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电动车超服务范围被扔河中,湖北襄阳一男子因此被罚款

李合信与索 2023-08-10 19:19:12

共享电动车是近年来出现的一种新型的出行方式,它结合了共享单车和电动自行车的优点,既方便又节能,受到了很多城市居民的欢迎。据统计,截至2020年底,全国共享电动车投放量已达到300万辆,用户规模超过1亿人次。共享电动车不仅可以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和停车难的问题,还可以减少碳排放和空气污染,促进绿色出行和低碳生活。

然而,共享电动车的发展也面临着一些困境和挑战。一方面,由于共享电动车的使用寿命较短,维修成本较高,充电设施不足,运营企业往往难以盈利或者甚至亏损。另一方面,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和管理机制,共享电动车的使用者往往存在着不文明、不规范、不安全的骑行行为,比如超速、逆行、闯红灯、随意停放等。这些行为不仅给自身和他人带来安全隐患,还给城市环境造成破坏和污染。据报道,到2020年底,全国有约1000万辆共享电动车面临报废处理,如果不加以妥善处理,将会产生约16万吨的固体废弃物。

过程:周某因超服务范围将共享电动车扔河中

周某是湖北襄阳市谷城县南漳镇的一名农民工,今年7月初来到谷城县找工作。由于工作不顺利,生活压力大,周某心情十分烦躁。7月28日晚上10点多,他想骑一辆共享电动车在县城里转转散散心。他在南河大桥上找到了一辆没有锁住的共享电动车,并用手机扫码开锁骑走。

没想到骑行没多久,周某就听到了手机上的提示音:“您已超出服务范围,请尽快返回服务区域内停放。”原来这辆共享电动车是有限定骑行范围的,并且会根据用户所在位置自动调整电量,一旦超出范围,电量就会迅速下降,直至断电。周某一看手机地图,发现自己已经骑到了县城的另一边,而且附近没有任何停车点。他心里一急,就想着把车骑出范围,反正是扣别人的钱。

于是,周某硬生生地用人力脚蹬将共享电动车骑到了桥对岸的河边。他气喘吁吁地看着这辆电动车,越看越烦,觉得自己倒霉事全碰上了,就想着要报复一下这个让他不爽的东西。他毫不犹豫地抬起车辆,将其扔进了河里。他还拿出手机拍下了这一幕,并发到了朋友圈,炫耀自己的“英雄事迹”。

随后,城关派出所就接到了热心群众的举报,称有人将一辆共享电动车扔在了南河水里。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在河里打捞出了这辆共享电动车,并联系了共享单车经营者对其进行维修检测。经检验确定,这辆共享电动车已经彻底报废,价值3500元。

民警很快锁定了周某的身份,并于8月3日将其抓获归案。周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表示后悔和悔恨。据了解,周某扔车时并没有结束用车订单,导致他的账户被扣除了近200元的费用。而且,他还要面临公安机关和共享单车经营者的法律追究。

周某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行为,应当予以行政处罚。经谷城县公安局依法审理,决定对周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责令其赔偿共享单车经营者3500元的损失。

总结:共享电动车需要规范管理和文明使用

周某因超服务范围将共享电动车扔河中的事件,虽然只是个别案例,但也反映了当前共享电动车行业和城市管理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共享电动车的服务范围、停放点、充电设施等是否合理、充足、便利?共享电动车的运营企业是否有完善的维修、回收、报废等机制?共享电动车的使用者是否有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骑行、爱护设施等意识?这些问题都需要相关部门和社会各方共同关注和解决。

共享电动车为城市居民提供了便捷和环保的选择,也为城市发展带来了新的活力和可能性。

但是,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共享电动车也不例外。它既给我们带来了便利,也给我们带来了责任。我们不能因为它是共享的,就可以随意对待,甚至破坏和污染。我们要明白,共享电动车不是免费的,它是由运营企业和社会资源共同投入的,它是属于我们所有人的公共财产。我们要珍惜它,爱护它,合理使用它,让它能够更好地服务于我们和城市。

同时,我们也要呼吁和支持相关部门和机构加强对共享电动车的规范管理和监督。比如,制定和完善共享电动车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和惩罚力度,建立和完善共享电动车的维修、回收、报废等体系,推进共享电动车的智能化、标准化、绿色化等改革创新。只有这样,才能让共享电动车成为一种真正有益于社会和环境的出行方式。

总之,周某因超服务范围将共享电动车扔河中的事件,给我们敲响了一个警钟。我们要从中吸取教训,反思自己的行为和态度,提高自己的文明素养和法律意识。我们要用理性和良知来对待共享电动车这样一种新兴的出行方式,既要享受它带来的便利,也要承担它带来的责任。我们要共同努力,让共享电动车成为城市发展的助力,而不是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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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合信与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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