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板砸毁6万罗汉松!邻居只认赔6千还怪树没死,江苏法院一锤定音结果让其悔青肠子!
(来源:无锡政法)
网友对此发表看法:"这树砸坏了,维权难度不小啊!从法律角度来看,这种损失该怎么认定,又该怎么索赔?"
案例回顾
张志明(化名)是一名成功的生意人,平时经常在家中别墅招待生意伙伴和朋友。
虽然这栋别墅价格不高,但胜在环境清净,这也是张志明选择在此置业的主要原因。
一次饭局上,一位从事园艺生意的老友提醒张志明,他家院子显得有些空旷,不太聚财,建议他种些绿植来点缀。
这位朋友特别推荐了罗汉松,说这种树不仅名贵,还富有寓意,最重要的是造型独特,能为院子增添不少格调。
张志明对此很感兴趣,专门跑了好几个花木市场,最终相中了一棵形似黄山迎客松的罗汉松,虽然个头不大,却要价62000元。
买回来后,张志明格外用心打理这棵罗汉松,时常在院子里欣赏,每次看到树的优美姿态都会感到十分欣慰。
不料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风雨打破了这份宁静。
第二天一早,张志明发现院子里的罗汉松遭了殃,三根主要枝丫被砸断,优美的造型荡然无存。
罪魁祸首是邻居李家屋顶吹落的太阳能板,重重地砸在了罗汉松上。
张志明立即找到邻居李明(化名),语气平和地说明情况。
李明一开始还表示歉意,可当张志明提出赔偿要求时,态度立刻转变。
"这树又没死,断了几根枝丫而已,慢慢就能长出来,赔你6000块已经够意思了。"李明态度强硬地说。
张志明试图解释罗汉松的观赏价值主要在于造型,现在造型被毁,整棵树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双方为赔偿问题多次协商,每次都以争吵告终。李明始终坚持认为张志明是在趁机敲诈,而张志明则觉得自己蒙受了巨大损失。
最后,张志明找来专业的园艺师傅评估,确认这棵罗汉松的观赏价值已大幅降低,树形无法恢复。
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张志明将此事诉至法院,要求李明按照购买原价进行赔偿。
案例分析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太阳能板掉落导致罗汉松受损的赔偿标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明确规定,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财产损害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罗汉松作为观赏性植物,其价值主要体现在独特的造型美感上,一旦造型被破坏,即便树木存活,其观赏价值和经济价值也会大幅降低。
虽然太阳能板是被大风吹落,但业主对自家设施的安全负有管理维护责任,因安装不牢固造成他人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处理结果
经过专业鉴定机构评估:这棵罗汉松受损前的市场价值为83000元,受损后的价值仅为27000元,造成实际损失56000元。
法院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后判决:
被告李明应赔偿原告张志明财产损失56000元及鉴定费用2276元,合计58276元。
案件看法
如果我们为当事人,可以利用以下几点让自己处于有利地位:
购买名贵植物时要保留购买凭证,并请专业人士对其价值、特征等进行书面记录和拍照存证。
发生损害后要第一时间固定证据,拍照录像,并请专业机构进行鉴定评估。
可以根据《民法典》关于财产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主张因侵权行为导致的直接损失和合理费用。
网友评论道:"这下邻居肠子都悔青了吧,早知道就该好好检查太阳能板的安装情况,也不至于赔这么多钱!"
还有网友认为:"6000块想打发人,这不是打发要饭的吧?观赏性植物被毁,当然得按市场价值来赔!"
对于这个案子,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