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红军干部被判死刑,临刑时警卫员火速阻拦:毛主席有命令

才灿看历史 2023-11-11 00:34:08

1937年10月12日下午,延安陕北公学一旁的空地上已经坐满了人,黑压压的人群中频频传出议论之声,每个人的目光都聚集在眼前那个五花大绑的年轻干部身上。

就在这个时候,身为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审判长的雷经天使出全身力气拍打着身前的桌子。

“大家安静,安静一下。我宣布,判处犯人黄克功死刑,现在准备行刑!”

话音刚落,立即迎来一片雷动般的掌声,聚集在此的老百姓们无不拍手叫好,甚至还有一些身手敏捷之人翻过栅栏,只为更近距离地目睹犯人被枪决的时刻。

此时,犯人黄克功早已面如死灰,他蠕动着嘴角,声嘶力竭地呼喊道:“审判长,给我一挺机关枪吧,我更愿意死在与敌人拼杀的战场上!”

对于这个要求,雷经天不为所动,毕竟判处他死刑是经过审判团谨慎商议后的结果,怎么能够轻易更改呢?

然而令人没有想到的是,就在两名士兵将他押送到不远处的延河岸边准备行刑的时候,一名战士竟然骑着战马闯入法庭。

他拉着缰绳停在了黄克功及两名士兵面前,从怀中掏出一个信封后,对雷经天说道:“且慢,毛主席有命令!”

一席话,使原本安静的人群再次躁动起来。

每个人的脸上都充满了好奇、开始小声地议论,还有的人竟然脱口而出:“莫不是要饶他不死?”

这位名叫黄克功的红军干部究竟犯了什么罪、以至于被当众判处死刑?

在即将行刑之际,毛主席又送来了怎样的命令呢?

事情还要从不久前的一起命案开始说起。

1

1937年10月5日,陕北公学一名年仅16岁的女学生刘茜失踪,经过学校不遗余力地搜寻之后,终于在第二天傍晚,于延河边的一块巨石下方找到了这个女孩子的尸体。

令人触目惊心的是,这名妙龄少女身上竟然有两处贯通伤口,一看就知道这是枪伤。

延安发生了枪击案,死者还是一名女学生,这件事立即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组织上对此案件十分重视,责令保卫处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抓住凶手。

经过一个星期的严密调查,案件的真凶终于被找到,然而令人不敢置信的是,凶手竟然是人尽皆知的抗日英雄、时任抗日军政大学第六队队长的黄克功。

作为红军干部,并且在历次战斗中屡立功勋,黄克功的前途本应该是一片光明的,可他为何要对一位妙龄少女下此毒手呢?

原来,死者名叫刘茜,1911年出生于山西定襄,从小便被家中长辈们视为掌上明珠。

她的爷爷名叫董崇仁,曾担任过晚清晋南镇守使,与大军阀袁世凯、阎锡山都有过密切交集。她的祖父高步青是考中过进士,历任河北高河县令、天津烟酒税务局长等职务。

刘茜的原名叫董秋月,出生在这样的家庭,过的自然是锦衣玉食的贵族生活。

然而,刘茜却并不满足于这样的生活,因为在西方学堂读过一些书,她对于书中的真理、自由十分追崇,尤其是当1937年卢沟桥事变发生之后,她原本就不安分的心彻底躁动起来。

当她得知日本人肆无忌惮地入侵中国国土之后,刘茜就曾悲愤地说道:“愤暴日侵凌,感国难严重”,毫不畏惧地来到了延安,希望为抗日事业献出一份力。

可那个时候刘茜的年纪太小,只有16岁,怎么能安排她上阵杀敌呢?

于是,组织上便决定让她先进入抗日军政大学学习,等毕业之后在安排一些宣传方面的工作。

就这样,刘茜成为抗大第15队的一名学员。

在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里,我党对于革命人才的培养十分重视,1931年便在江西瑞金成立了红军学校,后来长征开始之后,红军学校的学员们便被编为“红军干部团”跟随部队前往陕北。直到1937年初,毛主席等中央领导人以“干部团”为基础,正式成立抗日军政大学。

