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9日,ST海越(海越能源600387)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120240024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上海梁律师提示:2022年4月15日(含)至2023年4月28日(含)期间买入,且在2023年4月28日闭市后当日仍持有的投资者;或2023年4月29日(含)至2024年4月19日(含)期间买入,且在2024年4月19日闭市后当日仍持有的投资者可在公义之星网(gyzx365.com)申请索赔挽损。股票索赔的是历史法定损失金额,与目前是否持有股票没有关系。
2024年4月20日,公司公告显示:2023年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供应商拆借资金至关联方的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3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金额4.77亿元,2023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4.63亿元,2023年期末占用资金余额1,414.82万元。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显示:根据公司2023年10月28日公告,截止2022年报披露日,2022年末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款项3.55亿元已于2023年4月收回。由于相关资金收回过程与公司对外支付大额采购款项存在时间点接近等情形,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归还资金是否来源于公司或交易对手。
注:(1)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2)文章内容主要参考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3)本文观点不向投资人推荐股票,投资者请自行承担投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