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多家店因蛋糕放鲜花被同1人举报,商家质疑,男子:随你便

林子不小 2025-01-22 11:38:35

你觉得蛋糕上面放上鲜花被人“要挟”不赔偿我就举报你合理吗?

就是那种举报人以“蛋糕上点缀了不能吃的东西,违反食品安全法”为由。

这事倒是有些新鲜,蛋糕上面放个鲜花莫名其妙的被人举报了,这还不是一家蛋糕店遇到了这种情况,据目前统计到的就有20多家。

可“举报男子”对此也回应了:“随你便,报X吧!”

举报男子的回应更是活久见,是商家“咎由自取”还是举报人太过猖狂?

网友对此意见各不相同。

那么这件事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我们一起详细了解一下。

媒体报道因蛋糕放鲜花20多家店被同一人举报

潇湘晨报报道,近日,一名张姓男子(以下简称张先生)在多家蛋糕店购买了鲜花蛋糕,均以“蛋糕上点缀了不能吃的东西,违反食品安全法”为由向市监部门进行投诉。

,据蛋糕店的商家统计,目前所知已有20多家蛋糕店被张先生给投诉了。

有些蛋糕店不想惹“麻烦”对此已经表示妥协了,对张先生进行了赔偿。

可也有很多商家虽然也赔偿了,但对此表示“冤枉”,称自己遇到了职业打假人,于是找到了记者求助。

蛋糕店商家诉苦

前面我们也提到了,举报人张先生是以“蛋糕上面有不能吃的东西”为由投诉蛋糕店的。

对此蛋糕店商家质疑张先生为职业打假人。

有商家称,“私下协商赔了他700元。”

有商家称,“为了要把蛋糕做的好看一点,会插一些好看的‘装饰’,可是他就一直纠结于这个问题。”

最后商家经过与举报人张先生协商,赔偿800元。

张先生还对此做了一个明确的回复:“好的,经过和店家友好协商达成和解,不再追究商家,蛋糕赔付款800元已收到。”

有商家称,“有人投诉我们蛋糕上面放了鲜花,投诉我们违反了食品法,直接告诉我,他要我赔偿他1000块。”

举报人以同样方式回复了商家:“经过和店家友好协商一致,不再追究商家责任。”

举报人回应:随你便!

记者联系了举报人张先生,张先生也接受了采访。

我们根据媒体的报道和记者的采访梳理一下具体的内容。

当记者问道:“长沙有二三十家店被你投诉,你这不就是职业的打假人吗?”

张先生回应:“那你报jing吧!”

此外,举报人张先生明确表示:

1、他认为他就是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来的。

2、如果记者想录音或者干别的,他无所谓,不在乎。

3、就算记者怀疑他的身份是职业打假人或者别的,他也是无所谓,随你便。

4、他表示,“我遇到消费纠纷了,我就有权维护我自身的权益。”

基本事实与结论

我们根据上面的陈述,我们梳理一下基本的事实与结论。

1、首先20多家蛋糕短期内被同1人举报,且理由大致相同。

2、目前很多蛋糕店商家已经赔偿了举报人,比如有700的、有800的、有1000的。

3、举报人张先生明显属于职业打假人,因为正常的消费者是不会在短期内去那么多家店购买这么多的蛋糕,因为它不符合常理。

4、举报人一副无所谓态度,目的很明确就是要赔偿。

官方解答

记者同样联系了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表示,在蛋糕上的配饰物要符合食品相关产品的要求,并且标注不可食用的提醒,尽到商家的提醒义务。

官方的意思就是做了必要提醒继续,在蛋糕上面放一些配饰物是符合食品安全法的,前提是这个配饰物是要符合食品相关产品的要求。

那么鲜花到底符不符合呢?这个解答还需要进一步明确一下。

网友点评

有网友认为:“现在很多人就靠这种违规吃饭,有关部门该有所察觉,加以管理。”

有网友认为:“现在好多打假人,以打假名义敲诈勒索,我们需要打的是食品安全,而不是这种外观方面的职业打假。”

有网友认为:“我对这个疑心很久了,鲜花还算好的,很多蛋糕上面放玩具,还有羽毛装饰,我都不能想象有多脏。”

有网友认为:“商家按卫生标准执行,打假人怎会有机可乘?不反思一下自己,支持打假人让商家整改,毕竟食物安全重于泰山。”

有网友认为:“真的好多这种,把装饰拆掉就剩一个奶油胚了,还不如传统水果蛋糕。”

有网友认为:“ 其它花不知道,但是月季真不行,出了名的药罐子,要经常打药,今天打完药明天就摘取卖了。”

有网友认为:“不不不,鲜花不算好的,因为我就是做花店的,鲜花在种植的时候打了很多农药的,我也问过花农,花上面都会残留农药,所以我家一岁的宝宝我都不让她玩花。”

有网友认为:“ 鲜花问题很大好吧,食用鲜花极少,好看的基本都是鲜切花,鲜切花打药是常态了。”

有网友认为:“ 其他只是脏,鲜花是很多农药的,如果没有隔开的东西放鲜花 那肯定不行的。”

以打假牟利行不通了

2024年9月18日,经济日报曾发表过一篇名为《以打假牟利行不通了》的报道。

其中明确了以打假为名、行牟利之实的职业打假人,会对营商环境造成负面影响,其危害不可小觑,已经到了需要依法规制的程度。

一个人短时间内向多家蛋糕店购买同一种类型的蛋糕,且索赔理由大致相同。

明显的存在以牟利的为主要目的的可能性,毕竟这样事情是不符合常理的。

此外,明确了监管部门已将职业打假与正常索赔进行区分并加强管理。

写到最后

打假人原本应该成为社会的“吹哨人”,为了保障社会当中避免出现“知假贩假”“保障食品安全”等,扮演成社会的“保护人”。

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变相成为“敛财”的工具。

鲜花该不该放在蛋糕上,这不是那个打假人说了算的,这应该有相关部门来认定。

当然,食品安全还是要放在第一位的,对于一切可能威胁到食品安全的东西都应该说不。

网友提到鲜花有农药残留,那么商家就要保证不使用带有农药残留的鲜花或者直接不使用鲜花。

对于不是为了维护群众利益只是为了自己一己私利的职业打假人,我们同样也要说不!否则同样也会成为社会的一颗“毒瘤”。

对此大家又是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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