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两天处分7“老虎”,他被痛批退休后仍大肆收钱敛财

简划 2021-08-17 21:09:22

©撰文:姚晴杨

©稿件统筹:张喜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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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纪委打“虎”力度加大,两天内有7名中管干部受到处分。8月16日,有4名中管干部被处分,其中1人被开除党籍,3人被“双开”。8月17日,则有3人被开除党籍。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中纪委已出现两次中管干部通报“4连发”,早在1月4日也有4名中管干部同日被处分。8月16日晚,新闻联播指出,中纪委通报N连击,传递的信息只有一个:共产党的干部要坚持当“老百姓的官”,忠诚干净担当,不要也绝不能做官当老爷。

3名中管干部同日被开除党籍

8月1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了3则中管干部被处分的通报,分别是:原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彭波被开除党籍;原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谢长军被开除党籍;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张新起被开除党籍。

8月17日3名中管干部被开除党籍

(图片来源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1、“靠网吃网”彭波:放弃对互联网阵地的管理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原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彭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彭波理想信念坍塌、对党不忠诚,背离党中央关于开展网上舆论斗争的决策部署,放弃对互联网阵地的管理,公器私用、靠网吃网,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规接受公款宴请;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毫无纪法底线,大搞权钱交易,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彭波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彭波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彭波

(图片来源于人民网)

公开简历显示,彭波,男,1957年3月生,湖南南县人,曾在中国青年报社、中华工商时报社、中国青年杂志社、中国青年出版(总)社工作。2006年后历任中央外宣办五局副局长、九局局长、十局局长等职。

值得注意的是,在通报中,彭波被批“放弃对互联网阵地的管理”,这是中纪委首次在通报中出现该提法。据了解,彭波曾于2012年担任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2015年转任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今年3月13日被查。

2、国企“蛀虫”谢长军:靠企吃企,大搞权钱交易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原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谢长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谢长军背弃初心,辜负党和人民给予的荣誉和信任,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收受礼金、公款旅游;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生活腐化堕落,搞权色、钱色交易;靠企吃企,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在项目承揽、职务提拔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

谢长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谢长军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谢长军

(图片来源于网络)

公开简历显示,谢长军,男,汉族,1957年7月出生,吉林永吉人,东北电力学院热能动力专业本科毕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水利电力部(电力部)科技司工程师,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科技部副处长,中能电力科技开发公司副总经理,龙源电力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党组书记,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组副书记、执行董事,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党组成员、副总经理。今年2月8日被查。

今年7月1日,中纪委在《清除一切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 捍卫先进纯洁》一文中,将谢长军等靠企吃企、滥用职权导致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官员称为国企“蛀虫”。

3、“种树市长”张新起:胆大妄为,毫无纪法底线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张新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新起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钱款;大肆从事营利活动;胆大妄为,毫无纪法底线,把公权力当成牟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张新起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张新起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张新起

(图片来源于网络)

公开简历显示,张新起,男,汉族,1956年8月生,山东荣成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曾任烟台市规划局局长、党组书记,莱州市长、市委书记,潍坊市委书记、市长、党组书记、市人大主任、市委党校校长,青岛市委副书记、市长、党组书记等职。2017年2月任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今年2月23日被查。

张新起曾被称为“种树市长”,据悉,张新起主政青岛期间,提出要建设生态青岛,将森林覆盖率提高至40%以上,随后进行“毁草种树”引起市民愤怒。

前一日,有4名中管干部被处分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前一天(8月16日),中纪委发布了4名中管干部被处分的消息,分别是:贵州省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王富玉被开除党籍;甘肃省原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宋亮被“双开”;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原书记、检察长蒙永山被“双开”;山西省原副省长、公安厅原厅长刘新云被“双开”。

8月16日4名中管干部被处分

(图片来源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1、王富玉:退休后仍大肆收钱敛财

王富玉,男,1952年8月出生,河南唐河人,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管理学博士。2013年1月至2018年1月,任贵州省政协主席、党组书记,今年2月21日被查。

王富玉

(图片来源于网络)

王富玉是这4名中管干部中唯一正部(省)级官员,今年69岁,已退休三年。在通报中,他被批: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目无道德法纪,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打高尔夫球、乘坐私人飞机;在组织人事方面违规为他人谋利,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攫取私利的工具,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生活奢靡腐化,道德沦丧,家风败坏;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力在工程承揽、土地开发、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直至退休后仍大肆收钱敛财。

2、宋亮:捞取政治资本

宋亮,男,汉族,1963年12月生,河北辛集人,南开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经济师。2018年6月任甘肃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政府党组副书记,今年2月1日被查。

宋亮

(图片来源于网络)

在通报中,宋亮被批:理想信念丧失,利用职权搞利益交换,捞取政治资本,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严重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将手中掌握的金融监管职权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肆攫取非法利益;利用职务便利在审批成立小额贷款公司、获得融资贷款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3、蒙永山:官迷心窍、跑官买官被骗

蒙永山1985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曾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代检察长。2019年2月任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今年6月2日被查。

蒙永山

(图片来源于网络)

在通报中,蒙永山被批:背离初心使命,丧失理想信念,官迷心窍、跑官买官被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他人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收受财物,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亲属收受他人财物;执法犯法、以案谋私,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甚至在政法队伍开展教育整顿期间仍然不知收敛;利用职务便利在案件处理、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4、刘新云:搞团团伙伙,结交“政治骗子”

刘新云,男,汉族,1962年9月生,山东淄博人,省委党校大学学历,经济学硕士学位。2018年1月任山西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今年4月9日被查。

刘新云

(图片来源于网络)

在通报中,刘新云被批:丧失政治原则,毫无“四个意识”,参与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交“政治骗子”,热衷政治投机,造成恶劣政治影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弄虚作假骗取学历,违规配备、使用秘书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案件办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急功近利、好大喜功,滥权妄为造成重大损失。

今年已出现两次中管干部被处分“4连发”

8月16日晚,新闻联播主播李梓萌评中纪委“N连发”通报模式时表示,一次通报4名落马高官,并不多见。从通报的内容来看,4人违纪违法的行为让人触目惊心。

李梓萌指出,在最近的疫情防控当中我们也看到,很多地方问责来得很快。无论是持续“打虎”还是及时问责,传递的信息只有一个:共产党的干部要坚持当“老百姓的官”,忠诚干净担当,不要也绝不能做官当老爷。

实际上,这是今年中纪委第2次中管干部处分“4连发”。

1月4日4名中管干部被处分

(图片来源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1月4日,中纪委通报:重庆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邓恢林,青海省原副省长、海西州委原书记、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党工委原书记文国栋,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成员、总会计师骆家駹3人被“双开”;原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胡问鸣被开除党籍。【资料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新网、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经济网等】

文章来源:时代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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