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阜南公安:“鵟(kuáng)”鸟迁徙落单民警暖心救助

时代安徽 2024-10-31 12:11:52

运营总监:鲍安常LJ007

2024年10月31日整理

10月28日23时许

阜南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到报警称

辖区一店铺外有一只“小鹰”

落在地上不能飞行

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从报警人那得知

这只“小鹰”是从树上掉下来的

在和报警人了解完情况后

便将“小鹰”带回派出所

由于已接近凌晨

民警观察“小鹰”没有外伤

决定等待清晨再与救助部门取得联系

“小鹰”也在民警的照顾下可以简单活动

第二天清晨,救助部门通过视频照片

初步确定该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鵟”

可能是在南迁过程中掉落在阜南

民警尝试将其在野外放飞

但是“鵟”可能翅膀有伤未能飞远

为了安全考虑

民警将其送至救助站救治

普法小知识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温馨提示

如果遇到需要救助的野生动物

请及时送交公安机关

或相关野生动物保护部门

不要自行处理或进行非法售卖

保护野生动物

共同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环境

来源 | 城关派出所

编发 | 阜南县公安局融媒体工作室

运营总监:鲍安常LJ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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