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代缴补缴的困境

丹丹聊趣事 2025-01-10 17:44:38

网上最近披露了一起社保系统的内部腐败案。

很多人,包括我在内,看到案例之前会纳闷,社保费用是直接交给财政的,这帮人还怎么能够腐败呢?

刑事裁判书是这么说的,陕西省一社保局人员吴某,大家注意了啊,这只是省级社保局的一名普通工作人员。

吴某违规为他人办理养老保险补缴业务,通过自己及同事的核心系统账号,以篡改养老账户重要数据信息的方式,虚构参保人员,违规为362人办理养老保险参保业务,受贿2575万余元。

我的天,这是系统漏洞啊。

关乎很多人下半辈子生存生活的数据,说改,他就给改了。

至此,大家应该明白了,这又是一个小官巨贪的案例。

近年来,像这样的苍蝇,一拍一大堆,群众们见怪不怪了。

但我今天要把这事儿拎出来,和大家聊一聊社保补缴的那些事儿。

众所周知,我国的社保分为两种:

一种是城镇职工社保,强制性的,单位和个人按比例分担按月缴纳。

其中的养老和医疗是绑定的,不能分拆参保。

60岁退休后,虽然不同地区养老金的额度不同,但起码每个月至少能拿2000起吧。

职工医保的报销额度更高,还有个人账户。

另一种就是城乡居民保险了,自愿参保。养老和医疗可以分开缴纳,个人全额自费按年缴纳。

拿河南来说,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加上医疗保险,每人每年也就600块钱左右。

城乡居民60岁退休后,能拿到的养老金每个月有130块钱左右。

两者对比后大家会发现,待遇是十倍二十倍的天壤之别。

这中间的差距,可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因此有一部分人,就想着要把自己的城乡居民保险变成城镇职工保险。

这些人把歪心思放在了《社会保险法》上。

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可以在待遇领取地延长缴费至满15年。对于2011年6月30日及以前,也就是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已经参保的人群,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就是这条规定让很多人抓住了机会,导致了像吴某这样的社保局工作人员,一失足,千古恨。

目前看来,从每个月拿100多块养老金,变成每个月拿2,3000块养老金,大约有两种方式:

第一种,借助民事虚假诉讼或虚假劳动仲裁,来实现自己“补缴”养老金的目的,从而成为城镇职工社保。

案例说某煤矿副矿长,给两名从未在该煤矿上班的人,伪造了劳动用工协议,虚构他们在该煤矿工作的事实。

然后这两个人,再同时向法院起诉该煤矿,请求法院判决二人与该煤矿存在劳动关系。

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了两人与该煤矿企业存在劳动关系。

然后,这两人就可以光明正大的补缴社保了。补缴完毕后,就正式成为了光荣的城镇职工。

第二种方式,相对于第一种更简便更快捷。就是社保中心的工作人员,直接在系统中更改身份。

更改的一个前提,是多年来社保基金中沉淀了大量的缴费冗余,或冗余账户。

比如个人或单位在多个地方或不同时间段,重复缴纳了社会保险费用,缴费记录中就会出现重复或冗余的部分。

也就是说有些人会有两个或更多的社保账户,一个账号是正在使用的,其他的账号是长期休眠的。

像吴某这样的社保局工作人员,通过直接篡改这些账户中他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就能成功的为自己的关系户办理养老保险参保业务。

说白了,敲敲键盘的功夫,就成功的狸猫换太子了。

有人会问,这么搞会不会被发现啊?

别急,人家还有后手。这些关系户在一次性补缴社保后,会马上跨省转移社保关系。

所以这种操作的隐蔽性比较强,不容易被发现。

另外,这种操作的收益也很惊人。

裁判文书中说,有两个人给吴某转了16万,来操作补缴社保的事儿。

操作成功后,这俩人在五年的时间里共领取国家养老金21万余元。

四年回本,后面都是净赚。

这种低风险高收益的操作,让吴某的业务迅速的发展起来。

吴某的业务越好,国家的损失越大。

据查,吴某违规办理的362个养老保险业务账户,其中有87个成了退休账户。

在2017年至2023年这七年里,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250万余元。

看到这儿我只能说,怎么今天才让我知道有吴某这个人才呢?

拍断大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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