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80年代是一个不平静,充满躁动的时代。这一时期,中国因为结束了前三十年建立的计划经济体系和大刀阔斧的改革开放活动,经济活力逐渐释放,民间有不少人抓住机遇赚到了第一桶金,社会上充满了活力和对未来的期待。
但也同样是这个年代,法制建设还没有后来那么完善,执法,司法领域存在大量需要改进的地方。再加上那个年代人们初尝市场经济的甜头,法律意识淡薄的同时又被利欲熏心冲昏头脑。因此,为了捞钱,一系列为之产生的打架斗殴,抢劫,黑社会组社行为比比皆是。一些犯罪分子还以家族,地域为网络,称霸一方,成为了鱼肉乡里的恶霸。
辽宁省营口市盖县芦口镇的陶桂云和她的四个儿子就是当时全国知名的一方恶霸。
1,陶桂云和四虎的兴衰
陶桂云一家都是土生土长的营口人,出身普通农家。上世纪70年代以后,陶桂云嫁给了同镇一户段姓人家,自此生下了段洪宝,段洪财,段洪喜,段洪友四兄弟。
四兄弟出生后,段父便因病去世,因此,是陶桂云一手将这四个孩子拉扯大的。而在养育这四个孩子的过程中,陶桂云却没有起到良好表率,四个孩子文化程度都不高,都早早出来闯荡,跟着她和一帮无赖染上了急功近利,贪财好色的毛病。
陶桂云本人也多次因为违法行为出入看守所,是远近闻名的“不好惹”。
等到她的四个儿子都陆续长大成人,尤其是段洪宝在外积累了势力,收了一大批流氓组成团伙后。陶桂云也过上了“好日子”,对周围乡亲展开欺压。
陶桂云对周边村民的欺压手段主要体现在放高利贷,欺行霸市,强行收礼等方方面面。
高利贷是她赚钱的重要手段,在她这里借的钱,不仅利息高,还会遇到阴阳协议,翻不了身。
比如,同镇的村民梁某于1986年找陶桂云借了900块钱,约定是十天后还钱1170块。但后来陶桂云又以晚了两天为由,要多收梁某540块钱。
没过几天,她又指使其子段洪宝去梁家要钱,这一次,陶桂云要的钱居然已经达到了3000多元。梁某实在没有办法,把自己家房子卖了才给陶桂云凑了1800块钱拿去。但陶却说这些只够利息,不算做本钱,以后还要利滚利。
惹不起段家,梁某只好搬迁到隔壁镇上躲债。谁知乡里之间地域太小,很快就被段家发现,梁某被段家揪到陶桂云面前,又是一顿痛骂和殴打,自此以后几乎被段家吃干抹净。
哪怕他出门在外做生意,遇到段家人也经常当众挨打,经常被打的带伤出行,医院也成了常去之地。他家里的家具,电器也被段家人一扫而空。
不仅如此,她的长子段洪宝也开设了地下赌场,吸引赌徒局赌的同时,向他们提供高利贷,然后一步步把负债者逼得和前面提到的梁某一样陷入危局之中。
芦屯镇上赚钱的菜市场商贩也要给她一家交钱换保护。还要接受她制定的奇怪规则。
比如,她就规定过,菜市场上杀猪的内脏不准丢不准私自处理,要送到她家喂狗。有一次,某个肉贩没有按例处理,她便让儿子们带着流氓直接掀翻了肉贩的摊位,将其赶出了市场。看到当地做塑料材料赚钱后,陶桂云也想办法挤走了同行,让自己的儿子段洪宝成为了当地的垄断者。
此外,陶桂云还经常在自己和儿子生日,喜事时巧立名目收受大额礼金。
比如,1991年,为了祝贺三子段洪喜搬迁新房,陶桂云大办宴席,要求镇上的人去送礼金。对于乡镇人来说,除了婚丧嫁娶之外办宴席完全就是明摆着要钱的,他们本不想去。但段家却指使打手进行威胁,没办法只能带着钱去。
礼金还不能低于400块钱,而且,去了现场之后众人还发现不仅要给段洪喜交礼金,还要单独给陶桂云一份礼金。现场还有当地的乡镇干部写礼单。就这么一次,段家一共收到了5.1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如此作恶多端的陶桂云,还非常迷信,并信仰佛教。她每天都要在家里的佛像前磕头行礼,还信了江湖术士无从根据的“命里克夫,有三段姻缘”的消息,发达之后找了一个年龄小自己15岁的男子同居。
