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芦苇
2023年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必须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金融系统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胸怀“国之大者”,强化使命担当,以金融高质量发展助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信托业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八个坚持”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立足受托人定位,更高效地服务人民美好生活和实体经济发展需要,以实际行动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
勇担助力经济发展的“任之重者”
2023年以来,各项重磅政策和务实举措纷纷出台,体现了中央对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坚定信心和决心。2023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深刻分析当前经济形势,系统部署2024年经济工作。会议指出我国经济回升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要增强信心和底气。强调必须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为最大的政治,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团结最广大人民,聚焦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工作和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把中国式现代化宏伟蓝图一步步变成美好现实。
作为国有金融企业,中信信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战略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和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锚定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宏伟目标,围绕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心任务,主动融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宏图伟业,切实履行国有金融企业的使命任务,进一步增强做好金融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落实好“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等金融三大任务,以实际行动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奋力开拓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力量。
近两年,中信信托围绕着落实金融三大任务,出台了关于积极推进大政方针类业务发展的方案,明确了普惠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区域协同发展、风险化解等4个重点领域的10项大政方针类业务的经营指标,要求公司各部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公司转型发展实际,找准对接点和发力点,有效对接中央各项政策,持续抓好贯彻落实,为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多作贡献。
截至2022年12月末,中信信托信托业务直接投向实体经济(基础产业和一般工商企业)的融资余额超过2648亿元;投向水利、水运、公路、物流、医疗等基础设施建设的业务规模约630亿元;公司在先进智造、高端装备领域及新能源领域已形成体系化布局,涵盖商业航天、航空配套产业、通讯及电子产业、芯片/核心软件及测试仪器等四大核心方向;各子公司累计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26个,累计投资额达13亿元,其中涉及8家专精特新企业的资金为3.76亿元;中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累计发放贷款超过500亿元,其中农村客户服务占比超过70%。
争做信托业务转型的“行之实者”
改革开放40余年来,我国信托业在融资供给、金融市场建设、居民财富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是金融体系中一支独特而重要、不可或缺的力量。当前,信托行业正处于最近20年来最困难的转型阵痛期,传统业务发展承压,创新业务起步艰难,民营地产、城投融资业务风险暴露,行业整体经营业绩下滑。
信托行业的转型,归根到底,就是要在信和托两个字上下功夫。信,就是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努力强化市场信任。信托关系的特殊性也决定了,委托人的信任就是我们开展业务最基本的条件。托,就是以服务创造价值,坚守受托人定位,忠实履行受托责任。信托行业要紧紧围绕“回归本源”这一根本,按照已确立的“三分类”业务方向转型,探索可持续的商业模式,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具体到业务发力点,从信托制度层面,信托公司可以依托信托账户,弥补大型金融机构在客户服务中的空白,做好大型金融机构综合服务商;通过自身投研能力,或和优质私募等机构合作,提供多元金融产品;通过资产服务信托,为个人客户提供养老、传承、保障等服务,为企业客户提供年金、资产证券化、风险处置等服务。从信托作用层面,信托公司可以发挥信托功能,创新制度工具,尝试解决公共领域中的现实难题,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助力共同富裕。
业务方向的转型和商业模式的转变,还需强化战略思维、创新思维和系统思维,建立适应转型发展的组织架构和管理机制。在非标融资业务规模发展的时代,信托公司以资产获取、项目审批为核心,与之匹配的是直线式组织架构,具有扁平高效、业务综合的组织优势。但随着信托业务回归本源服务,从“打猎”到“农耕”的盈利模式转变,要求信托公司加强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建立更适合转型发展的组织架构,持续深化管理机制改革,打造高效运转的支撑保障体系。
中信信托围绕建立“客户导向型”的生产组织架构,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了一系列优化调整,改变先前业务团队平行化作战模式,提出“产品领先、能力领先、业务领先、效益领先、管理领先”的转型发展目标,并根据信托业务分类及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确立了公司立足于“大型金融机构综合服务商、实体企业综合金融方案解决者、地方政府综合信托合作者、信托特色财富管理受托人”的定位,明确了坚持信托业务、固有业务、战略投资、财富管理“四箭齐发”的业务发展思路。
