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的文章,我们重点讲了陈世贤的法医理论形成过程中具有代表性的一些案子。今天,我们挑选了陈老破获的几大复杂的案子继续分析。本篇案子的侧重点不仅仅是在法医领域,而是陈老作为一个刑侦专家综合运用各方面技能推理破案的过程,推理过程真的太牛了,侦探小说估计都不敢这么写。往往一个容易被忽略的小细节,或者一些人们觉得理所当然的现象,就能被陈老抓住破绽,一举揭开谜局,这其中,还不乏很多结论令人瞠目结舌,但仔细分析下来又茅塞顿开的案子。
案件一:浴缸死尸案
在广州的一个酒店里,发现了一具男尸。死者在卫生间的浴缸里,呈下垂俯卧姿势,双手双脚被绑缚。一根电线绕在死者的脖子上,另一头系在浴缸上方毛巾架上,将死者勒死。房间里面极其凌乱,死者的大包被翻得乱七八糟,钱包里的钱不翼而飞,房间里电子保险柜内的钱也不见了。
根据这些情况,初步判断死者岳某携带大量现金,被凶手尾随,谋财害命。然而案件却出现了诸多疑点。门锁是完好的,未见破坏痕迹,窗户处也没有攀爬的印迹。房间虽然凌乱,可是没有打斗的迹象,尤其是在死亡现场,一切井然有序,台子上还摆着三杯茶水,仿佛凶手是一边喝着茶一边行凶。岳某整个过程未做出任何反抗。最为离奇的是,在现场没有检测出任何外人的指纹和DNA。
如果是你,此刻能看到什么异常的细节吗?
当地警方一筹莫展之际,忽然听说陈世贤在广州出差,马上登门造访,请他出马。陈世贤来到现场后,首先就发觉了异常:房间和卫生间情况极不相称:房间里凌乱无比,一派慌乱、匆忙的景象,可是在卫生间,一切却显得那么悠闲,被害人没有抵抗,凶手还有心思喝茶。很难想象这两个极端的场景会出现在同一个现场。陈世贤推测,这两个场景,必然有一个是假的。
那么,哪个场景才是假的呢?
陈世贤做出了判断:卫生间的场景应该是真实的。上吊用的电线,系在毛巾架上的线头两端对得很整齐,这说明系线头的人没有丝毫慌乱、紧张。一般来说,慌乱的人很难做出镇定的举动,但是镇定的人却可以制造一个凌乱现场的。然而这一来又出现了两个问题:凶手为何要制造一个假的现场呢?为什么岳某不进行抵抗,乖乖被吊死呢?
陈世贤认为答案很简单,这起案件根本不是他杀,而是自杀。
这个结论让不少人都感到惊讶。然而,陈世贤接下来的分析解开了疑惑。死者身上的伤,都是缢死常见的症状,无其他外伤,也没有迷药成分。也就是说,死者在意识清醒的情况下,没有进行抵抗。但死者体格很强壮,被人害命完全就范,这很不合理。此外,台子上的茶水,也未检测到外人的DNA。死者的四肢,虽然被毛巾条捆住了,但是系得并不紧,很容易就能挣脱开,这不符合捆绑杀人,倒像是自己绑上的。死者的袜子里藏着卡和钱,凶手在捆脚的时候居然没发现,这不太合理。
而随着案情的进一步调查,陈老的结论越发正确了。死者生前曾买过一份人身意外保险,一旦遭遇不测,保险公司要赔偿一大笔钱。死者生前做生意赔了钱,存在用自杀来骗保的动机。警方通过监控,没发现有外人进出房间,相反死者倒是出入了好几次,每次都带了一些东西,应该是把钱扔掉,来做成被抢走的假现场。案件自此真相大白。陈老能够突破被绑缚就一定是他杀的思维束缚,坚持用现场和证据说话,最终揭开了谜团。接下来要说的这起案件,也是陈老突破“固有思维束缚”的典型。
案件二:大火灭门案
钱家的房屋夜里着了大火。火扑灭后,人们在废墟中找到了房主钱某和老伴刘某的遗体,之后在火场600米远的地方,发现了钱某21岁的孙子小钱的遗体。
这起放火灭门惨案震惊了当地公安。为了尽快查清真相,公安部门请来了陈世贤为首的专家组,协助侦破。
陈世贤首先对三位死者的遗体进行了检查。钱某和刘某的遗体上,都发现有明显的外伤。钱某的右颞部有一刺创,深入颅内4厘米,致其死命。刘某则是被锐器从右颈部刺入左肺,导致急性失血。可以肯定,这二人是在起火前就被害了。在现场,找到了遗留的扒钉和冲担,经检验为凶器。
然而,检查小钱遗体时,一些疑点就出来了。小钱身上没有机械性致命外伤,体内没有任何毒物。分析致死原因,只是吸入了灼热气体和有毒烟尘导致了呼吸衰竭。也就是说,小钱是着火后才死掉的。
仨人死因明显不同!