陶桂云的儿子们也都是“狠角色”,以凶狠著称,人称“段家四虎”,多次犯下强奸妇女,聚众斗殴,绑架他人的案件。甚至于,段洪宝还在1988年公然强奸了一对高氏母女,以及高氏的另外两个姐妹。不仅如此,段洪宝还多次以诬陷他人认罪,然后威逼他人交钱的手段,从中牟利。他们还私自藏匿枪支弹药,以提升武力。
十多年里,段家通过黑社会手段,先后敛财200多万元,组建了一个横行乡里的流氓团伙,让周边百姓无不痛恨。
按理来说,陶桂云和段家四虎这样为非作歹,早就应该被治一治了。但事实上,他们一家在80年代基本没遇到什么阻碍,就连1989年全国严打的年代,段家人也躲过了一劫。
比如,段洪宝在1984年一度因为强奸多名妇女,流氓罪和组织赌博被判处死刑,但后来段家硬是想办法找到县检察院等部门的一些人员关系,把他的流氓罪和强奸罪洗白了,仅判处18个月徒刑就放了出来。而在此之前,他还在1982年因为诈骗罪有过8个月徒刑的前科。
三子段洪喜也分别在1985年和1987年有过劳教和18个月徒刑的案底。
但这些处罚和他们犯过的罪行相比,显然是要轻了许多。仅凭一些轻罪指控,根本没办法让他们受到惩罚,也没有办法改善芦屯镇的风气。
2,陶氏母子反映了什么问题?
直到1990年以后,随着对段家犯罪行为的举报活动越来越多,民愤越来越大,段家也逐渐走上了末路。
这一年,公安机关以非法拘禁罪对段家四虎及麾下19人进行了抓捕工作,随后的1991年2月,段家四虎和陶桂云一起被盖县法院宣判,但以段家四虎也只是被判2年到3年6个月的刑期,依然没有对其伤筋动骨。
段家四虎也对这个判决结果不服,又向营口市的中级法院提出二审。这一次,营口中级法院降低了量刑标准,其中段洪宝的刑期下降到了1年又6个月。
后来,盖县检察院和营口检察院又对案件进行了重新侦查,认为此前的量刑都太低了。在他们的努力下,营口市中级法院撤销了原来的一审,二审判决。并起底了段家四虎犯罪集团的所有人员,犯案状况,要把所有人都一网打尽。
陶桂云在此期间逃往外地,待了三个月,但很快就被抓获。其团伙一共25人,全部被捕。
段家兄弟等在1992年公诉后,与另外2位团伙骨干成员一律被判处死刑,其余团伙人等,刑期从一年至无期不等。段家四兄弟很快便在当年11月25日被执行了死刑,其违法所得也被全部没收。
而陶桂云本人,也因为参与组织黑社会团伙,赌博等多项罪名,被判处10年徒刑。
对于陶桂云来说,十年的刑期对于入狱时年龄五十多岁的她熬过去并不难。难的是她的四个儿子都被执行了死刑,且她前半生拥有的赃款也被没收,出狱后又老又没有儿子依靠,完全失去了维生的能力。再加上之前她们一家鱼肉乡里,把乡里乡亲都得罪坏了,自己名声也变臭了。这种情况下,她出狱后回到老家,也不招人待见。
在这种情况下,她出狱后的日子也过得非常难。不过,这一切都是她罪有应得的下场。
毕竟,陶桂云如果想平安度过晚年,就应该好好教导子女走正道,干正事,而不是鼓励他们走歪路,祸害乡里。有她陶桂云这种坏家长做典型,其子女多多少少也会受到负面影响。
而像陶桂云,段家四虎一类的犯罪活动,是典型的,地域性的村霸行为,他们通过血缘和经济利益构建起来的团体,横行一方,以土皇帝的姿态办事,是社会毒瘤,也是阻碍地方经济发展的障碍。新世纪以来,国家加大了对这一类黑社会团伙的打击活动,并展开了多次扫黑除恶活动,像段家这种黑恶势力,如果是在今天这种环境下,早就被人举报,然后被扫黑办消灭了。
而且,如今对于打黑的法律法规也要比以往更加完善,犯罪分子能钻的漏洞越来越少。像段家四虎和陶桂云这种情况,也因此大大减少。
参考资料:
1,1993.7存档-中国法律年鉴1993年期刊785页-段洪宝、段洪财、段洪喜、段洪友等特大流氓集团案
2,2017.6.3-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官网-段洪宝等人流氓集团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