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李笑来有关个人商业模式的一段话,很受启发。他说:其实人的发展就跟公司的发展是一样的,也是有商业模式的。一个人的商业模式,就是他“售卖”自己时间的方式。按照这个定义,个人商业模式可以分为三种:
第一种,同一份时间出售一次;
第二种,重复出售同一份时间;
第三种,购买他人的时间再出售。
初次看到,很多人可能不太理解,我举下面几个例子大家可能更好理解一些。
部分打工族的商业模式
第一种个人商业模式:“同一份时间出售一次”是大多数人的商业模式,就是大部分打工族都是这种商业模式,为什么是大部分,等会我们说第二种商业模式的时候再谈。对于大部分打工族来说,我们进入到一家企业,将自己的时间“卖”给老板,然后老板按月给你发工资,每个月只发一次,也就是说,你的时间就只利用了这一次,不会有第二次了。你每天上班8个小时,每天赚300块,你8个小时创造的财富就是300块,不会再创造多余的财富和收入了。
内容创业的商业模式
第二种个人商业模式:“重复出售同一份时间”是部分打工族和很多内容创业者的商业模式。其实有些打工族是可以重复出售自己工作时间的,比如说设计师,你设计的某一种产品成熟以后,除非改进,不然就可以一直给你所在的公司创造效益,而在这期间你需要做的就是改进产品或者是闲着亦或是开发新的产品,即使你闲着,老板照样给你发工资,也就相当于“重复出售同一份时间”。
同样,“重复出售同一份时间”的个人商业模式还适用于内容创作者,比如说作家。你出版了一本书,每卖一本书就能给你带来收益,如果你的书一直热卖就一直能给你带来收益,有很多作家都是一本书吃一辈子。比如说李笑来老师十多年前写的一些英语辅导书籍到现在还是畅销书,他只是在十多年前花了几个月的时间写了这几本书,但现在依然还在给他创造财富。此外,还有影视作品、歌曲等等都是一样,同样也有一些歌手或者是演员靠一部作品吃一辈子。
老板的商业模式
第三种个人商业模式:购买他人的时间再出售就是老板们的商业模式了,老板雇佣员工,就相当于购买了这些员工的时间,员工在上班期间创造的价值就直接给了老板,然后老板用较低的价格购买了这些价值然后卖出,赚取差价,其实就相当于低买高卖。
发展首选后两种个人商业模式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第二种商业模式和第三种商业模式给人带来的收益更大。所以我们一开始就要往这两种个人商业模式上靠,这样才能给自己带来更高的收益,说到底就是培养自己的创造能力和商业意识,也最容易实现财务自由。
打工族该咋办
无论是作家也好,内容创业者也罢,甚至是一些高技术工作,都是有门槛的,不是人人都会从事那些工作。可能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可能一辈子都在打工,永远也跳不出第一种个人商业模式,那这部分人就没有希望了吗?对于有些工作来说,确实也没啥办法,比如说流水线上的工人,基本上班期间一点私人空间也没有,这种就真没有办法了,毕竟这种工作一点弹性也没有。而工作弹性比较大的机会就更多一些。
比如我有个朋友是给超市送货的,基本上每天跑哪些超市都是有数的,工作的弹性比较大,有时候半天就送完货了。而他利用剩下的空闲时间去养鸟了,还搞的绘声绘色,现在养了几百只鸟,贵的一只上千元,同时他还利用网络进行营销,现在的通过卖鸟的收入已经超越了他的本职工作,这就是在本职工作之外趟出了一条路子。同样地,现在很多上班族利用业余时间搞搞自媒体,运营一下短视频,说不准就能火了,这也是一种思路。
或者可以将自己的一技之长做成付费课程,这样也能赚不少钱。前几年付费课大火的时候,也有不少人靠卖课实现了财务自由。其实很多技能在你看来或许很普通,但是其他人可能就很需要。比如说我之前关注的一个做加工中心编程的,谁能想到他能将加工中心编程的方法做成视频卖钱呢。从原理上来看,任何技能你都可以做成付费的课程去售卖,这样你就实现了“同一份时间出售一次”到“重复出售同一份时间”的跨越,或许就能逆袭成功。
坚持和积累很重要
做任何事情都需要长期的学习和积累,很多人都是结果导向,也想在本职工作之外开辟一条新的赛道,但做了一段时间后发现没有收益或者收益甚微,就不做了,这样自然也不太行。当年明月刚开始也是在博客上写《明朝的那些事儿》系列,也是坚持写了好久才被出版商发掘,一跃成为作家富豪榜上的常客。
当然了,要开辟一条新的赛道,个人感觉兴趣也蛮重要,毕竟前期没有收益可能会极大的打击你的积极性,让人很难坚持下来,这个时候兴趣的重要性就体现出来了。比如说当年明月当初在博客上写《明朝的那些事儿》就是兴趣驱动,就是想把自己平时积累的一些历史知识通过网络分享给大家,也没指望它能赚钱,毕竟他当时是公务员,收入还过得去。依靠对历史的喜爱,对历史的兴趣,当年明月坚持了下来,最后量变产生质变。
其实互联网时代,让我们跨越个人商业模式更加容易了一些,原则上来说每个人都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找到最适合自己的,售卖自己时间的方式。最后,套用李笑来老师的一句话:把当下作为新的起点,开始积累,着眼未来,活在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