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口述历史(wzuoralhistory)
作者 | 王成志
编辑 | 葛帮宁
| 编者按
当地时间2024年8月4日凌晨2时33分,著名物理学家、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李政道教授因病医治无效,在美国旧金山家中去世,享年98岁。
1956年,李政道与杨振宁一起提出弱相互作用中宇称不守恒的论断,翌年经实验验证,于1957年获得诺贝尔物理学奖。但其后,这对物理学界双子星却从合作走向决裂,其恩怨是非,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李政道口述回忆录》(Reminiscences of Tsung-dao Lee,Oral History)或许能部分还原这段恩怨。
哥伦比亚大学(简称“哥大”)收藏的与中国有关的口述史研究资源特别丰富,但由于各种原因,较深地了解、研究和使用这些资源的人却不多。《李政道口述回忆录》便是其中之一。该回忆录的口述录音访谈为1963年,定稿为1964年,存藏近半个世纪(至2008年),却几乎无人知晓。
《李政道口述回忆录》源于哈利特·查可曼(Harriet Zuckerman)女士录音采访李政道,后据录音带整理、转录而成。查可曼为哥大社会学博士,曾担任社会学系教授兼系主任,后为哥大荣休教授、美国知名的安德鲁·梅隆基金会(Andrew W. Mellon Foundation)高级副总裁,发表和出版大量学术论文和著作。
1963-1964年,查可曼承担哥大“诺贝尔奖得主论科学研究”(Nobel Laureates on Scientific Research Project)口述史工程。该口述史工程共录音采访数十位诺贝尔奖得主。当时,李政道为哥大物理系教授。
李政道、杨振宁在1950年代亲密无间、合作研究,迸发出巨大的原创力,科研成就辉煌。但好景不长,1962年,两人合作破裂。1963年10月24日,查可曼在哥大物理系办公室,就科学家之间的合作关系与科学研究,录音采访了李政道。
《李政道口述回忆录》篇幅不长,为英文打字文稿,仅20余页,但内容却相当丰富,主要探讨与合作研究和科学发现相关的议题,具有较深的历史内涵和较广的普适性。其中对于李政道和杨振宁的合分,有一些很有意思的、别处见不到的、中肯的评论,与后来常见的评述大多完全不同。
随着时间流逝,这份文献的纸张变得有点黑黄,但内容至今依然发人深思。
长期以来,帮宁工作室致力于中国汽车人口述历史,并推出相关报道、撰写出版十余本相关书籍。期间,这份《李政道口述回忆录》给我们带来很多启示,并在今天这个特殊的日子里刊出本文。
本文仅就为人师表与学术道德、李杨合作与破裂、科学研究与追求荣誉等3个方面进行分析,选自《鲜为人知的<李政道口述回忆录>探析》一文,帮宁工作室略作编辑。原文刊载于《自然科学史研究》2009年第28卷第1期第1~11页。作者王成志,安徽金寨人,博士,哥大东亚图书馆中文部负责人。
▲哥伦比亚大学收藏的《李政道口述回忆录》网页
为人师表与学术道德
李政道在芝加哥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时,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物理学大师费米(E. Fermi,1901年-1954年)为其导师。访谈先从费米与李政道的师生关系和合作开始。
李政道回忆说,他一有问题要解决,即去与导师商量,自己所攻的学术问题,是自己选定,不是导师指定。而且,他一般每周与费米见面交谈讨论一次。
李同意:“与费米讨论物理,就如同与网球冠军打网球,让你打出平时打不出的好球(talking to him about physics was like playing tennis with a champion tennis player, that you wouldmake shots that you wouldn't ordinary make)。”
几十年之后,李政道依然对每周会面讨论津津乐道:“他经常让我就某个课题考虑一下,并查阅一下有关文献,过一个星期给他一个演讲。”
可是,观之今日的博士生教育,不管是在大中华地区,还是在北美地区的高等学府,博士生导师与学生每周见面讨论一次,让学生能独立思考和选定问题谈何容易?
纵使美国常春藤名校的博士生导师,也常有让学生廉价为自己打工、协助自己的研究课题的。有的人文、社会科学的博士生导师,半年难与学生见面一次,平时对学生几乎是不管不问。
导师与学生合作研究,共同署名发表研究成果,则一起分享荣誉、名利。或者,如果数据、成果有假,则自然应一起面对失误、耻辱,甚至惩罚。署名与否,排名先后如何,如何承担相关的责任、义务,长期以来,一直是很现实的复杂问题。
这些与学术道德有关的问题,古今中外、世界各地都有。但是,从访谈中看出,李政道在约半个世纪以前,就已在这方面订下指导、帮助学生和严格维护学术道德的清规戒律。
问:你与你这里的学生如何?你如何指导他们的研究工作?
