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吏》读书笔记3:秦国的奇葩法律知多少?

小草读书 2025-03-31 14:57:56

刚刚穿越的黑夫,对秦国最大的感受就是秦国制度之完备,律法之严明。秦国的法律非常精细,一直到细枝末节。而且还有很多在后世看来非常奇葩的法律。

1、见死不救罪。在秦国,见死不救会受罚,若能捕盗,则有赏!

秦国律令有言,若有人在大道上劫掠杀人,距离百步以内的路人不加以救援,当赀(zī)二甲!”赀,就是罚款的意思。

在后世,见义勇为也仅仅是一种“美德”,可在秦国,见义勇为却被律法明文保护,变成了一种义务,每个秦人都应尽的义务!

虽然不知道秦国的法律被执行的怎么样,但看到这样的法律条文,黑夫心生感慨。

还真不是他厚古薄今,只是那些老人倒地不敢扶、扶了反倒受讹诈的二十一世纪怪现象,实在让人心寒,只能道一句“人心不古”。

若是放在秦国,有老人倒了你敢不扶试试?被人扶起来你敢讹诈试试?

秦国官吏分分钟就用法律而非道德,来教你做人!

赀(zī)二甲的罚款是很重的,在南郡,一甲为1344钱,赀二甲则是2688钱,这1钱相当于的现在的1元钱,还是90年代的1元钱。要知道,此时的秦国,家有一万钱,那就算是有钱的了,在村里就是万元户了。这么一比较就知道,这个罚款是非常重要的。

2、诬告反坐罪。就是将对诬告者处以与所诬罪名相应的刑罚。谁诬告你被坐实,就要承担与诬告罪名相同的处罚。比如别人诬告你杀人,却没有证据,最终导致败诉,那就等着被砍头吧,所以在秦国,虽然告奸有赏,但在告状之前可是要掂量再三的。

3、法官忘记律法罪。这是《秦律》中一条别出心裁的规定:但凡掌握律令的法官、军法官,敢忘记律令的规定,就用你忘记的那条法律来惩罚你自己!

这要是忘了死刑、谋反的判决,岂不是完蛋了?所以每个法官、军法官,每天的工作,就是将律令背诵得滚瓜烂熟,绝不敢有错,因为这事关饭碗性命。

4、无故私闯民宅者,格杀无罪!这其实是属于自我防卫的法律,只是在当代的法律中,这种自我防卫还有不少争议。不过我还是觉得这条法律挺好的。

5、将阳罪。即游荡罪。这一条主要是针对游侠的,“壮者不事生产,终日游荡,为将阳罪”,要判处一到三年的劳改。

6、匿名举报罪。在秦国匿名举报也是有罪的,而且是一刀切的处罚。这条法律是商鞅在变法的时候,亲自定下的。当时奸邪之人见律令严苛,便妄图匿名投书,诋欺万状,谩上侮下,无所不至,使得律令一度被扰乱。于是商君便下令,对于匿名投书者所告之事,一概不予受理,在未抓到匿名者前,连打开看都不行,一旦抓到投书者,就要重罚!

7、未成年人保护法。在秦国,被教唆犯罪的未成年人,不负刑事责任;或虽然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处罚上减轻刑事责任。在秦国从年龄上算,男子17岁成年,女子15岁成年。如果不知道年龄的,就看身高,男身高六尺五寸(150里米),女身高六尺(139厘米)为成年。

8、教唆未成年人犯罪。在秦国,教唆未成年人犯罪,哪怕只是教唆其盗取十钱,也将被处以磔刑!

搁在后世,那些教唆未成年人犯罪,残害孩子的肢体,让这些孩子在火车站旁偷窃、乞讨的恶棍,哪怕被抓了,也就不轻不重的判几年,太轻了。

杜绝犯罪,从娃娃抓起,秦国律令的思路很明确,而对未成年人从轻处罚,也算是残酷秦律里,难得一见的人性光辉了……

当然,若是少年犯下严重的罪行,比如杀人等,那就法不容赦了,但当众处死未成年人,依然是秦律所不容许的,得一直关到身高、年龄足够,再处以应有的处罚。

这些只是我在《秦吏》前几章节中看到的一些秦国的奇葩法律,汇集在一起,后面如果再遇到更多的奇葩法律,我会再做补充。

PS:无故入人室宅庐舍,上人车船,牵引人欲犯法者,其时格杀之,无罪。——《二年律令.贼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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