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王阳明(16)

心学之知行合一 2024-01-02 10:18:45

十六、被害入狱

说来凄惨,王阳明自弘治十二年(1499年)中进士,先是观政工部,然后授刑部主事,弘治十五年(1502年 )告病而归,十七年(1504年)返京,正德元年(1506年,当时34岁)下狱,在官场的时间总共不过六年,却因一次并不激烈的上书而下狱,实在令人寒心!

当时的明朝政坛,真可谓黑云压城,鸡飞狗跳。时任兵部主事的王阳明实在太不显眼了,朝中大佬们下岗的下岗,跑路的跑路,中层官僚上书的上书、拼命的拼命,一片热火朝天,你死我活。但在刘瑾的一味打压下,即便是正直的官员,也开始保持缄(jiān)默了。

在戴铣( x i ǎ n )等人被押赴京城之前,观察中的王阳明良知与个性使他不再无动于衷,第一个站出来为解救他们而冒死上书。

上书前,也有人劝他: “当初闹得那么凶,都不见你有任何动作。现在胜负已定,你却逆风而动,有什么意义?”

王阳明说:“当时有那么多正义之士在奋斗,多我一个不多,少我一个不少。而现在,死气沉沉,必须有一个声音来唤醒大家。这个重任非我莫属!” 王阳明的这次上书,用语委婉,看上去很和谐,但却义正词严。

刘瑾没有想到,满朝文武到这时都闭口不言了,一个小小的兵部主事竟然胆敢放言高论,他恼羞成怒,以流氓的手段 把态度并不激烈的王阳明扔进了大狱。

入狱后不久,王阳明的父亲王华就被明升暗降为南京吏部尚书,而京城里原先反对刘瑾的官员早已像鸟兽一样纷纷离散。一个月后,王阳明被处以“廷杖四十”的惩罚。

“廷杖”就是在午门外,当着众人的面打屁股,是明代最有创意的刑罚,是一种最侮辱人格而又极为残酷的刑罚,专门用来惩处“不听话”的官员。按照传统,廷杖是可以用棉絮裹身的。但刘瑾实在太恨这对油盐不进的父子了,居然改了规矩。

于是,王阳明成为大明朝第一个被脱了裤子廷杖的文官。王阳明被绳索绑住双腕,趴在砖地上。监刑宦官手捧圣旨,用尖细的声音喊道:“用刑——” 随着一声令下,锦衣卫校尉们轮流上前,用大棍猛打王阳明。每五杖换一人,左右站立的校尉高声报数,听得人无不胆寒。此后,王阳明被调到贵州龙场驿做了驿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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