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强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型国家建设步伐。金融机构肩负“国之大者”使命,必须积极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坚持金融向善,充分发挥金融服务功能第一性,以“善本金融”的理念奋力书写科技金融大文章,服务好助力好科技型企业的发展壮大,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贡献金融力量。
准确把握科技金融和科技创新的关系
科技创新的成功离不开有效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活动从来都伴随着高风险,能否取得预期成果往往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而金融的重要作用就是对科技创新的风险进行合理定价,通过价格信号为科技创新提供股权、债权等多种形式的资金支持,进而有效引导社会资源向科技创新集聚、支撑科技创新取得成果。
有效的金融支持依赖于完善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从成熟的国际经验看,不同国情下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并无固定的范式。以较有代表性的美国、德国和以色列为例,美国是典型的以私募股权和风险投资机构为主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私募股权和风险投资机构为中早期科技型企业提供了大量的资金支持,同时完善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为股权投资的退出提供了便捷高效的通道;德国通过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担保银行分工协作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为广大中小型科技型企业提供充足的信贷资金支持,成就了拥有较大影响力的“德国制造”;以色列建立了政府引导基金为主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通过政府资本有效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创新创业项目的培育支持,有效引导相关产业发展、积极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因此,构建符合国情且高效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对于有效促进科技创新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在我国目前以银行间接融资为主的金融体系下,商业银行如何有效发挥自身优势、加快弥补自身短板,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科技金融服务之路,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历史课题。写好这篇“大文章”,既是践行金融工作政治性、人民性的必然要求,也是商业银行实现自身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商业银行服务科技创新面临的挑战
商业银行在服务传统企业的过程中,因为企业经营较为稳定,资金周转周期较短,“看得懂、有预期、能抵押”,整体风险控制难度相对较小,信贷决策呈现“敢贷”“愿贷”特点。然而,不同于传统企业,科技型企业因主要从事科技创新探索和应用的属性,决定了其具有“专、轻、长”的特征。“专”指科技创新的细分领域分布极广,而单一细分领域专业化程度极高,商业银行一般难以理解科技型企业的技术路线、技术路线的优劣势及发展应用前景;“轻”指科技创新主要以人力资本投入以及定制化的科研设备为主,产出也集中体现在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上,往往缺乏符合商业银行要求的抵押物,科技型企业总体呈现轻资产运营模式;“长”指科技创新不可能一蹴而就,产出周期较长,必然要求与之匹配的资源投入沉淀时间相应拉长,因此科技型企业对商业银行信贷资金的期限要求也往往较长,同时在长周期的研发过程中会衍生出大量融资以外的服务需求。
科技型企业“专、轻、长”的特征,极大地增加了商业银行服务企业中风险控制的难度,在信贷决策过程中面临“不敢贷”“不愿贷”的困境。要突破这一困境,打造和科技型企业“专、轻、长”相适配的客户准入、评估评价、风险管理和服务赋能体系,服务好陪伴好科技型企业,商业银行必须重点围绕以下三个方面,打造全新服务生态体系。
