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读中国农耕史之十三:南宋中晚期国势倾颓下的一曲民生悲歌

千易乡村 2025-02-04 17:36:40

北宋后期,“不抑兼并”政策的弊端逐渐显现。土地兼并日益严重,大量农民沦为佃农,贫富差距急剧拉大,社会矛盾不断激化。财税政策执行中也出现问题,商税征收存在贪污腐败,对商业活动过度干预,阻碍商业发展。

靖康之变后,南宋偏安江南。南方土地肥沃、水网密布,具备发展农业的优越条件。南宋初期,为恢复经济,延续北宋部分政策,鼓励垦荒,对新垦土地给予优惠,推动了江南地区的土地开发。但随着时间推移,土地兼并问题愈发严重,官僚、地主和富商利用权势与财富大肆兼并土地。政府虽有抑制兼并的意图,但执行力薄弱。例如,原本限制官员占田的“限田令”,在实际执行中,官员通过各种手段规避限制,将大量土地纳入囊中。地方豪强大族也与官府勾结,压低地价强买农民土地,致使大量自耕农沦为佃农,失去土地的农民不仅经济上陷入困境,还丧失了基本的社会地位。

南宋中晚期,在内外交困的局势中,土地政策与财税政策陷入严重困境,对农业、农村和农民产生了毁灭性的打击,成为南宋走向衰亡的关键因素。

南宋中期,土地兼并现象已愈演愈烈。随着政治腐败的加剧,官僚、地主和富商利用权势与财富大肆兼并土地。政府虽有抑制兼并的意图,但执行力薄弱。例如,原本限制官员占田的“限田令”,在实际执行中,官员通过各种手段规避限制,将大量土地纳入囊中。地方豪强大族也与官府勾结,压低地价强买农民土地,致使大量自耕农沦为佃农,失去土地的农民不仅经济上陷入困境,还丧失了基本的社会地位。

到了南宋晚期,土地兼并近乎失控。皇室、外戚带头兼并土地,形成庞大的庄田体系。如理宗时期,贾似道推行“公田法”,初衷是为了回买大地主超额土地,作为公田出租以充军饷、平抑物价,但在实施过程中,却沦为对中小地主和自耕农的残酷掠夺。不管土地肥瘦、价格高低,一律按低标准强制收购,许多中小地主因此破产,自耕农更是苦不堪言,严重破坏了农村的经济结构。

财税政策在南宋中晚期同样弊病丛生。中期开始,为弥补庞大的军费开支和维持统治阶层的奢靡生活,赋税种类不断增加。除了继承北宋的两税、商税等常规税种外,新增的经总制钱、月桩钱等杂税成为农民沉重的负担。经总制钱巧立名目,对各类交易征收高额税费,从日常买卖到田宅交易,无一幸免,严重抑制了民间经济活力。月桩钱则是为了供应军饷而设立,要求地方每月定额上缴,地方官员为完成任务,肆意摊派,不管百姓是否有能力承担。

南宋晚期,财税体系更是濒临崩溃。为解决财政危机,政府滥发纸币“会子”。由于没有足够的准备金,会子不断贬值,物价飞涨。农民手中的财富迅速缩水,卖粮所得难以维持生计,而缴纳赋税却需更多的货币,导致农民生活陷入绝境。同时,商业税征收愈发严苛,关卡林立,商人的经营成本大幅提高,商业活动受到严重阻碍,农村的商品流通也陷入停滞。

在土地与财税政策的双重压迫下,南宋中晚期的农村经济全面衰败。农民失去土地后,生产积极性受挫,农业生产大幅下滑,粮食产量锐减,饥荒频发。农村人口大量流亡,村落破败,曾经繁荣的乡村景象不复存在。而城市经济也因农村市场的萎缩和商业的凋零受到重创,整个社会陷入动荡不安。

南宋中晚期土地政策与财税政策的失败,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政治腐败、官员贪污使得政策在执行过程中严重走样,统治阶层的短视与贪婪,只图眼前利益,不顾民生疾苦。这些政策不仅破坏了经济基础,更动摇了南宋的统治根基,最终导致南宋在风雨飘摇中走向灭亡,为后世敲响了深刻的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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