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为真实的死刑犯被执行前都有着怎样的心态?

忆壶老酒法治社会 2024-04-10 02:59:25

求生,是我们人类最基本的愿望,但生老病死却是我们无法选择的,同时也是我们抗衡不了的。那么还有一种求生,那就是看守所里在押的死刑犯。

上世纪80年代,笔者曾在东北某看守所从事在押人员的管理工作,曾近距离的接触过数名被判处死刑的罪犯。那么,亲眼目睹死刑犯离开看守所,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究竟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在看守所里,被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的罪犯,他们的那种求生欲望常人是绝对无法想象的。它不同于癌症患者,毕竟,患有癌症的病人还有一线生的希望,那就是用药物进行治疗还可以维系一段时间的生命。但被法院判处死刑的罪犯就没有那么幸运了,因为他们(死刑犯)无药可医,在头脑清醒思维正常的情况下去面对那不可抗拒的死亡,我们不妨试想一下那又会是一种怎样的感受?

大多死刑犯在经历了入监程序之后,在精神层面就已经近乎于崩溃的边缘。当他们(死刑犯)犯下罪恶的那一刻起,噩梦对他们来讲也就随之而降临。在他们被抓捕的第一时间便会为他们佩戴上临时的脚链,这种脚链与通常死刑犯犯所佩戴的脚镣有很大的不同之处,它的外观类似于我们常见到的手铐,只是相互连接的铁链相对于手铐较长一些,两端的开口处同样是带锁的,并且用钥匙可以随时打开。他们(死刑犯)被押到看守所之后,首先要对他们进行全方位的搜身检查,任何属于个人的私有物品一律给予收缴,其中包括,金银饰品,手表,手机,香烟,打火机,裤腰带,金属拉链,钥匙扣等均属于危险品之列,这些物品收缴之后由看守所进行统一保管,等到被羁押人结案之后会如数归还给本人或者是家属。接下来,要给死刑犯砸上正规的脚镣,标准的脚镣为白钢材质,它的链环较粗,重量为17.5公斤,锁脚踝处的两端是用铁铆钉铆死的,不借助专用工具是无法打开的。然后被投入到普通监号进行羁押统一管理。至于网上所流传的死刑犯会被单独关押(单间)之说,这种说法是毫无根据的。

在东北某看守所在押人员每个监号可容纳在押人员15名左右,住的是清一色的木板通铺,共分两排。监号内除了一个自来水龙头与一个简陋的蹲便而别无它物。为了防止死刑犯因恐惧那不可抗拒的死亡而产生过激行为,在通常情况下他(死刑犯)会被安排在板铺中间的位置。

我们都知道,大多被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的罪犯都会向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同时等待高法的死刑核准终审裁定书。死刑,对于一名死刑犯来讲,自听到“维持原判,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裁决后”余下的监禁生活都是在恐惧中度过。日复一日,漫长的等待会使他们浑浑噩噩,满脑子里充斥的都是噩梦。他们(死刑犯)害怕的并不是白天的阳光,而是午夜星空那死一般的寂静。虽然说,每个监号在夜间都会有两名在押人员值班,这样做的主要目的,就是防止重刑在押人员因某种恐惧而产生,如,自伤,自残,或者是自杀等恶性事件的发生。但是看守所制定的监规纪律有明确规定;禁止在押人员相互间探讨案情,禁止在押人员互留家庭住址,就寝后禁止大声喧哗以及窃窃私语。夜间,其他的在押人员 都已熟睡,没有人和你聊天儿了,只能自己翻来覆去解答自己的问题。他们(死刑犯)大多都会在凌晨三四点钟强迫自己入睡。但是早晨6点起床依然不可延误。如果有同监号的在押人员问他,你现在想的最多的是什么?

他总是十分悔恨的摇摇头说,唉,现在说什么都已经于事无补了,至于明天是否还能看到在初生的太阳都是个未知数。这是每一个死刑犯都要面对的残酷事实,同时也是一种难以忍受的精神折磨,即便是再坚强的人也很难度过这一关。当某一天,看守所的大院内出现各种车辆,如,法院的,检察院的,公安局的,武警的,司法局的,法警的,其中也包括120救护车全部到位。那么这也就意味着将有死刑犯被决定执行“死刑”。

早在八九十年代,死刑犯被决定执行死刑是不会被提前告知本人的,也就是说,具体哪一天执行(死刑)只有高法下达终审裁定的这一天即是被执行之日。这一天来临的时候,看守所里的在押人员并不知情,其中也包括被执行人(死刑)。早晨8:00。所有在押人员吃完早餐后,看守所像往常一样对在押人员进行提审,讯问,或者是向在押人员下达起诉书或者是判决书。但只有被执行人所在的监号较为特殊,因为,在监号门的两侧早已有两名武警战士随时待命。当被执行人迈出监号门的那一瞬间,即刻被两名武警战士分左右将其进行控制,然后,把他押到设在看守所的临时法庭(会议室),此时,法院的工作人员早已等候在那里。接下来由审判长为被执行人宣读高法下达的死刑核准裁定书,并由被执行人亲自签字画押。然后由法警上前为被执行人打开手铐,接下来由看守所的工作人员为其解除脚镣。接下来的流程,就是允许被执行人换上家属早已送来的新衣服,以及以家属见上最后一面(可留遗书),同时也可以吸上最后一支香烟。这一系列的程序结束后,由武警战士(班长)给被执行人上三道“法绳”,这三道“法绳”分别为“反背绳, 锁喉绳,半腿绳”。最后由两名武警战士架着压上刑车前往法场执行死刑。

其实,死刑犯被决定执行死刑对于死刑犯而言或许也是一种“解脱”,因为“精神疲惫”或许突破了他们精神的最后一道防线。在他们(死刑犯)的内心里,所以说,他们已经脆弱的不能再脆弱了,只有尽快了却自己的一生,对于那些死刑犯而言亦或是一种满足。

悬崖勒马收缰晚,船到江中补漏迟。在我们这个充满和谐的法治社会里,充分的去学法,懂法,守法,才能够远离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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