陈世贤又结合了现场和目击者的话,将案情逐渐梳理清晰了。小钱手上和裤子上有爷爷的血迹,身上有一些轻微擦划伤,很可能是打斗过程中形成。小钱的后背和毛发有火燎的痕迹,说明他曾在火场停留过一段时间。据目击者讲,当时他们发现小钱慌张地从家里跑出来,没有求救等行为。如果是他人行凶,显然不符合常理。而无论是现场还是目击者,都没有证据支撑第四者在场。因此,陈世贤推断,是小钱杀害了钱某和刘某,放火烧屋,而后匆忙逃走。但因吸入过量一氧化碳,加上快速奔跑呼吸困难,最终在600米外窒息而亡。
这个结论让人感到意外,小钱为什么要杀害相依为命的爷爷和奶奶呢?陈世贤查阅了小钱的资料,点破了其中原因。原来小钱一直患有精神疾病,发起病来常常做出乎意料的举动,这一点村里人都能证明。陈老估计,爷爷奶奶应该是没有按时让小钱吃药,致使其发病,做出了灭绝人伦的惨事。
陈世贤在这起案子中,突破了“受害人”不是凶手的固有思维,根据现场和尸体还原作案经过,最终揪出了真凶。不过,这起案子,可能会让一些人产生一种,身边最亲近的人往往是凶手的感觉。下面要说的案子,就更能衬托出这种感觉。
案件三:豪宅杀人案
一座豪宅内,女主人和6岁的女儿被人残忍杀死在家中,家里数千元现金被抢走。在豪宅的围墙外,发现了一处脚踏过的痕迹,凶手应该是从这里翻过围墙,进入室内作案的。然而立案侦查后,竟再也没有任何线索。现场未留下凶手的指纹等信息,附近也没有目击者,案件就此陷入停滞,十多天都无法破案。
陈世贤当时也在这个城市公干,公安人员赶紧请他帮忙。陈世贤与刑警大队长一起来到案发现场。队长一边带他在豪宅里转,一边给他讲述当前的分析结果:凶手应该是外地到此的流窜人员,盯上这家后夜晚翻墙进入,杀死女主人,又踹开房间门杀死女儿后,抢钱走人,之后很可能逃出了本市,抓捕难度较大。
陈世贤听着他的话,却是陷入了沉思。以他的观察,现场的诸多细节,与这番分析都是矛盾的。首先,宅内没有打斗的痕迹,家具都完好无损,甚至连女主人生前看的报纸都平整地放着。这怎么都不像是陌生人进入行凶。其次,根据血迹分析,作案的第一现场应该是在客厅再往里的走廊,如果是陌生人进入,在不发生打斗、拖拽的情况下,女主人怎么可能跟他走到这么深的位置。再者,陌生人可以从围墙翻进来,可是很难解释他如何进入屋内。窗户完好,没有打碎痕迹,豪宅大门配备了最先进的视频门禁,如果是陌生人敲门,女主人不可能毫无防备地开门。
再观察女主人身上的创口,致死的几处创伤都位于身体中线附近,非常齐整,这说明凶手是趁其不备,突然从后面制住女主人,再下了杀手。这些细节都说明,凶手应该是熟人,能让女主人毫无防备的人。至于围墙那处脚印,有可能是干扰因素,暂不考虑。
那凶手会是什么人呢?我想有不少人可能会猜,那肯定是豪宅的男主人喽,毕竟有不少案子都是如此。陈老开始也不排除这个可能,但一调查,男主人与妻子感情亲密,双方都没有婚外情。男主人经商成功,日子过得不错,没有动机杀人。
