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白新闻此前报道的邓元福一案有了最新进展:据山西省闻喜县人民检察院消息,今日(8月17日)下午,山西省闻喜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了邓元福的同伙张江山、魏尚志、杜文龙、褚建庆等四人。
上述四名犯罪嫌疑人涉嫌罪名均为寻衅滋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的逮捕条件。
据悉,其中张江山、魏尚志、杜文龙三名犯罪嫌疑人,因涉黑犯罪处于在押服刑期,此次的批捕属于漏罪追究。
刑法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漏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处的刑罚,依照法规决定执行刑期。
另在大白新闻于8月15日报道邓元福被刑拘一案后,截止到今天,共有258户邓元福开发的桃园新城旧改项目的业主,到闻喜县公安局报案,反映邓元福涉嫌诈骗的行为,公安机关受理案件180起以上。
邓元福作为山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征地拆迁没有到位的情况下,便对其负责开发的桃园新城旧改项目的A1和A3两栋住宅楼进行施工建设。
且由于擅自改变住房规划,如将楼间距由18米改为8米、擅自增加楼层数等,在明知房屋竣工后无法得到消防部门和住建部门的验收的情况下,仍以闻喜某物业有限公司的名义收取住户契税、印花税、公共维修基金等各种费用,涉及250余住户资金共计200余万元。
据悉,桃园新城旧改项目A1和A3两栋住宅楼于2013年建成,住户以学区房的高价购置,但至今未办理房产手续,且大部分住户的费用收据,均被开发商以办理房产证的名义收走,致使许多受害者无法报案。
据报案人的情况说明显示,桃园新城住户普遍曾多次向县城建局信访部门反映情况。
截止到目前,此房地产开发公司未主动到相关部门办理工程验收项目,也未给居民办理房产证件。据闻喜公安局办案人员介绍,邓元福并不具备办理房产证的条件。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已对该案件立案侦查,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撰文:刘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