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人的婚事,一般经过求婚、认亲、过彩礼和婚礼四个过程。
求婚,男孩到15~16岁,女孩到14~15岁,家里就要为他们张罗婚事。求婚由男家提出,男方父母看中了某家的姑娘,就托媒人去求婚。认亲:求婚成功后,媒人和男方的母亲等带着烧酒、野猪肉到女方家,男子给女方长辈磕头,唯不给岳父母磕头。过彩礼:彩礼一般是2—3匹马、两桶酒、两口野猪。
求婚
过去一般都是两家老人做主包办婚姻,有的是指腹为婚或定娃娃亲,现在大多数是请人说媒。媒人一般都是男方的亲属或朋友,并且对女方家也比较熟悉,多是能说会道、能办事的中年妇女。男方看中某家的姑娘后,就请媒人带着酒肉到女方家求亲。按照惯例,在求亲过程中,女方家不能马上答应亲事,双方都先说些客套话,然后女方家需要了解小伙子的人品,是不是好猎手,还要征求叔伯、舅舅等亲属的意见,这样一般反复两三次才能确定下来。如果女方的父母同意了这门亲事,喝了媒人的酒,求婚就算成功了。
认亲
求婚成功后,小伙子会在母亲、媒人及亲友的陪伴下,备上好酒好肉来到女方家给长辈们敬酒磕头,举行认亲仪式。认亲后这门亲事就得到了鄂伦春社会的承认,受到氏族制度的约束和保护。认亲后的鄂伦春小伙子改穿镶边绣花的皮袍,姑娘开始把头发盘起来,别人一看就知道是订了婚的人。以前一些鄂伦春部落在认亲后就可以在女方家同房了,这种习俗一方面是母系氏族社会遗风的体现,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清代鄂伦春青年男子经常被强行拉去当兵征战,生死难料,指望早点留个后代。
过彩礼。过彩礼的主要目的不是要钱要物,而是双方长辈正式见面,建立亲戚关系,约定婚期。婆家送的彩礼主要是马匹、猎物、酒,彩礼的多少根据家庭状况量力而行,条件好的家庭送4-6匹马,差一些的送1匹也可以。期间,女方父母要设宴招待女儿未来的公婆,联络感情,商定婚礼的具体事项。婚期确定后,女方也要准备大致相当的陪嫁。
婚礼
婚期临近,闻讯的亲友们都争相送礼品或帮着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婆家要为新婚夫妇搭建新的“仙人柱”,用上百条狍腿皮拼成有美丽花纹的狍皮褥子铺床,上面是用七八张染成金黄色的狍皮缝成绣着连绵不断云纹的双人被。娘家用桦树皮做成雕刻着南绰罗花的箱、盒陪嫁,祝愿小伙子有了姑娘的陪伴再不会孤单。
婚礼前,新郎要在兄弟姐妹的陪伴下去接新娘,新娘家也要相应组成一支送亲的队伍。送亲之日,人们骑着自己最好的骏马,长辈们亲热地交谈着走在队伍的前面,跟在后面的青年人不停地嬉笑高歌,簇拥着新人一路浩浩荡荡、欢天喜地,时而赛马,时而竞歌,十分热闹。由于鄂伦春族不同氏族之间的宿营地有时相距比较远,在这种情况下,迎亲送亲需要几天的时间。
鄂伦春族的结婚习俗是什么鄂伦春族的婚俗,在我国56个民族中可谓独具特色。当男女双方长大成人后,经过求婚、认亲、过彩礼等一系列过程,男方便可请“乌力楞(父系家族)”中德高望重的老人给选定娶亲的吉日。
在结婚的吉日,新郎要穿大襟、袖口镶有薄皮边,开衩处绣有花纹、淡黄色的皮袍,头戴帽顶悬挂貂尾及四条彩带的狍头皮帽。新娘则着用彩色线在衣领周围、胸前和开衩处绣致鲜艳花纹,淡黄色并镶薄皮边的皮袍,发辫卷至头顶,头饰周围插上鲜花及彩穗。
当送新娘的队伍快要到男方“乌力楞”时,新郎率领本氏族的兄弟们出来远迎。送亲和迎亲的两支队伍相遇时,迎亲者表示要接走新娘,而送亲者则加以阻拦。这时代表双方亲家、亲家母的人开始对唱。对唱后,两队人马簇拥新郎新娘,快马加鞭奔向男方的“乌力楞”。
到“乌力楞”后,男方的父母向送亲中的新娘舅舅,伯伯、叔叔等敬酒。敬酒后主人把所有男女双方的宾客都让至预定的篝火旁坐好后,新郎新娘开始拜天,一起面朝南方磕头。拜完天后,男方家便把篝火点燃,来宾们围篝火大块的吃肉,大碗的喝酒。这时为了祝贺,驱走新娘家的鬼神,新郎的一位大辈开始鸣枪。席间新郎新娘给所有的长辈磕头、敬酒,受拜者一面为新人祝福,一面赠送礼品。为提高宴席气氛人们边吃、边喝、边唱、边舞,直至深夜。
当宾客散去时,新郎新娘还得为他们敬酒饯行。其中,女方家的亲友,有的将酒喝完,便把酒杯揣在怀中,跨马急去,男方的亲友要骑马追赶,以将酒杯是否夺回为输赢。
入夜,新郎新娘要用一个桦皮碗,一双筷子、一把刀吃老考太(粘粥)、兽肉、喝酒,由婶娘、嫂嫂铺床,并由她们看着新郎新娘同盖一张被子宽衣,躺下后才熄灯而去。
第二天早晨,新郎新娘要给太阳磕头,祈求它永远使他们的生活温暖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