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字放弃社保,30万医疗费怎么办?法院判了:赔6000居民医保差额

劳动知库 2025-02-15 17:29:33
一、承诺弃保,突发重病陷困境

“本以为只是签了个小协议,没想到生病后却成了大麻烦!” 沈某躺在病床上,满心都是无奈与懊悔。时间回到 2020 年 3 月,沈某入职 A 公司,公司提出如果他自愿放弃社保缴纳,每月就能多拿一笔钱。沈某想着手头能宽松些,便在《个人不交社保承诺书》上签了字,承诺自行承担放弃社保可能带来的一切后果。之后,他在老家参加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以为这样就有了保障。

谁能想到,2023 年 8 月的那个夜晚,命运的转折突然降临。下班后的沈某突然感到身体极度不适,被紧急送往医院后,直接住进了病房。这一住就是两个月,从炎热的夏天到微凉的秋天。在深圳市某医院的这段日子里,沈某的账单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虽然支付了 192992.58 元,但他自己还是掏了 92573.49 元。前前后后一算,花费远超想象。

沈某觉得,公司没给自己缴纳社保,这笔医疗费公司理应承担,于是向 A 公司提出了 30 万元的赔偿要求。可A 公司却认为,是沈某自己签了承诺书自愿放弃社保,而且他已经通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获得了赔付,公司没有义务再承担这笔费用。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协商无果后,沈某只能将 A 公司告上法庭,希望法律能还他一个公道。

二、条款无效,法定责任难推脱

庭上,法院梳理了案件的关键事实:

2020年3月:沈某签署放弃社保协议,自行参保城乡居民医保

2023年8月:突发重病住院,总费用28.5万元,城乡居民医保报销19.29万元,自费9.25万元

诉讼主张:要求公司赔偿30万元(含自费部分及外购药费用)

法院认为,这起纠纷主要有以下争议焦点:

首先,所谓的《个人不交社保承诺书》是否有效?从法律层面来看,这份承诺书约定由劳动者自行承担本该由用人单位承担的社保费用,明显违反了国家社会保险征缴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条款。即便沈某在老家参加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A 公司作为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定责任依然无法免除。也就是说,A 公司必须为未依法给沈某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导致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三、医保差异,报销差额需赔偿

其次,沈某已经通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进行了医疗报销,还能否要求 A 公司承担医疗费?我国现行基本医疗保险分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两者在参保人员、缴费比例、报销待遇等方面都存在差异,是相互独立并行的制度,按规定只能选择其中一种参保,不能同时参保并重复报销。由于 A 公司未依法为沈某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虽然沈某自行参加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并报销了部分费用,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通常更高,这中间产生的报销差额,就是沈某的实际损失,理应由 A 公司来承担。

而且,参保人生病住院产生的费用,既包括医保统筹基金直接报销的部分,也包括个人自付的部分。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导致的损失,主要体现在医保统筹基金保障范围的差异上,而非个人自付部分。沈某将个人自付部分也算进医保待遇损失里,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四、核算定损,法院判决终落定

案件中,法院向深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发函核算,医保中心依据专业流程和相关政策,结合沈某的就医时间、医院等级、治疗项目等多方面信息进行核算:如果沈某在住院两个月期间正常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三档,并同时进行市内转诊,他能由职工医保基金报销支付的金额为 199090.67 元,该金额与居民医保报销费用192992.58 元两者之间的差值6098.09元,就是由于 A 公司给沈某造成的实际医保待遇损失。

最终,法院判决如下:1.协议无效:企业必须赔偿医保待遇差额6098.09元;2.自费部分不赔:9.25万元个人支付费用由沈某自行承担。3.外购药驳回:超出医保目录的药品费用不予支持。

五、社保为重,合法权益要守护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任何试图通过约定排除或放弃这一义务的行为都是无效的。对于劳动者来说,社保是我们生活的重要保障,千万不能为了眼前的一点利益,就轻易放弃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旦放弃,在关键时刻可能会给自己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如果你正面临类似问题,或者对社保相关法律有疑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人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希望大家能把这个案例分享给身边的人,让更多人了解社保的重要性和相关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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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真实案例来源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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