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锅了!色情服务披上“上门按摩”外衣,18人被抓,网友却不买账

爱普发何吕 2025-02-22 17:31:38

内蒙古巴彦淖尔,当地新闻媒体报道,市公安局成功侦破一起以“上门按摩”为幌子的线上涉黄违法犯罪案件,警方抓获18人,朋友却纷纷留言应该打击食品安全类的违法犯罪问题!

据了解,该团伙通过线上平台接单,将色情服务人员包装成“按摩技师”,以“上门按摩”为名,实际从事卖淫嫖娼活动。

警方在锁定嫌疑人之后迅速开展打击活动,警方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及违法行为人17名。目前,犯罪嫌疑人石某某因涉嫌组织卖淫罪被批准逮捕,其余17名违法行为人已被依法行政处罚。

在评论区中,不少网友纷纷留言吐槽:每次报这种新闻,看看评论区,百姓不傻,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是食品安全、反腐、电诈恐怖主义!

食品安全,邻里纠纷,违章建筑,反贪污,反电诈,工作待遇提高,这些领域都没人管吗?麻将馆已经泛滥成灾,没有好处,能让他们天天开着吗?

不少网友提出质疑:这种现象已经存在一年多了、现在是不止一家印发、成了多家漫延在送发,严重抹黑呼市的精神文明窗口,希望媒体介入制止这种黄毒的漫延,还呼市人民净土!

那么,从法律角度来讲,到底该怎么看呢?

第一,卖淫嫖娼,首先有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而且已经涉嫌违法,相关人员至少要给予拘留、罚款行政处罚!

首先,卖淫嫖娼是指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关系的行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的规定,应处10-15日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罚款;情节较轻的,也要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所以,本事件中,警方在开展执法行动之后,抓获了17名违法行为人,并且按照上述规定分别给予行政拘留罚款等!

还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治安处罚法》第97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

同时,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50条规定: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将处罚情况和执行场所通知被处罚人家属。

被处罚人拒不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或者有其他无法通知情形的,公安机关可以不予通知,但应当在决定书中注明。

因此,因为从事卖淫嫖娼活动,被警方依法打击了,涉嫌行政拘留的还要通知家属!真可谓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第二,卖淫团伙,又涉嫌有组织类犯罪,应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首先,需要普及一个基本的常识,因为组织卖淫比单纯卖淫嫖娼的性质更加恶劣,涉嫌有组织类犯罪,所以已经触犯刑法了!

需要注意的是,是否是组织者,关键是看其在卖淫活动中是否起组织者的作用。有些被组织的卖淫者,同时又积极参与组织他人卖淫,对此,应按组织卖淫罪的共犯处理。

对于构成组织卖淫罪的,将根据《刑法》的规定,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同时,在卖淫嫖娼团团伙中,可能还有其他协助人员,比如,在网上专门发布违法信息的人,根据《刑法》第287条规定,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所以,本案中,我们注意到警方将整个卖淫团伙打击掉后,除了17人追究治安违法责任之外,还有1人涉嫌刑事犯罪被立案调查。

按照上述规定,要么构成组织卖淫罪,要么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接下来肯定是要吃牢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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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普发何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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