因而,盲目猜测是不行的,需要再次结合现场。家里虽然少了几千元的现金,但像存折、银行卡这样秘密的东西,凶手却没有带走。陈世贤因而判断,凶手虽是熟人,但也不会太熟悉,可能只是商务上有点关系。接下来调查应着重筛选与这家有财务、商业纠纷的人群。
当地公安马上照办,不出三天,就锁定了嫌疑人周某。周某很快就交待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他曾向女主人家借钱,但因自身经营不善,还不上债,又欠了其他人钱。在各大债主登门催债之际,他恶向胆边生,从超市买了水果刀,准备杀害女主人一家,抢钱用来抵债。至于围墙的那处脚印,经调查发现是前几天的一个泥瓦匠干活的时候留下的,与案件无关。破案后,人们纷纷感慨,陈老太神了,简直是自带监控功能啊。
其实,专家与众不同的一点,就是能避开干扰项,尤其不被表面现象和所谓的“常识”影响,而是能通过细节,直击问题的本质。下面要说的这起案子,就完美展现了陈老这方面的能力。
案件四:村老大神秘死亡案
范林山是西梁村的一个村霸。村子马上要举行村委会选举,范林山为了当上这个官,不惜带着一帮人,与竞争者大打出手,致一死二伤。范林山杀人后,逃离了村子,不知去向。
就在警方全力搜捕他的时候,却传来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范林山,死了。
尸体在一处公路旁被发现,而在距离公路百米远的一片麦田里,又发现了死者生前脱下的外裤,里面有大量凝血块。草丛有一处直径30厘米的血迹,渗入土层9厘米。在死亡现场,发现了一张旧报纸,上面写着“大国杀我三刀迫我写字”。
大国就是械斗中被杀之人的儿子。为父报仇,杀了范林山,合情合理。然而大国却一个劲儿喊冤枉,说自己没杀人。村内舆论也形成了两派,一场新的动乱,又要在西梁村爆发了。
为了尽快破案,平息西梁村的矛盾,陈世贤被委派来此调查。陈老首先检查尸体:范林山尸身上有三处创伤:右颈部、左大腿内侧和左腕各有一处划伤,致使失血性休克。在他手上,发现了一些泥土,其他位置却没有。陈老将这些细节一一记录,而后又观察了血裤和麦田现场,综合分析后,给出了一个让所有人惊掉下巴的结论:范林山之死是自杀。
办案人员一片哗然,觉得肯定搞错了。面对质疑,陈老不紧不慢地做出了解释:脖颈、大腿根、手腕,都是自杀常选的部位。而在主创口旁边,都有明显的试刀痕迹,这些都符合自杀前的做法。死者身上没有其他外伤,未见抵抗痕迹,尤其是左手腕部的伤,四条切伤完全平行,说明死者根本没有闪躲挣扎。如果是他杀,即便是被控制住,身体在面对划伤时也会本能地抖动,刀口不可能这么齐整。血裤以及地上的血迹,都非常集中,没有向外滴落,如果是他杀,范林山只要挣扎,血迹一定是呈向外喷射状。因而,陈老判断,范林山自知杀了人,难逃一死,于是自杀,留下字迹陷害大国。
但还是有人提出了疑问:如果是自杀,怎么可能有两个现场,难道是自杀后,尸体自己走到公路边的?而且,为什么现场找不到凶器?