李:我总是定个规矩,我会帮助他们,但是,他们不得不自己署名写论文。我一向拒绝在与学生合作的论文上署上我的名字。(I always make a rule that, although I willhelp them, they should write under their name. I generally refuse to put my name on ad joint paper.)
问:通常,他们想要列上你的名字吗?
李:虽然我对学生的论文有贡献,想法一直是我的,有时甚至到具体操作上,但我想我要帮学生一些忙。
问:通常论文署名不列上你的名字?
李:对。
问:你是否认为,如果你署上名字,这篇论文就会得到更多的关注?
李:我倒愿说,得到关注与否是因写的内容而定。或许,另一个方面,对其他人来说,学生的东西不大有价值,可能他们一直这样认为,但那是学生第一次发表论文。
李政道认为,作为导师,纵使学生论文的思想源于自己,甚至到具体演算、实验操作都直接得益于自己的指导和帮助,而且,学生也要求他在发表的论文上署名,他都会坚决不署名,绝不含糊。
如今,从新闻和科研媒体曝光的一些案例看,中国高等院校有些博士生导师,当指导的学生论文要发表,不管对论文是否有贡献,总是加上自己的名字,而且常将自己的名字列为第一作者。一旦论文被发现数据有假,或论文涉嫌抄袭,则又多是百般辩解,尽力摆脱干系。对照之下,李政道与这些博士生导师实在是天壤之别。
查可曼问到,如果李政道也署上名字,学生的论文是否就会得到更多的关注?言下之意是,导师参加署名,也在帮学生争取发表机会和提高论文知名度。而这,正是很多研究生导师视作好意帮助学生的重要方式。
李政道回答,论文得到关注与否是由论文的内容而定,而不是其他因素。这一明确回答表明,李政道指导、帮助学生,非常有原则,原则第一,人情代替不了原则。他知道有些人会以为学生发表的论文价值不大,但他认为,学生独立署名、首次发表的论文意义不同。
可是,在与同仁,包括博士后进行合作研究、做出贡献、发表研究成果时,李政道认为,当然应该一起联合署名。而且,论文合作者共同署名一般应当以名字姓氏字母顺序先后来署名。
合作者发表研究成果时,有很多充分的理由应该如此联合署名。这些理由包括——每个合作者对论文都有性质上平等的贡献;物理学界合作者联名发表论文的一般学术惯例是这样的。
李杨合作与破裂
论文合作者应以名字姓氏的字母顺序先后来署名,看似简单和平常,却似乎成为中止李政道、杨振宁近乎完美的合作研究,和后来彼此交恶、争论不休的导火索。
杨振宁和李政道先后于1946年入芝加哥大学读研究生,见面熟悉,成为好友。两人一度亲密无间,合作研究成果辉煌。特别是1956年,两人合作写出关于宇称不守恒的惊世论文,1957年因此同获诺贝尔物理学奖,举世瞩目。
两人联名发表论文始于1948年,合作中止于1962年,前后共联名发表30多篇学术论文,其中包括发现宇称不守恒定律。两人合作的成功,让世人称奇羡慕;两人交恶、合作破裂,争议不止,也让人大惑不解、深为惋惜。
导致友谊破裂、合作中止和争论不休的比较突出的事件主要是——
首先,1962年,美国《纽约客》(New Yorker)杂志发表两人认识,但与李政道关系稍密切些的物理学家伯恩斯坦的长文“A Question of Parity”,写两人传奇般的友谊、求学、合作和贡献,以及受惠于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的熏陶和影响。
李政道认为,此文只是一篇侧记文章,对李和杨都有褒扬,所以认可标题的中译文为《宇称问题侧记》。可是,杨振宁自看到文章清样时即认为,文章标题一语双关,标题中译文可为《平等的问题》,由于文章中提到两人时多为“李和杨”,而不是“杨和李”,故认为该文内容暗示合作不平等,实际是抑杨褒李,故深感不满。
两人由此逐渐交恶,彼此同意中止合作,但决裂基本没向世人公开。
