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的公共收益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公共收益用于弥补公共维修金的,那么对于这部分收入是否需要确认收入缴交企业所得税?另外业委会又不属于企业性质的公司,所以对于公共部分的收入列为公维金是否需要缴交企业所得税?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的答复:物业公司代业委会收取的小区公共收益,属于业主共有。业主取得的收入,按业主的性质,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或者个人所得税。将公共收益转为公维金,应视同公共收益分配给业主,再由业主缴纳公维金,分别做税务处理。若业主对此仍有疑问,可以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详细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