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拆大建按下暂停键:新式拆迁“留改拆”能否解决房屋拆迁难?

宛丝听涛 2024-08-10 19:00:39

出于解决房屋拆迁难的初衷,调整拆迁的行政法规也在调整,上个世纪90年代最先出台的是《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理条例》,2011年新出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这些法规为各地大规模城市房屋拆迁征收提供了法律依据。

十年后的2021 年,随着《住房城乡建设部建设部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的通知》的发市,过去那种大拆大建的模式也嘎然而止。

其实拆不拆,多拆与少拆一直处于矛盾之中。之中

拆少了,城市更新慢,也不利于一个城市经济的发展,既要拆,又不能多拆,既要拆,又要尽量不引起社会矛盾激化。

拆多了,恶性事情多,尤其是大拆大建导致地产市场也大幅波动,货币补偿在短时间内提供的流动性很快推高了房价。

拆与不拆,多拆与少拆则,一直是摆在各个城市管理者面前的一个无法回避的重大课题。不能不拆,又不能多拆,为此

住建部于2021年发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业内普遍认为这个通知是新式拆迁的标志:

新式拆迁的特点

01、控拆。除违法建筑和经专业机构鉴定为危房且无修缮保留价值的建筑外,不大规模、成片集中拆除现状建筑,原则上城市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除建筑面积不应大于现状总建筑面积的20%。提倡分类审慎处置既有建筑,推行小规模、渐进式有机更新和微改造。

02、控建。除增建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外,不大规模新增老城区建设规模,不突破原有密度强度,不增加资源环境承载压力,原则上城市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建比不应大于2。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允许适当增加建筑面积用于住房成套化改造、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加强过密地区功能疏解,积极拓展公共空间、公园绿地,提高城市宜居度。

03、控搬。不大规模、强制性搬迁居民,不改变社会结构,不割断人、地和文化的关系。要尊重居民安置意愿,鼓励以就地、就近安置为主,改善居住条件,保持邻里关系和社会结构,城市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居民就地、就近安置率不宜低于50%。

04、保稳。不短时间、大规模拆迁城中村等城市连片旧区,防止出现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失衡加剧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众租房困难。同步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统筹解决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众等重点群体租赁住房问题,城市住房租金年度涨幅不超过5%。

05、保留。保留利用既有建筑。坚持应留尽留,全力保留城市记忆,不随意迁移、拆除历史建筑和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不脱管失修、修而不用、长期闲置。

保持老城格局尺度。不破坏老城区传统格局和街巷肌理,不随意拉直拓宽道路,不修大马路、建大广场。鼓励采用“绣花”功夫,对旧厂区、旧商业区、旧居住区等进行修补、织补式更新,严格控制建筑高度,最大限度保留老城区具有特色的格局和肌理。

06、延续。延续城市特色风貌。不破坏地形地貌,不伐移老树和有乡土特点的现有树木,不挖山填湖,不随意改变或侵占河湖水系,不随意改建具有历史价值的公园,不随意改老地名,保持老城区自然山水环境,保护古树、古桥、古井等历史遗存。因”。

从上可以看出:“新式拆迁”的内涵是:尊重人民群众意愿,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坚持“留改拆”并举、保留一部分,改造一部分,拆除一部分,并且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加强修缮改造,增强城市活力。

那么这种新式拆迁能否解决城市房屋拆迁难呢,笔者通过观察发现:

07、可以减少一些社会矛盾

传统的“大拆大建”易引发社会矛盾和冲突。由于拆迁补偿多少和安置方式的选择(原地安置多于异地安置)等问题处理不当,许多被拆迁户面临的生活困境和心理压力,容易导致社会矛盾激化,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

随着传统的“大拆大建”模式逐渐退出历史舞台,而“拆改留”成为了新式征收拆迁的主流,新式拆迁更注重居民意愿,少拆自然矛盾就会少很多,近年来拆迁方面的信访急剧减少就是最有说服力的证明,很少或几乎没再发生因城市房屋拆迁出现的恶性事件,不能不说这是“严格控制大拆大建”通知的贡献。

然而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城市房屋拆迁方面的矛盾并未完全绝迹,只不过是增量矛盾减少,存在矛盾仍然存在。

08、拆迁难的问题仍然存在

有句话很形象,要想富得快,拆迁来开路。其实拆迁中的矛盾仍然是现阶段的主要矛盾”拆迁户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说白了就是拆迁户的“多要”与当地拆迁中能不能多给,给不给得了之间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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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丝听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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