,但周某一直不说。

最后,丈夫不停的询问,周某才说出了实情。

周某的丈夫十分生气,表示必须将歹徒绳之以法,于是正准备报警,希望能够通过警方的协助,将歹徒抓捕起来。

但是周某却很生气,一把拦住丈夫,不允许他报警,表示对方的年龄很小,而且长的那么帅气,其实是对方吃亏了,自己占了便宜。

面对妻子如此的思想,丈夫根本说不清楚,只能够摇头叹息,当做此事从来没有发生过。

原本以为这件事情就这样过去了,结果让周某没有想到的是,没过几天,李某又出现在自己面前,再一次伤害了自己。

让周某很是生气,觉得李某不能够仗着自己帅气,年龄小就如此的胆大妄为,必须应该受到相应的惩罚,于是她选择了报警。

警方在调取了路边的监控以及走访之后,确定了犯罪嫌疑人李某,并且第一时间将其逮捕归案。

李某对于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那么,在这起案件当中,李某到底所犯何罪了?

通过上述案件,我们可以看出来,李某与周某并不认识,只是一次偶然的擦肩而过,李某对周某做出违法之事。但周某并没有选择报警,最终导致李某胆子越来越大,没过多久,对周某进行二次伤害。

根据我国法律,对于强奸罪的定义,指的是在违背女性意愿的情况下,通过威胁,恐吓等方式,强迫女子发生性关系,这样的行为属于强奸。

犯有强奸罪者,一般会被判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由此可见,李某两次伤害周某,这样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强奸罪。必然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通过这起案件,也让我们深刻的感受到,如果一味的对于敌人太仁慈,其实就是对于自己的最大伤害。

也遭遇到了不公平的对待时,或者遭遇到伤害时,一定要及时的选择报警。

对于此事你怎么看呢?你觉得周某的做法对吗?都来说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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