其次,1983年,为庆祝杨振宁60岁生日,英文版《杨振宁论文选集》出版。杨通过加评注,首次向世人披露两人合作破裂情况,强调两人合作研究时,包括发现宇称不守恒定律,杨为主、为先,李为辅、为后。杨旨在写出他认为的历史真相。
李读后,非常愤慨,认为是歪曲历史,抑李褒杨。于是写出《破缺的宇称》,后公开发表于1986年出版的《李政道论文选集》中,重点写宇称的破裂和李杨友谊的终结,并将1962年的决裂细节公之于众。李旨为维护他所认为的历史事实。
由于《杨振宁论文选集》评注涉及1962年前,特别是芝加哥大学读研究生时,两人的交往、合作及随后的情况,李又写出《往事回忆》一文。该文主要回忆与杨振宁读研究生时的学生生活,和发现宇称不守恒定律的经过,但重点仍在纠正李所认为的杨的谬误,并反思两人的友谊和合作。
十几年后,李杨之争似乎大致平静下来。但到1998年,《杨振宁论文选集》中文版《杨振宁文集》由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披露李杨之争于华文世界。李虽很介意、恼火,但没有著专文回击。
但到2002年,中国台湾出版中国时报记者江才健著,陈省身和李远哲作序的《规范与对称之美:杨振宁传》,又启战端。
江著第七章“分合李政道”,多以杨及其同事、学生、朋友之口,回顾杨李之间的交往、友谊、合作细节,彼此迥异的性格,以及由合至分的决裂过程,再次强调两人的合作研究,特别是发现宇称不守恒定律,杨为主、为先,李为辅、为后。同时,有意披露杨认定的李人品上的一些严重缺陷。
李决定反戈一击。2004年,安排出版季承、柳怀祖、滕丽编辑,李自己作序的《宇称不守恒发现争论解谜:李政道答科学时报记者杨虚杰问及有关资料》,此书在大陆和中国台湾同时出版。
而且,大陆版在李自己创办、自任主任、落址北京的中国高等科学技术中心网页(http://tdlee. ccast.ac.cn/jiemi. Html)显要位置全文刊出,任何人均可免费阅读、下载。
该书以答记者问方式,阐明江著很多是诬蔑和诽谤,实为杨欲再次篡改历史。既然江著以采访、注释为胜,李授意的新著也以记者访谈形式,强调在关键的合作研究上李先杨后、李主杨次、李强杨弱,指出杨骄傲自大、名利熏心,仅为褒杨抑李而大量胡编乱造历史。
更者,李一不做、二不休,将宇称不守恒发现和争论有关的,李认为最重要的10篇文献的中文译文,以参考文献为题全部附上,内容竟占全书篇幅约四分之三强。如此大规模的附录颇为少见,似乎明显超过江著中李远哲序里盛赞的大量“文献或访谈录佐证”。
10篇文献包括1957年发表的李、杨(杨认为本该署名成杨、李)的《弱作用中的宇称守恒质疑》、吴健雄的验证宇称不守恒定律的实验报告、上文提及的《宇称问题侧记》,以及李自己的反驳文章《破缺的宇称》和《往事回忆》。
文献收录的李、杨等的高能物理论文,非专业出版社出版,恐难免出纰漏。事实是,该著中国台湾版不得不随书附勘误表一页。大陆版当然也难免有错误。一般普通读者自然不可能理解,这些论文中的异常复杂的数学公式和纯学术推理,但该著的关键目的是,要让读者自己阅读并判断出,是李而非杨首先有突破的思想,首先发现宇称不守恒定律。
以上只是李杨合分、争执的主要事件。从这些事件看,两人似乎年岁愈高,在最重要合作研究上,就孰先孰后、孰主孰次则争斗愈烈。而且,双方都认为自己是在揭示和澄清真相、还原历史。具体在联合署名上,两人都觉得自己应该在前,如果发表出版时,署名在前没有成为事实,但署名在后者则仍认为自己的思想领先、贡献为大。
可是在1963年,查可曼与李政道访谈时,李杨决裂刚过去一年,决裂原因尚未公之于众。访谈中,理所当然地也涉及到李杨的合作。可以确定的是,李对李杨合分的过程和细节,较之几十年后自然记忆犹新。
李政道当时如何看待李杨合分?以下是选译、分析查可曼与李访谈中有关李杨合作的对谈。
访谈开始不久,就转到李杨合作发表的第一篇论文,也就是李杨与罗森布鲁斯(M. Rosenbluth)3人1948年合作研究,1949年联名发表的论文。
问:我知道在芝加哥时,你与罗森布鲁斯和杨振宁共同发表了一篇论文。那篇特别的论文是如何形成的?
