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安全卫生,一直是家长们最为担心的问题,这关乎着千千万万小孩的身体健康。
在上个月,昆明云子中学食堂食材过期变质的消息传遍全网,中学食堂的食材质量严重不合格,甚至使用了9年前的腐肉,引起了社会极大愤慨!
虽然最后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对长丰学校校长和学校法定代表人作出免职处理,对区教育体育局局长、区教育体育局分管副局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副局长作停职检查处理。
事件过去一个月,11月22日教育部制定了《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聚焦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细化操作流程和规范标准,进一步提升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水平,确保校园食品安全。
这为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又加了一道码!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问题,近年来屡见不鲜,昆明在臭肉事件之前,监管部门曾就多次曝光学校食堂经营腐败变质食品、使用不达标餐具等问题,并要求整改。
按照新的《工作指引》,教育部门着重强调了学校主体责任和教育部门的行政责任。
其中三条最为关键:
一是校长应切实履行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内容,对重大问题亲自抓、亲自管,每学期至少在食堂召开一次现场办公会,实地查看了解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解决问题并部署相关工作。
二是学校应严格规范执行陪餐制度,按一定周期排定陪餐人员安排,确保每餐均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有条件的中小学应建立家长陪餐制度。陪餐人员应随同学生一起就餐,对食品的感官、口味、质量等进行评价,征求就餐学生的意见建议,做好陪餐记录并由本人签字。
三是学校应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员,5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配备食品安全总监。中小学校食品安全总监由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或同等职位的领导担任。学校须支持和保障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在作出涉及食品安全的重大决策前,充分听取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的意见和建议。
另外,强调发挥家长监督作用。健全家长委员会监督机制,成立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完善相关制度,规范产生和运行流程,保障家长参与招标采购、陪餐用餐、质量评价、安全检查、收支公开等重大事项监督。畅通家长委员会向主管监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直送问题渠道,相关部门建立及时处置和反馈办理情况工作机制。
对于教育部门的行政责任,则重在制定并完善招标采购、经营管理、考核评议、监督检查、应急处置等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体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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