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把一切都上升到哲学的高度或许会显得有些虚无缥缈,但是纵观如今的社科理念当中,实际上关于品牌哲学的讨论并不多。“无尖不商”被演化成了“无奸不商”,似乎在表示着一切与商业有关的都不该在讨论“道德价值”,而其实,当我们去评价一个品牌、去接受一个品牌的时候,我们所接受的就是这个品牌的道德价值。
有观点认为道德价值并不是一个经济学领域的概念,因为道德价值并不容易被量化考核,它所表现出的是一种公众认同感——从这一点来说,道德价值似乎更接近伦理学方面的概念——但是实际上,消费者之所以会为了品牌的存在而成为品牌消费者,对道德价值的认同恰恰是核心原因。

在之前的《获得“品牌消费者”》系列文章当中,我曾经提到“获得品牌消费者”即是“让消费者成为品牌的粉丝”,从底层逻辑来看,粉丝这个概念的存在,就是缘于“对道德价值的认同”。粉丝迷恋偶像,从表现上来看可能是因为偶像唱歌好、演戏好、相貌好……,但是如果考虑“人性”的话,其实所有粉丝之所以成为粉丝,是因为他们认为“喜欢、支持自己的偶像”是一件“道德正确”的事情。
在人类的正常思维当中,每当要做出选择或者决定的时候,都需要给自己一个理由。事后看来,我们都会发现这个理由是非常感性甚至是否非常主观的,但是在这个理由出现的那一瞬间,我们都会认为这个理由不但充分,而且一定也包含了道德取向上的“完美”。消费决策也是如此,在消费时,我们“感性地觉得自己很理性”,而在选择消费品时,我们会优先选择那些我们认为价值观与我们一致的品牌。

作为无形资产的组成部分,品牌价值并没有一种可以绝对量化的计算方式,所以,品牌资产除了在金融市场上需要资金方的认可之外,在消费端更主要的是要得到消费者的“价值共识”。如果这种价值共识来自于对于性能、价格、服务……等方面,那么这显然是关于产品的描述,而到了品牌方面,其实我们完全可以把价值更多地理解为“道德认同”。
有一个非常普遍的例子可以来描述人们对于品牌“道德价值”认同的概念,那就是关于品牌代言人的“约束”。我们通过媒体经常可以看到当一些品牌代言人出现劣迹的时候,品牌方会在第一时间解除“品牌”与“代言人”的捆绑关系,这种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成为了大众判断“代言人劣迹”是谣传还是实锤的依据。如果品牌方与代言人只是寻求在形象上的合作的话,为什么要那么在乎代言人在道德层面的表现呢?

人类社会道德观的建立来源于“绝大多数认同”,而在媒体科技已经无比发达的今天,消费者可以在第一时间知道品牌方在对待道德准则方面的态度,从而判断品牌方的道德观是否与自己相符,这会从根源上塑造或削减品牌凝聚力并增加或减少品牌资产的体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