李:嗯。我们3个人一起讨论那个问题。我们每个人都有贡献(Each of us made contributions),而且……
问:那是篇理论论文。
李:是的。
问:你们3人那时都是学生,你们得到外人的任何帮助吗?
李:没有。
问:像这样的情况,论文发表时署名的顺序,总会有一些讨论。我发现你们是按姓氏字母顺序署名的。
李:那是按通行的惯例。
问:理论和实践上都这样吗?
李:是的。我想论文署名通常是按姓名字母顺序的,除非有特别的原因导致不这样做。
问:那是什么样的原因?
李:这很难说。我觉得有时署名不按字母顺序,是因为一些人可能贡献大些。有时可能因为,我觉得或许是因为与知名度有关。吴博士(指李杨共同的老师吴大猷——本文作者注)与很多人合作过,发表论文通常他的名字排在最前,部分原因是他可能贡献大些,也可能因为他是非常著名的物理学家。
问:一位年长者贡献少些,但署名排在最前,是否有这种情况发生?
李:我想这可能会发生,虽然我想不起来我能记得的任何例子。自然,如果有人非常想论文署名排第一,很可能他真能第一个署名。
李、罗森布鲁斯和杨合作的论文,学术性质除外,看似简单的联合署名和署名顺序,对于几十年后公之于世的李杨之争却非同小可。查可曼所问的署名顺序问题似乎永远困扰着这两位超一流的物理学家60岁后的晚年。
1989年,杨在给杨李共同的老师吴大猷信中写到此文的联合署名:“只因为他时常来我的办公室,所以我把他的名字加了进去。”
李后来回忆:“……我写完后,……有我们3人署名,立即寄出。”
杨信全文似乎主要为杨李决裂、自己无辜而自辩。但若李对论文无贡献而被允许加入署名,杨李和罗森布鲁斯3人都明显违反学术道德,而且很可能违反芝加哥大学校规。若作为中国人的杨李一时讲人情而不讲原则,则美国同学罗森布鲁斯处,一般很可能通不过。因而,李1964年所谓合作者“每个人都有贡献”听起来平淡,但应当是很中肯的、实事求是的。
但李当年说,记不起任何年长者贡献少却排名在前的例子,可他在几十年后却明确写到,杨在1962年以前至少两次要求排名在前。而似乎仅仅因为署名顺序问题,李杨合作不得不于1962年中止。
此时李的回答,是因那时不愿将他后来认为的杨因年长而要求署名在前的情况公之于世,而仅以外交辞令方式故意说记不起来?或者,说杨仅因年长而要求署名在前,仅仅是出自于李后来的指控,而无任何事实根据?
仔细研读相关文献,似乎李不愿将细节公之于世,而仅以外交辞令方式搪塞查可曼的尖锐问题的可能性明显更大些。
查克曼问了些关于李杨合作的问题具体而微,甚至包括杨李两人后来耿耿于怀的年龄长幼与排名先后的问题。
问:你与杨开始合作时,他的年龄比你大几岁。那时,他教了你一些东西吧?
李:对。我遇见他时,他已在读硕士学位了,我刚读完大学二年级。自然地,那时我没与他合作。
问:你那时是否想到可能与他合作?
李:这都是后来慢慢发生的。我那时从没有明确地想到,以后会与他有任何合作。
李承认在芝加哥大学求学时,杨教了自己一些东西,但没有阐释杨的指教是如何重要,也没有强调杨对他的影响是如何重大。半个世纪后,从江著来看,杨振宁强调自己对李如师友、如兄长一般照顾、帮助。可是,从季承等编著看,李坚决不同意。接着,查可曼继续探究科研合作者之间合作表象之后的真实情况。
李:我认为有些时候是这样的:这是因为如果两人长时间合作,因为他们的特长会在某种方式上取长补短、相得益彰(complement each other),也因为他们对彼此的反应会更为了解,不至于让对方迷惑……
问:你说两人的特长“取长补短、相得益彰”,在哪些方面这种情况会发生?
李:不同的人有不同的个性,不同的训练,可能所想的事情不一样。在理论物理学领域,有些人会有更多的想法,有些人执行这些想法的能力会更多些;有些人可能工作上更勤奋,有些人可能会偶尔工作,不能持久地工作,但有很多高明的思想。
问:你发现你和杨振宁的合作是这样的吗?
李:是的,我认为我们两人大为不同。
问:你是否发现因为你与别人合作,你自己这边的研究工作会进展更快些?
