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聊城莘县境内有一个县城,是河南省的范县,原县城整个地处于莘县境内,城四周皆为莘县樱桃园镇的属地,城南距范县属地最近处也有2 公里。这种现象被称为奇特的“飞城” 现象。
为境内、也是省内所独有。因为范县县城为“飞城”,所以城四周的要道口皆树有特别的标志牌,朝向城内的一面写着“进入山东省莘县”,朝向城外的一面写着“进入河南省范县”。范县城内又有莘县樱桃园乡的党委、政府机关和部分乡直部门。东西大街的南北两边,河南省范县和山东省莘县的商业 门市迎面对峙,常令许多外地人惶惑不解。
这种奇特的“飞城”现象,是由历史原因造成的。 从明代起,范县一直隶属山东,县城在今之莘县的古城镇。1949年至1952 年,范县划归平原省。平原省建制撤销后复归山东。1956年,观朝县建制撤销,观城、朝城一带划归范县。出于使县城居中和交通方便的考虑,开始在樱桃园村北规划建设新县城。1957 年,范县人民政府迁至新址,旧县城改称古城。1964年,由于水利方面的原因,原属河南省的东明县划归山东省、 原属山东省的范县划归河南省的协议规定:两省区划以金堤为界,金堤以南原属山东省寿张县的马楼、侯庙、夹河、打渔陈4个区划归范县;金堤以北原属范县的朝城、观城一带全部划归莘县。
这样,位于金堤以北的范县城就落在了莘县辖地的包围之中,原来的范县城关区也就变成了莘县的樱桃园区,区驻地一直留在范县城内。为了范县机关干部参加劳动方便,协议规定,北面紧邻县城的金村和张扶村仍留归范县管辖。至此,奇特的“飞城”现象便已形成。此后,山东、河南两省曾多次商谈范县一带的区划变革问题,均因意见相左未能达成新的协议,故“飞城”现象便延续至今。
当地人这样形容“飞城”奇观:“山东地里有个河南县,河南县里有个山东乡,山东乡里有两个河南村,河南村里有几个山东户(居住交叉),山东户里又有几个河南媳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