“抗大”创建之初,就被誉为我党的“黄埔军校”,为红军队伍源源不断地培养军事、政治方面的干部人才。

而刘茜所在的抗大第15队,其队长正是黄克功。

要知道,黄克功可是抗大的一位风云人物,红军队伍中也一直流传着关于他的英雄事迹。

1935年初,当中央红军长征抵达贵州黎平县后,毛主席就曾力排众议、根据眼下的敌我形势提出放弃与红二、红六军团会合的计划,向遵义进发、在那里建立新的苏区。

毛主席的这个提议,受到了包括周恩来、朱德在内的多数同志们的支持。

然而,眼下摆在众人面前的难题是,要想进入遵义就必须途经娄山关,而敌人早在那里设下了重兵把守。

经过紧张地商讨之后,突破敌人娄山关防线的重担便落在了彭德怀率领的红三军团身上。

当时,红三军团只有4个团的兵力,为了保证万无一失,彭德怀命令第12团、第13团负责主攻,第10团、第11团负责策应。

1935年2月25日下午,嘹亮的冲锋号角吹响之后,第12团、第13团的将士们便发起了进攻。

娄山关地势险要,两侧全都是陡峭的山峰,敌人早已在高低架好机枪、利用居高临下的地形对红军射击。

见敌人的火力如此凶猛,身为第13团1营营长的黄克功当即抽出背后的大刀,对身后的红军战士们大喝道:“同志们,拼火力咱们打不赢,大家跟着我冲上去,砍掉敌人的机枪手!”

话音刚落,黄克功便朝着高地猛扑过去,1营的战士们见状也纷纷跟在身后,利用蜿蜒曲折的地形作掩护,最终顺利摸到了敌人的阵地。

当敌人发现红军的踪迹时已经为时已晚,黄克功早已带着大批战士挥舞着长刀拼杀过来,敌人的守军来不及调转枪口,只能丢下机枪阵地落荒而逃。

娄山关一战的胜利,极大激励了红军士气,而带头冲锋的黄克功也成为红军队伍中的大英雄。

那么,昔日的战斗英雄,为何会成为杀人凶手呢?这其中究竟有怎样不为人知的故事呢?

2

前面我们提到,刘茜来到延安后便被编入抗大第15队学习,队长正是黄克功。

黄克功长得仪表堂堂,接受过进步思想教育的他谈吐不凡,更重要的是他那战斗英雄、红军干部的身份深深地拉动了刘茜的心。

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两人的感情急剧升温,很快便确定了情侣关系。

上课时,刘茜一遇到难题便会去请教黄克功,看着对方侃侃而谈的模样入迷。闲暇时,黄克功便会带着刘茜顺着延河散步,顺便还会讲一些长征路上发生的事情。

然而这种亲密的关系并没能维持太长时间,1937年7月,中央决定成立陕北公学,抗大第15队的学员被安排进入这所新的学校学习,而黄克功则改任抗大第6队队长。

就这样,黄克功与刘茜天各一边,关系也逐渐疏远。

随着两人的联系越来越少,黄克功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为了挽回刘茜的心,他还特意请了两天假到陕北公学看望刘茜,却发现她和几名男同学走得很近、彼此之间有说有笑。

这一幕,让黄克功醋意大发,认为对方背叛了自己。

后来,刘茜更是当面表示,两个人还是做普通朋友比较合适,这极大刺激了黄克功敏感的神经,他并不打算放弃这段感情,后来又趁着到陕北公学交流的机会,在大庭广众之下向刘茜求婚。

可是这看似浪漫的行为,再次遭到了刘茜的拒绝。

自此之后,黄克功的心中便埋下了仇恨的种子,直到不久后的一天夜里,这颗种子最终萌芽、酿成了悲剧。

1937年10月5日下午,刚下课的黄克功便找到一同在抗大学习的王志勇,邀请他一起去陕北公学转转。

王志勇知道刘茜在陕北公学学习的事情,但并不清楚两人的关系早已岌岌可危,便打趣道:“出去转转是假,想要去见你的革命伴侣才是真吧”。

黄克功只是干笑了两声,并没有接话。

临出发的时候,王志勇还发现对方竟然将一把手枪揣进了怀里,当即不解地问道:“你带枪干什么?”

而黄克功头也没抬,只是淡淡地说了句:“天黑了,带着防身”。

听到这个解释,王志勇也没有多想。

当天夜里,两人便来到了陕北公学,并碰巧在校门口遇到了吃饭回来的刘茜、还有她的同寝室友董铁凤。

在黄克功的邀请下,一行四人在学校旁边的小路上溜达了一会儿,董铁凤因为还有一篇文章没有写完,便和另外三人告别回了学校。

董铁凤走后没多久,王志勇也觉得自己留在这里有些碍手碍脚,于是也先行离开。

此时,只剩下黄克功和刘茜二人,不知不觉间、他们已经来到了延河边上。

看着月光映射下的潺潺流水,黄克功再次提出了结婚的要求,被刘茜果断拒绝了。

气急败坏之下,黄克功愤怒地质问道:“你是不是爱上了别人?”