李:我倒愿说百分之八十的时候是这样的,其他时候会进展缓慢,不是百分之百。
问:据说与熟悉的人合作的另一个好处是,不让你工作上翻车,不至于让你驶向错车道,你发现你与杨振宁合作是这样的吗?
李:我认为我和杨振宁的合作富有成果。在每个单一的事情上,弄清来龙去脉很难。我想我们的合作若没有成果,那结果将会如何?
问:也有人说,若事情不顺利,你与很熟悉的人合作,你会平心静气,不至于心绪烦乱。
李:如果我可以插话——在任何合作研究中,你不是仅仅做一项工作,你做几项工作,几年下来人员会时有变动,比如说,我过去与杨振宁合作,现在我不与他合作。人们的兴趣也会改变,可是,如果你发现合作会使你的研究进展缓慢,你却又不得不再合作几年。
所以,合作研究并不总是一以贯之地能取得最好结果,你也不见得非要完全投入身心不可。如果两个人能长时间进行合作,是因为这种合作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必定对这两个人有帮助。
问:你能想象两个人合作,事情一帆风顺,但是这两个合作者之间却并不很愉快?
李:这经常发生。我倒愿说,像我们搞物理这一行,很让人感到有沉重的压力。有些时候你不能成功,是因为你研究非常难的问题,会有很多压力。
问:除杨振宁外,是否有与杨振宁能力和经验相当的任何其他人,你曾合作过?
李:没有。有其他人,我与他们讨论过,但没有合作过。
李杨合作成就傲世,非常罕见,但是,李很坦诚地认为,合作研究本身确实很复杂,也不见得总是有好成果。李认为李杨两人大为不同,所以合作“取长补短、相得益彰”。虽然彼此以后争斗激烈,但他俩都同意,彼此合作对双方有利,且富有成果。
这一点,从两人各自不同时期发表的主要评述来看,几十年来观点总体未变。即使在争斗激烈的晚年,彼此都同意两人曾经历的合作非常契合,同时竞争激烈、成果丰硕。
到1962年李杨合作破裂时,李也与其他科学家合作。破裂之后的1963年,李仍然高度看待杨的“能力和经验”,并坦率承认杨在他的所有合作者中,无人可出其右。
然而,李也承认:“在每个单一事情上,弄清来龙去脉很难。”这一回答,如随后的将合作上的不愉快,归因于物理研究本身具有的艰难和压力一样,讲的是一般实情,大体确实如此。同时,也多少是外交辞令,不愿意弄清具体事情上的来龙去脉。
李政道一直坚信,论文合作者对论文都有贡献,而且对合作破裂的事一直保持沉默,直到20年后,杨出版论文集将合作破裂公之于世后,才不得不应战。李在40年后仍然认为:“既然是两人的合作,应该根本没有必要去强调是谁先谁后、谁主谁辅。”
李接着阐释:“一般物理论文谈不上什么突破,只有在一个新的、重要的、大的领域的开始,才会有突破的工作。可是假使这突破工作的论文有合作者,除非的确另有确实的证明,这突破的贡献理应属于所有的合作者。”
在杨李之争中,相较于杨,李似乎几十年来总体上观点一致,即两人都有贡献,没有必要强调先后和主次,并弄清来龙去脉。然而,一旦应战,在最关键的争论上,似乎总能摆出较多、较强些的证据。只不过在晚年,看起来也随杨在涉及人格、人品、非关键事情的细节上据理力争、欲罢不能。
科学研究与追求荣誉
回忆录涉及到科学研究与追求荣誉的重要议题。查可曼问,获得诺贝尔奖的研究是否是李的物理学研究中的最好的研究?思辨能力极强的李政道从不同角度来分析阐释。
李认为,从历史重要性的角度,宇称不守恒“若尚需数百个实验要做,却获得如此宏大的成就,这对我来说匪夷所思。在理论物理领域,这实际上是前无古人、破天荒的。在理论物理界,有很多更重要的人物。但是,一年之内,你可以做数十上百的实验,这也是以前闻所未闻的,确实很壮观。”
但是,从个人满足感角度,李认为他有好几项研究成果,如在统计力学、中子物理学等方面的发现,如同宇称不守恒定律的发现一样,让他感到心满意足。
查可曼后来问了个与追求荣誉有关的假设性的问题,并特别问到是否随着年岁的增大而越不看重荣誉。
问:我下面问的问题听起来可能有点奇怪:假设两种情况,一种是你做出重大贡献,但必须匿名;另一种是贡献不是那么重大,但是能用你的真实姓名。你必须在这两种情况中选择的话,你会选哪种?
