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某公司员工向客户透露“加班没有加班费”,次日收到公司通知:“因损害企业形象,每月降薪4000元。”该员工称,入职两年从未见过所谓的《员工手册》,加班记录显示近半年累计超时工作300小时,但从未收到加班费。
扣钱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单方降薪必须与员工协商一致。公司拿“没见过的制度”扣钱,属无效操作。
加班费必须给每天超时工作、节假日加班,公司必须按1.5-3倍工资支付。员工可要求补齐近2年加班费。
罚款超限即便员工有过错,扣工资也不能超过当月20%(本例扣了33%),多扣部分必须退还。
第一步:固定证据
拍下加班打卡记录、工作群消息
保存降薪通知、原工资条
找客户作证(录音/聊天记录)
第二步:硬刚公司
书面要求撤销处罚(微信/邮件发《异议书》)
打12333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20天内必须处理)
第三步:仲裁冲刺
带身份证、证据复印件去当地劳动仲裁委
主张:补发4000元+加班费+赔偿金(可多要1倍工资)
真实判例:公司输多赢少2022年上海:员工抱怨“公司不交社保”被扣薪,仲裁判公司赔3.2万
2021年广州:程序员吐槽“用盗版软件”被开除,法院判赔21万
公司用“莫须有”制度扣钱,违法
加班不给钱,违法
扣薪超过20%,违法维权成本=0元(仲裁免费),胆大就能赢
记住这个电话:12333(免费法律援助+投诉+举报三合一)截止时间:离职后1年内都能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