一是着力提高专业营销评审能力。科技型企业集聚在科技创新领域,存在一定的技术认知门槛,商业银行传统营销和评审人员一般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难以对企业业务情况、技术内涵、发展前景等作出必要的专业判断,因此必须逐步打造一支专业化的营销和评审队伍,对科技型企业的经营发展情况具备一定的理解、分析和判断能力,为服务科技型企业奠定专业基础。
二是着力转变风险评价控制理念。科技型企业的核心资产是科技人才和技术专利,且在中早期发展阶段盈利能力等关键财务指标通常难以达到商业银行传统客户准入的要求,商业银行必须摆脱传统评估“企业经营现状与稳定性”“担保和抵押等风险缓释手段”的路径依赖,提高对“企业未来价值成长空间”的评估能力,将风险控制关注的重点从“看过去”转向“看未来”,切实转变风险评价控制理念。
三是着力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存贷款业务是商业银行的主营业务,但科技型企业创新周期长、服务需求复杂多样,单纯的存贷款服务已难以满足全周期服务陪伴科技型企业发展壮大的要求。商业银行必须内外兼修,提升“内功”、借好“外力”,全面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在内部,要加大产品创新力度,深入研究科技型企业不同发展阶段、不同业务场景下金融需求的特点,针对性开展制度创新、流程创新,打造和科技型企业需求特点相匹配的差异化金融产品;在外部,要积极和创投、券商、保险、律所、会计所、税务、园区、担保等专业机构建立合作,针对科技型企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非金融服务需求,适时引入专业机构的专业力量,做好全方位的服务赋能。
只有围绕以上三个方面打造全新服务生态体系,商业银行才能突破相关制约科技型企业服务的瓶颈,才能切实提高科技金融服务能力,实现科技型企业服务的拓面上量。
浙商银行具有科技金融服务的原始基因
业内首推“人才银行”金融服务品牌。浙江是人才集聚高地,创新创业热土,作为总部位于浙江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浙商银行肩负着服务浙江省内人才、服务科技创新的使命和责任,也较早开始了科技金融的探索。2016年,为响应浙江省委组织部提出的要为归国创业人才企业提供金融支持的号召,浙商银行在省委组织部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的指导下,推出了全国首个以高层次人才作为精准服务对象的“人才银行”金融服务品牌,聚焦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创新性地抓住了科技企业中“人”这个关键因素,推出全国首个人才贷款产品“人才支持贷”,将人力资本作为科技企业风险评判标准,给予人才企业发展关键时期信用贷款支持,真正践行“支早支小”的科技金融服务理念。同时,逐步构建了一整套系统性的全国各类人才评定分类标准体系,综合考虑认定机构的层级、区域和人才的引领性、稀缺性等因素,将人才划为W/A/B/C/D/T等6个层级,分层分类给予人才企业更精准的金融支持。
整合迭代“星火计划”科技金融服务方案。在总结前期实践经验的基础上,2021年浙商银行整合迭代科技金融服务,正式推出“星火计划”科技金融专项服务行动,向科技创新企业提供“全方位、全链条、全周期”的综合金融服务,以金融活水浇灌实体经济,以金融智慧助力科技型企业步入发展快车道。
创新供给工具箱增强服务科技型企业能力
聚焦科技金融,打造专营服务机构。主动顺应科技金融发展趋势,围绕科技金融专营服务目标,大力推进科创专营体系建设,积极引导经营机构聚焦科技型企业、深耕科技型企业。在重点区域设立科技金融专营团队、科技金融特色支行,强化人才队伍培育,建设专业客户经理、专职产品经理、专岗评审人员“三专”队伍;对专营团队和机构实施差异化的绩效考核评价方案,并积极落实小微科技型企业等的特定客群及产品的差异化不良容忍率实施细则,从制度层面让专营团队和机构在服务科技型企业的过程中能够真正做到“专心”和“安心”。
匹配科创特点,创新专项服务政策。根据科技型企业轻资产、高风险、长周期等特点,全新优化升级科技型企业评级授信模型,全面放宽科技型企业准入标准,突破传统信贷对企业营收、利润等财务指标的硬性要求,加大核心人才、研发投入、技术专利等指标的权重,推动企业评价由“看历史”向“望未来”转变;弱化融资增信标准,积极建立创新积分评价体系,推动风控理念由“数砖头”向“数专利”转变,对科技水平高、发展前景好的高创新积分企业加大信用贷款支持力度;合理优化业务流程,推动小额科创贷款业务从“审批”简化为“签批”、从“线下”走向“线上”。