对此,陈老也一一作答。范林山左腕是最大的出血点,他当时穿着一件袖口较紧的毛衣,袖子对腕部有一个压迫作用,可以缓解血流速度。而人体失血到一定程度,流速就会减慢,并且会出现短暂代偿期,造血能力强化。因此,范林山完全有能力在这段时间,自己走到公路边。这里还有一个证据,那就是他手上的泥土,应该是因失血过多,走路不稳,摔倒在地时留下的。如果是拖拽尸体过去,不可能只有手掌一处有泥土。至于凶器,陈老断定,一定还藏在现场,可能就在发现血裤地方的土下面。
警方马上进行挖掘,果然发现了一把带血的菜刀,经核实是范林山购买的。而又据一些开车经过公路的人透露,他们曾看到一个人坐在公路旁呻吟。这起案子由此画上了句号。公安人员纷纷赞叹,陈老真是神了,换我们谁也不敢下这样的结论。陈老之所以敢坚持自己的判断,靠的就是对细节的洞察力和透过现象看本质的逻辑思维。拥有这样的能力,必须要对任何创伤机理以及可能形成的痕迹了如指掌。陈老深谙此道,因而有些时候,他不用在现场,就能把经过说得八九不离十。最后要讲的这个案子,陈老仅凭几张照片,就能完整还原现场,破获了一起发生在五年前的凶案。
案件五:卖淫女被杀案
一个非法卖淫的妇女阿霞一天上午在家中接客时,被杀死在了屋里。凶手作案后匆匆离去,现场留下了一把水果刀,上面提取了两枚指纹,其中一枚是卖刀的杂货铺老板,另一枚应该是凶手的。警方迅速筛查经常光顾阿霞的“嫖客”,发现“嫖客”梁某,近期突然返回家乡,形迹可疑。
警方马上控制了他。审讯不久后,梁某就交待了罪行。自己由于跟阿霞的房东有矛盾,于是就想杀了阿霞,让房东的房子永远也租不出去。这个动机听着不可理喻,而更大的疑点是,梁某的指纹,与水果刀上提取的并不符合。
案件本应重审,但既然梁某认罪,办案者推测可能水果刀也被别的顾客摸过,所以有指纹,因此没在意,将案件迅速了结了。梁某被发配农场劳改。
然而,时隔五年后,有别地公安通报,在另一个“嫖客”牛某手上提取的指纹,跟水果刀上一模一样。这让本已尘封的案件又蒙上了诸多疑云。难道当年那件案子是桩冤案吗?为了查清真相,当地警方求助陈世贤。由于案子已经过去了五年,只能通过卷宗和照片来推理了。陈世贤对比照片和梁某供词后,发现二者存在巨大的分歧。梁某说他把阿霞摁在床上捅死,而后阿霞滚落到地面上,可是照片却显示,床上并没有丝毫血迹,地面上存在滴落血迹,呈锯齿状,陈世贤经过测量后,认为形成这样的血迹,至少要在60厘米以上滴落,阿霞如果滚落到地面上,不可能有这个高度。所以,他认定梁某的供词是假的。
那么真凶会不会是牛某呢?陈老的妙手就在这里。他通过分析死者创伤,竟然推断出了凶手的身高。原来他发现,有一处右臂直接贯穿到右胸和腹部的创伤。根据推演,凶手应该是在身后控制住阿霞,挥刀从上而下刺穿右臂,直入胸部和腹部。能从上而下刺入人体这么深,说明凶手的身高是远高于阿霞的。阿霞是普通女性的身高,而牛某,身高1.83米,符合作案条件。
警方把这些证据亮在牛某面前,牛某无法抵赖,只好招供。自己因与阿霞嫖娼染了性病,一时愤怒,想要报复她,这才做出了这等事。至此,真相大白。被冤枉的梁某获得自由,并得到了相应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