对于这番质问,刘茜理直气壮地反驳道:“我和他们怀揣着理想来到延安,只有深厚的同学情谊,并没有什么所谓的爱情”。

早已失去理智的黄克功根本听不进去,一番争吵之后,他便从怀中掏出手枪,对着刘茜的头部开了一枪。

见对方倒在地上痛苦地呻吟,黄克功担心事情败露,又冲上前去补了一枪,等到刘茜彻底没有了呼吸之后,这才将她的尸体拖到河边的一块巨石下方。

3

第二天一大早,刘茜的那名舍友董铁凤慌张地来到延安保卫处报案,声称刘茜在与黄克功见面后一夜未归,至今下落不明。

得知这一情况,保卫处的工作人员当即来到抗日军政大学,找到黄克功谈话。

起初的时候,黄克功并不承认自己对刘茜做过什么不轨之事,声称昨天夜里只是跟她谈了谈心,不久之后便各自离开了。

对于黄克功的话,保卫处的同志们半信半疑,但因为拿不出什么证据证明刘茜失踪和他有关,只好暂时放他回去。

然而,不久之后,黄克功的警卫员却来到保卫处汇报了重要情况。他在给长官擦枪的时候,发现那把枪有发射过的痕迹,而且枪口处还有几丝血痕。

此事引起保卫处的重视,当即派人将黄克功控制起来。

此时的黄克功也早已恢复了理智,当他面对保卫处干事的询问时,只好承认了自己枪杀刘茜的事实,并且交代了藏尸地点。

当案情水落石出之后,身为抗日军政大学教育长的罗瑞卿亲自找到黄克功,询问他为何要杀害无辜的同志。

面对这位老首长一再追问,黄克功痛苦地说道:“她的心太狠了,她辜负了我的感情,破坏了我们要白头偕老的约定”。

由此可见,虽然他杀死了刘茜,但心里对她依旧无比憎恨,甚至认为自己的行为并没有错。

见他依旧执迷不悟,罗瑞卿长长地叹息了一声,并没有接着说话,随后他把事情的详细经过写成一个报告,呈交给了毛主席。

毛主席看完之后,痛心疾首地说道:“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不能因为他是干部就从轻发落,这件事还是由法庭公开审判吧”。

1937年10月12日,陕甘宁高等法院在陕北公学附近的一处空地上组织起临时法庭,对黄克功进行公开审判。

当天下午,闻讯赶来的老百姓早已把这里围得水泄不通,纷纷议论最终的判决结果。

当时很多人认为,黄克功是战斗英雄、是军队里的高级干部,而眼下又正是用人之际,很可能会网开一面让他戴罪立功。

可令众人出乎意料的是,经过几个小时的审理之后,审判长雷经天当众宣布判处黄克功死刑。

整个审判的过程,都被站在延河对岸的毛主席看在眼中,当他依稀听到判决的那一刻,也是极为惋惜地闭上了眼睛。

过了一会儿,他好像想到了什么,连忙招呼身旁的警卫员,从怀中掏出一个信封递给他:“把这个交给雷经天,要快”。

警卫员不敢耽搁,当即骑着马沿不远处的一座木桥赶到对岸的法庭,拦住正准备行刑的两名战士后、对雷经天说道:“毛主席有命令,这封信交给雷审判长”。

在场的众人都以为,毛主席的这封命令是要饶黄克功一命,然而当雷经天大声宣读之后,每个人这才为自己的想法感到羞耻,同时也敬佩毛主席的大公无私。

“黄克功过去斗争历史是光荣的,今天处以极刑,我及党中央的同志都是为之惋惜的。但他犯了不容赦免的大罪,以一个共产党员、红军干部而有如此卑鄙的、残忍的、失掉党的立场的、失掉人的立场的行为,如为赦免,便无以教育党,无以教育红军,无以教育革命者,并无以教育做一个普通的人……”

当雷经天读完之后,黄克功闭上了眼睛,他辜负了毛主席和其他首长们的期望与栽培,无颜面对那些曾并肩作战的同志、以及父老乡亲们。

伴随着一声枪响,黄克功为自己犯下了罪孽付出了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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