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3月16日凌晨,石家庄发生了一起震惊全国的特大爆炸案,造成108人死亡、38人受伤,案件主谋靳如超的恶行令人发指。
靳如超于1960年12月7日出生在江苏宿迁,小学文化程度,9岁因病听力受损,性格由此变得孤僻暴躁。1988年,他因强奸罪获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1997年提前出狱后,与周边人矛盾重重。2001年3月9日,他前往云南找到同居过的韦志花,求婚后遭拒,一怒之下用柴刀将其砍死,随后返回石家庄谋划报复。3月12日,靳如超取出此前从胡晓洪处购得并藏匿的50枚雷管和30根纸捻,14日又从王玉顺、郝凤琴手中购得500公斤熟硝胺炸药。15日下午,他雇车将炸药运至郊区废弃空房,当晚至16日凌晨,将炸药及引爆装置分别运至长安区棉三宿舍、建一公司宿舍、新华区市五金公司宿舍等5处居所,这些地方均与他有矛盾关联。凌晨4时后,靳如超依次引爆炸药,制造了这场惨剧。
案发后,靳如超畏罪潜逃,3月23日在广西北海被抓获。4月17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靳如超因爆炸罪、故意杀人罪,王玉顺、郝凤琴因非法制造、买卖爆炸物罪,胡晓洪因非法买卖爆炸物罪均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后四人上诉,4月29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靳如超、王玉顺、郝凤琴上诉,维持原判,改判胡晓洪死缓。当日,靳如超、王玉顺、郝凤琴被执行死刑。
这起案件引发了全国性的震动,河北省公安机关随即开展爆炸物品清查收缴行动,打击涉爆犯罪。2001年4月至12月,全国开展治爆缉枪专项行动,相关部门也进一步强化了对爆炸物品和枪支弹药的安全监管,杜绝此类悲剧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