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祸国殃民,社会危害极大,国家司法机关对于涉毒犯罪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涉毒犯罪者,情节严重者,将面临极刑。
本案发生在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
女犯夏某,1972年出生,湖北武汉人,有运毒前科。
夏某联系甲基苯丙胺(冰毒)卖家吴某(另案处理)后,于2017年8月6日联系同案犯史某,许某(均已判刑)前往成都市购买甲基苯丙胺回湖北武汉市贩卖,许某联系盛某帮忙开车,2017年8月7日,四个人分别驾乘湘A长沙号牌奔驰车,青A西宁号牌雪佛兰轿车抵达成都市新都区并先后入住当地两家酒店,19时许,在新都区某酒店7008号房间,夏某等人与吴某谈妥以72万元购买13千克甲基苯丙胺,吴某将装有近3千克甲基苯丙胺的布袋交给史某,史某又交给许某,由许某放到雪佛兰轿车上,随后,夏某到吴某驾驶的汽车上查验完近10千克甲基苯丙胺,让史某将雪佛兰轿车开至吴某驾驶的车辆旁,夏某,史某将上述毒品搬至雪佛兰车上,夏某当场向吴某支付毒资现金72万元,同日21时许,民警在该酒店7008号房间抓获夏某,许某,史某,当场查获两袋甲基苯丙胺,共计13.77克,后从雪佛兰轿车内查获五袋甲基苯丙胺,共计12726.2克。
配图
2017年9月14日,夏某因此案被逮捕,2018年11月20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宣判,被告人夏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夏某不服上诉,四川省高院于2020年1月13日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院核准。
2020年11月27日,最高院经复核后依法核准四川省高院维持第一审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夏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事裁定。
法院认为,被告人夏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贩卖甲基苯丙胺,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夏某贩卖毒品数量巨大,社会危害大,罪行极其严重,是共同犯罪中作用地位最突出的主犯,又系累犯、毒品再犯,应依法从重处罚。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用户10xxx57
贩毒的人不值得同情
kaige
干嘛往中国卖呢,要丢小命的。要卖也卖美国加拿大呀,人家都合法化了,安全又赚钱。
凤起沧溟 回复 06-23 21:17
容易被黑吃黑。
用户16xxx59
中国🇨🇳人手机毒远甚冰毒,个个成天不工作,连走路也玩。这个毒无人管,创这毒难道不是罪大恶极!??
大家好才是真的好 回复 06-23 12:46
请问你是电脑发的评论吗?[无奈吐舌][无奈吐舌][无奈吐舌]
嘉陵江畔 回复 大家好才是真的好 06-23 16:59
[鼓掌]哈哈哈哈哈我在开会忍笑好难
至尊宝
冒这么大风险贩毒,真傻,还不如帮警察钓鱼
大家好才是真的好
毒品毒害了多少家庭!罪大恶极,必须死刑![点赞][点赞][鼓掌][鼓掌]
过了很久
从时间上看,被点了
陈龙
被钓鱼了
坐吃山空
好[点赞][点赞][点赞]
与世无争
借鉴菲律宾禁毒手段吸贩同罪一律判死否则毒品永远断绝祸源之日
吃喝玩乐和睡觉 回复 06-23 22:35
只要利益足够大,这行永远不会消失
宁静致远
没说吴某人呢?
AAAAAA迷路的男人
严惩,毒品害人不浅
用户10xxx64
尔这标题非常混账,尔妈叫尔回家补小学语文课
Tom
钓鱼了
民情发声砖家
毒,危害太大了!
用户16xxx61
理当判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