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菜农为30元报警求解决,我只说了一句话,纷争平息

修为之士 2023-10-05 23:17:59

2007年,我在团场派出所干治安员,下片区登记信息、值班执勤、处理纠纷以及接处警等等,这些都是我的工作内容,每天非常繁忙。

当时,基层派出所的工作业务主要有这么几个:

一个是人口管理,包括暂住人口、常住人口的管理,以流动人口和暂住人口为主,平时片区的治安员和民警都要走访入户,核查登记好人员信息。

外来人员必须要办理暂住手续,一户都不能漏,基本要求是登记率达到99%以上,把登记好的信息上报后进行比对。这项工作是基础工作,也是片区民警和治安员的日常基本工作。

第二是民事调解工作。每个月各片区都有不少矛盾纠纷需要民警和治安员进行调解解决。

治安案件中民事调解部分也是一项工作内容,调解不成的案子,可以到劳动仲裁部门或者上法院民事调解庭进行解决和判决。

一般的民事纠纷在治安员或民警的用心调解下一般都可以解决。

第三项业务是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的处理,这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能和知识,需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条文条款来进行案件的处置,避免差错出现。

当然,民警和治安员还有其他比如接处警、外出执勤、安全防范等工作任务。有时一个人同时要身兼多种工作。

今天要说的是经我手调解的一起民事纠纷。

那天我正在派出所值班,值班民警带回来两个菜农,到了值班室了,两人还在不停的吵闹,压根没有停下的意思。

听他们口音好像都是从老家来新疆的河南人,民警因为有其他事要办,便安排我做调处。

我先劝他们俩保持安静,先消消气,然后逐个询问争执发生的原因和具体情况。

最后把他们两个人说的话合到一起,我才明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早上天还没亮,两家人就赶到蔬菜批发市场准备批菜,大家都不容易,都开着自家的三轮摩托车拉着菜,因为天黑,一方在开车路过对方的摊位时,不巧把对方的一筐西红柿碰翻了,并且准备卖的西红柿被车轮还碾压了一部分,这就起了矛盾。

对方让他赔,他却认为筐子在路中间放着,放的位置不对,碰了不是他的责任,应该由他自己负责。这样两人就争吵起来,还报了警要求给解决。

搞明白事情的真相后,我问了受损的一方要他给你赔多少钱合适呢?他说也就值个30元钱。

我说这样吧,在这个问题上面,你们两个都有责任,你们俩不妨各让一步。让他赔你25元,这件事就了了,你们看行不行?

两个菜农先后说:“不行不行,坚决不同意这个方案”,一个说一分都不能少,另一个又说一分都不赔。

这时,我脑海里浮现出了另一个方案,这个方案是那两天我在看关于警察内容的电视剧时学到的,我想这时可以用上。

我对受损失一方说,干脆这样,你的损失我赔了,你们也不要为这事耽误干活了,赶快回去吧。说着,我把30元现金往他手上递去。

这位菜农却连连摆手说:不行不行,我坚决不能要。哪能让你赔呢?

另外一方这时也急了:不行不行,不能让你赔,我给他赔,我给他赔。

这时,受损失的一方却突然说,好了好了我谁也不让赔了,我走了。当时我主要是听着他说的话太不中听,态度也差劲,一时气愤才要求报警赔偿的,其实这也不算个啥事儿。

我趁热打铁对另一方说,赶紧给人家赔礼道歉吧,以后再别这样了。

他赶紧追那人去了,一场纠纷终于调解完成。

其实,群众之间不少小矛盾纠纷都是因为双方在气头上或者是说了不该说的难听话导致的。

经过我们调解,气消了,双方互相谅解了,问题也就不存在了。

自从我从事这项工作以来,曾接触到很多这样的案例,最终都被成功调解,没有解决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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