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梃击案”又称“梃击谋杀案”,是明朝历史上一起极具争议的事件,涉及到宫廷阴谋、权力斗争和正义之争。
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五月初四日,有一不知名男子手持木棒,闯入太子朱常洛居住的慈庆宫,企图行刺,在守门太监的阻拦下,男子未能进入,挥棒击伤守门太监三人。经审讯,男子名叫张差,原是郑贵妃手下的一名内监,“有言贵妃与举人争事者,恃有宫保(指郑贵妃之父郑国泰)为奥援,欲耸弄构陷太子”。后又供出系受郑贵妃手下太监庞保、刘成“指使”。当时两人已被“搒掠”,屈打成招。神宗朱翊钧的处理意见是三案并处,将张差、庞保、刘成俱发往法司,又在慈庆宫前将张差处死,“不须从重论决”。同时,又令其子朱常洛将庞保、刘成“重加审究”。当时就有人指出:“若非慈圣(皇太后)思虑深远,则皇国事未可知矣。”这桩谋杀案轰动京师,“举朝皆知其冤”。
东林党人上疏力争“梃击”一案的和平解决。主审此案的浙江人沈一贯、刑部尚书黄克缵都是阉党成员,他们怀揣圣意,一心要将此案办成铁案,最后以疯癫罪处死张差了事。东林党人对此表示异议。礼部侍郎刘楚先提出应将庞保、刘成两人送司法衙门,“令法司再加严审”,以便使案件“奸谋立见”。而兵科给事中王之寀则以“册立(太子)未决”,“奏请(皇帝)速决大计”。以“讲官(杨涟)手揭(奏疏)首建内操(太监内操)议”,“怒而几决”。东林党人如此动作的目的很清楚:要求皇帝以国事为重,速决太子人选,以便实现国家长治久安;而不可因“梃击”一案伤害储君,导致“中外危疑”。事实上,“梃击”一案发生后,“中外危疑”的言论一度甚嚣尘上。
当时身为东厂厂主的魏忠贤与郑贵妃关系密切。他见皇上对此案颇多顾忌,便欲趁机兴风作浪。他指使亲信太监涂文辅等“遍播谣言”,“以为皇上当日即杀差,太子当日即册立,犹可全身利国”;并妄称“皇上万机余暇,亦必看《三朝要典》”。“看《三朝要典》”一语正击中神宗的要害。原来自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以来,神宗一再降旨追夺已被论死的大臣王之寀等人的官衔谥号,严禁翻案。而今,“梃击”一案牵涉到太子与郑贵妃的关系,直接影响到皇室内部的稳定。这等于说,他二十多年来苦心孤诣地维护着的父皇权威的举措却在不经意间受到了公开的挑战。因此,“览疏(指王之寀疏)大怒”,“切责(之)为民”。当时“群臣交章论救(王之寀)”,但神宗“皆不纳”。
就在王之寀被贬谪的同时,“给事中章守诚言”也以反对处理“梃击”一案不公而遭到贬谪。守诚上疏皇帝道:“陛下怒楚先言,而不知楚先所言乃两可之间。夫使保、成送法司而张差拘不决,未为两可;将听其三人以非命死,而舍独不决之一凶手而归之法理乎?此不可者一也。使保、成送法司而张差拘不决,未为两可;将信其三人以非命死,而舍昭昭在耳之国体而必信必据乎?此不可者二也。夫两可之间无以处之,则莫若据楚先之言以处之。”然而,“上(指神宗)恶其摇局”,将其贬为平民。
尽管如此,“梃击”一案仍无最终结论。“给事中来斯行……奏:‘审差真疯颠无有主使者’,不报。”
直到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十月十三在“梃击案”发生后,东林党人积极参与其中,力图将此案和平解决,以维护国家的稳定和长治久安。然而,魏忠贤及其党羽却借机兴风作浪,意图制造混乱。
当时,东林党人杨涟上疏神宗皇帝,指出:“皇上因循岁月,至今大故(指“梃击”一案)未决,悠悠岁月,恐启窥窃之渐;皇国事重,不暇从容,速当立定,以息目前。若迟之又久,善为议者多端。” 杨涟指出,“梃击”一案已经成为国家大患,必须尽快解决。他请求神宗皇帝速立太子,以安定人心。
然而,魏忠贤却指使亲信太监涂文辅等散布谣言,称“皇上当日即杀差,太子当日即册立,犹可全身利国”。 魏忠贤的目的是要神宗皇帝处死张差,以维护皇室的尊严和稳定。
面对魏忠贤的挑衅,东林党人并未退缩。给事中章守诚上疏反对处死张差,指出将导致“两可之间无以处之”的局面。然而,神宗皇帝却对这种摇摆不定的态度感到厌恶,将章守诚贬为平民。
尽管如此,“梃击案”仍然没有得到最终的解决。直到万历四十五年(1617年)五月二十九日,“奸党(指东林党人)名衔始定”,神宗皇帝才下令将张差处死,并处死庞保、刘成二人。这一决定显然是在魏忠贤的压力下做出的。
“梃击案”虽然得到了解决,但是这场风波却给明朝带来了深远的影响。一方面,这场事件加剧了明朝宫廷内部的矛盾和纷争,使得政治局势更加动荡不安;另一方面,这场事件也凸显了东林党人在政治上的影响力,为后来的政治斗争埋下了伏笔。
此外,“梃击案”还对明朝历史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此案发生后,东林党人和魏忠贤之间的斗争愈演愈烈,成为了明朝末期政治斗争的主要矛盾之一。这场斗争最终导致了明朝的灭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