李:我不得不请你讲准确些,以便我理解。
问:一种情况是,像你的(攻破)宇称不守恒那样的重大贡献的研究;另一种情况不得不是没有重大突破的研究。想一想你做过的某篇论文很不错,但没有历史影响。
李:哦,我给你举一个例子。我对别人的研究有贡献,但我不在论文上署名。我做了很多这样的事,有些非常重要,比如有些是中子物理学领域的重要论文,我的学生的一些研究论文的重要性要小一些,这些我都不署名。有很多事情,我确实也署名的。
我想指出的是,因为我现在已拥有我想要的所有的承认,所以你的问题非常难回答。所以,我很容易选一项,我倒愿选更重要的研究工作,却不让我署名,因为我会从中得到巨大的满足。另一方面,如果我没有得到任何承认,我就不能回答你的问题。因为我不大看重名利,所以我会选让我心满意足的一项。
问:15年以前,你会这样回答我吗?
李:这是我永远不能回答的问题。若我年轻15岁,我牵挂的东西更少。所以,我或许会回答:“我一定要做这件事。”如果我年长15岁,那会如何?那样,我或许会有一些其他因素要考虑。
问:随着年岁的增大,名誉(credit)的问题就越不重要,你是否有这种印象?
李:是的,因为我拥有了主要的名誉。但是,我认识一些人,因为它,因为没有得到名誉,特别不开心,这特别复杂。让我这样说说,容易多了,对一样的人或不同的人,处于不同的环境,你肯定不能一概而论。
问:你与别人合作,分享成功的荣誉,从来不成问题吗?
李:此话怎讲?
问:你讲到你与学生合作,而你根本不想署名。相反的情况是——你相信你贡献不小,可是合作者或许不这样认为。
李:没有,从没有人这样看我。在我的研究工作中,这样的事从未发生过。我很幸运,这从未发生过。
很明显,李对科学研究与追求荣誉的体验和理解是最高层次的。如果必须选择的话,李认为由于自己不大看重名利,他倒愿选择做无名无利,但却非常重要,并让自己获得巨大满足的研究工作。
同时,由于李年纪轻轻即获诺贝尔奖,名利双收,他完全明白,自已这样说说很容易,但对于没有达到他那种成功的境界,在科研的坎坷道路上苦苦追求、尚未成功的同行来说,是多么艰难。
李认为,随着年岁的增大,功成名就之后,荣誉问题不那么重要了。他非常自信地认为,与别人合作,特别是与杨振宁合作,分享成功的荣誉从不成问题,在合作研究上,也从未有人认为李的贡献小。
诚然,杨李之争虽已发生一年,但李决定在李杨合作破裂的事上保持沉默。杨也还没有公之于世,还没有发表后来李明显不同意的看法。更者,可以看出,李根本没有恶意猜测杨振宁。
可是,从李杨晚年的争斗文献本身来看,年岁愈高,好像把名誉看得更重要。李杨对成功的荣誉的分享,半个世纪后基本上都抛弃了同等贡献、同享荣誉的早期认识,时至今日仍在激烈争论孰先孰后、孰主孰次。特别是,彼此都认为对方的贡献小,自己的大。
查可曼的简单问题,现在看来问得何等尖锐和深刻。一个那时出道不久的社会学家的问题,却让世界知名的大物理学家,回答得与后来的现实发展情况截然不同。
《李政道口述回忆录》在很多方面,特别是在为人师表与学术道德,李杨合作与合作破裂,和科学研究与追求荣誉方面,有很多有趣的独特的记述和观点。对现代科技史,特别是观察研究李杨的贡献和合分,有相当重要的史料价值和研究意义。
但不知何故,该回忆录成稿时,没能让传主过目,并与对方商讨,更未能如哥伦比亚大学中国口述史工程的很多口述传记一样,采访者和传主共同编辑,乃至联合署名为作者。所以,该文献有几处专业名词完全空白,或誊录打字上有几个明显遗漏和错误。
此外,口述史本身特有的不同之处,由于参访者、转录者、编辑和定稿者等或有不一致的情况发生,容易造成这样那样的缺陷。而这些缺陷,正是有些科学家对口述历史不满的地方,因为科学研究总要求数据精确、推论严谨。
但我认为,口述史料,哪怕是有一定缺陷的口述史料,自有其独特的历史研究价值。至少,《李政道口述回忆录》发人深思之处不少,很值得我们参考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