中信信托秉持推动业务本源化转型的理念,摆脱传统路径依赖,前中后台联动协同发力,共同积极推进业务转型,信托业务结构持续优化。业务收入方面,2022年,中信信托创新业务带来的新签约收入占全部新签约收入的46%,较2021年上升了23个百分点。2023年,传统业务在新签约收入中比重进一步下降,创新业务开始发挥主力作用,可持续增长的业务格局开始形成。业务规模方面,2022年末,中信信托创新业务规模已达1.07万亿元,较年初增长了218%;创新业务规模占比从年初的34%,上升到年末的70%。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信托公司可以提供哪些产品,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多年来,中信信托积极发挥信托制度特色,在国家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方面创新作为,提供优质金融服务。依托信托账户,中信信托长期致力于创新业务的探索与深耕,弥补其他金融机构在金融服务中的空白。
推动财富管理服务信托普惠化,打造居民家庭资产负债表。中国人民银行强调,坚持人民至上,既满足经济发展需要,也坚决不能让老百姓的票子变“毛”,要守护好老百姓手里的钱袋子。财富管理服务信托的本质是给客户提供一个信托账户,在这个账户里管理客户家庭和家族的资产,这个信托账户与银行账户的不同之处在于它可以依据《信托法》更好地实现信托财产的独立性,从而实现财富的保护、隔离、传承等功能。信托公司过去更专注于金融资产投资管理方面的业务,通过财富管理服务信托,拓展了信托公司的业务领域,在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同时,也可以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多财产性收入。
中信信托自2013年开始探索个人财富管理服务信托相关业务起,根据市场和客户的需求,利用信托制度本源优势不断地创新和尝试,不断拓展和突破信托公司的能力边界,提供满足客户需求的产品和服务。中信信托是首批开展家族信托的机构之一,也是国内保险金信托的开创者;在信托业务分类新规指引下,中信信托已全面开展了家族信托、家庭服务信托、保险金信托、养老服务信托、其他个人财富管理信托等财富管理服务信托业务。
养老金融是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的做好金融工作“五篇大文章”之一。在养老服务方面,信托公司积极融入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运用信托智慧为人民提供具有信托特色的养老解决方案。信托公司可将信托账户作为底层账户,成为养老服务生态圈中参与各方的联接点。中信信托一直关注老年人群体,在家族信托、保险金信托、特殊需要信托等财富管理服务信托业务中围绕老年人的特定需求持续进行探索和服务供给。2023年,中信信托与保险公司合作,针对养老社区入住和定向付费等特定生活场景开发落地了社区直付型养老服务信托。
持续发展慈善信托,为共同富裕贡献信托力量。近年来,随着居民财富的增长与慈善意识的提升,我国慈善事业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出台,为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制度规范与法治保障。信托公司基于财产类型丰富、信托存在永续等特征,结合多年资产管理实践,最大化利用社会慈善资源。“慈善中国”网站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末,全国慈善信托累计备案规模达51.66亿元,累计备案数量达1184单,慈善信托目的涵盖了《慈善法》所列举的全部领域,如教育、共同富裕、乡村振兴等。中信信托持续深耕公益慈善领域10余年,始终秉持“金融普惠,资本民享”的行动策略,逐步形成全员参与、全链条覆盖、全社会共振的公益慈善生态,创立了“双受托人”“投资+扶贫”、中国版DAF、“慈善+金融”等多种富有信托特色的公益扶贫模式,提升公司慈善行为的社会辐射力和聚合力。截至2022年末中信信托已累计备案慈善信托10单,备案规模达10.41亿元,有效支持了扶贫助困、医疗教育、绿色环保等慈善事业发展。
运用预付类资金受托服务,尝试解决社会治理问题。随着社会经济形态的不断发展创新,“受托人职责缺位、交易信用缺失”的问题不断凸显。时有发生的“非法集资、平台跑路、押金难退”等恶性事件对社会经济发展造成恶劣影响。对预付类资金的监管,必须站在社会治理高度,调动各方主体力量,弥补商业交易中的信用失衡缺陷,切实保护群众财产安全。中信信托于2013年起即尝试参与多个预付类资金管理场景,包括旅游、养老、员工薪酬福利、殡葬服务等。目前,已有信托公司在开展教育培训和物业管理等领域的资金托管服务,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随着政府部门和社会大众对于信托服务理念和服务优势的不断了解,相信预付类资金受托服务未来会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站稳投资人立场,积极化解风险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2021年以来,民营地产及部分地区的城投业务风险暴露,中信信托站稳投资人立场,始终坚持人民性,积极化解风险。面对部分房地产企业出现债务违约、底层项目难以交付等风险,中信信托按照“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的思路,稳妥有序化解风险。在风险化解方案的选择上,中信信托多措并举,广泛与融资人、项目所在地政府部门、资产管理公司、潜在战略投资者等开展研讨,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着力推进债务重组、资产处置和司法处置等。在风险化解的过程中,中信信托始终将投资人利益最大化放在首位,向各方陈述利害,据理力争,绝不放弃投资人利益,充分履行受托人的专业责任,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并重视投资人情绪,统筹舆情和声誉风险防控。
依托公司对于风险化解和信托制度的深刻认知,在国内企业破产案件上升的背景下,中信信托开始探索企业破产服务信托业务。2022年4月,中信信托与光大信托联合中标“海航集团破产重整专项服务信托”。信托设立后,中信信托快速创建信托受益权、积极与债权人沟通,实现信托份额及时受领,研发特资系统,通过信托机制支持海航集团恢复造血功能、化解债务风险,已取得阶段性进展。一是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在海航破产重整案的债权人中,占比最多的是中小型金融机构。如果没有信托设立后的“时间换空间”,仓促的传统破产重整程序可能给中小型金融机构带来净资本被击穿的风险,金融风险外溢的连锁反应不可估量。信托成立后,给了金融机构相对充足的处理、等待时间,避免引发对金融系统和社会稳定的冲击。二是保护中小债权人的合法利益。通过设立重整信托,将所有债权人转换为信托受益人,以法制手段实现了所有受益人对信托份额的公平领受、公平兑付,保护了中小债权人的合法利益。三是提升了企业获得新生的可能。重整信托的设立,避免了集团破产清算给底层企业带来的停摆冲击,更保障了职工的正常工作生活,维护了社会稳定。
总之,随着信托业务分类新规正式施行,信托业务的服务模式将发生更加深刻的变化。信托行业要勇于涉险滩、破坚冰、攻堡垒、拔城池,坚定不移地推进业务转型,在符合监管政策导向的创新业务领域大胆实践探索,立足受托人定位,更高效地服务人民美好生活和实体经济发展需要,以实际行动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
作者系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党委书记、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