面向融资场景,升级专业服务产品。深入分析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需求,结合企业初创、取得订单、引入创投、跨境需求、流动性服务、拿地买楼、启动股改、上市排队、高管资金管理、IPO上市等十大金融服务场景,打造全生命周期产品体系,迭代推出“专精特新贷”“科创共担贷”“科创银投贷”“科创积分贷”“认股选择权”、VIE跨境资本项目服务、善融资产池、供应链金融服务等科技金融系列产品,系统性精准适配科技型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的不同金融需求,以全图景服务方案支撑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帮助企业破解从初创期到成熟期不同发展阶段的“成长烦恼”,以满足企业不同成长阶段的多元化金融需求。
打造服务生态圈提升服务科技型企业质效
深化专业机构合作,增强服务综合性。积极整合创投、券商、保险、律所、会计所、税务、园区、担保等专业机构资源,主动构建科技型企业服务生态圈,发挥金融顾问力量,共同为科技型企业发展助力。例如,和优质创投联动试点撮合服务,帮助企业对接股权投资;对接高校创新创业研究院、政府技术研究院等特色平台,以及各类高科技产业园区,以平台助力科技型企业引入新人才、新技术等要素。
畅通供应链信息交流渠道,提升服务便利性。依托产业链核心企业,创新供应链金融数智化服务模式,实现全链条、全场景、全产品的供应链金融服务,推动强链补链固链延链,为科技型企业发展壮大构建共荣共生的产业链合作关系。大部分科技型企业已经深度融入产业链的分工协作,浙商银行围绕多级供应商体系促进现有产品与产业链的深度衔接,通过供应链金融服务畅通科技型企业融资渠道、撮合科技型企业业务订单、扩大科技型企业产品销售,推动产业链共荣共生。
构建人才金融生态指数,提升服务精准性。与高校、研究院所强化合作,构建产学研投生态圈。积极承担起人才的“引、育、留、用”社会责任,携手浙江大学共同研究推出“人才金融生态指数”,通过全局性、持续性的量化评估体系,更好地帮助高层次人才找到适合创新创业的区域,也更精准地助力地方政府定位人才金融生态发展方向,提升人才金融服务精准度。
科技金融发展的政策建议
科技金融助力科技创新,不仅需要商业银行练好内功、加强自身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还需要政府为科技金融的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生态、提供更多政策保障支持。
建立多主体信息合作共享平台。商业银行服务科技型企业面临的首要难题就是“看不懂”,本质是科技创新的专业门槛导致商业银行和科技型企业之间存在较大的信息鸿沟,信息不对称严重阻碍了金融资源的有效配置。一方面,商业银行通过调整内部架构、建设专业化队伍,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信息鸿沟;另一方面,政府通过牵头建设政府部门、专业机构等主体共同参与的信息平台,强化技术和行业信息共享,能够进一步缓解商业银行和科技型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的状况,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
完善社会信用风险共担和补偿机制。如何做好风险控制是商业银行在服务科技型企业过程中面临的重要挑战,也是科技金融能否实现长期、健康、稳定发展的关键。科技型企业的高风险特点和商业银行信贷资金的债权属性,决定了单纯依靠利率的高收益难以有效覆盖整体业务的高风险。要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通过成立补贴基金、创设专门保险产品,完善商业银行支持科技创新型企业风险补偿或风险分担机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市场失灵问题,提高银行信用风险容忍度,增加金融服务供给,惠及更多科技型企业。
完善知识产权认证管理机制。知识产权是科技型企业最核心的资产,也是商业银行寻求风险缓释的重要抓手。要逐步建立相关资产的技术领域划分标准、价值评估体系和方法,以及资产的交易流通渠道,提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水平,解决知识产权质押存在的评估、变现、风险处置等难点,为商业银行敢贷愿贷提供制度保障。
结语
浙商银行将继续坚定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继续探索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模式、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推动政策创新、组织创新、产品创新和机制创新,提升服务科技型企业的能力,持续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以高质量服务写好科技金融这篇“大文章”,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助力科技强国、人才强国、金融强国建设。
作者系浙商银行公司银行部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