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尼古拉的书房
编辑|尼古拉的书房
这是一件骇人听闻的真实案件。李女士在公交车站给两岁女童换尿不湿之际,突然被一陌生壮汉推倒。
还没等李女士反应过来,壮汉就一把夺过女童,将其举过头顶后重重摔下,脚掌不停碾压。刹那间,女童活生生被摔死、脑浆四溅。
更令人气愤的是,在警方将凶手抓捕归案后,他居然还在叫嚣:“管他是谁,老子照杀不误!”
男子究竟为何对一两岁幼童痛下杀手?此案最后结果如何呢?
血染公交站台
这名被警方羁押的男子名叫韩磊,别看他长得非常斯文,但其实他正是“7.23北京女童被摔死”一案的唯一罪犯。
2013年7月23日晚上9点左右,韩磊与朋友约好在大兴某KTV见面。
而就在他驾车行驶到北京市大兴区科技路公交车站附近时,恰好遇到一陌生女子抱着孩子、手推幼童车在此站点等公交车,而她就是本案受害幼童的母亲李女士。
照常理来说,两人不太可能有任何交集。然而,事情往往朝着不可预测的方向发展。
也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韩磊居然对李女士吹起了流氓哨,嘴里还不停招呼道:“嘿美女,动一下你的婴儿车呗。”
出于警惕,李女士并没有照做。但这恰好引起韩磊的不满,他二话不说直接下车,上来就扇了李女士两个大嘴巴子,之后拽着她就要塞进车里。
为了保护自身安全,李女士拼命的挣脱着。而就在此时,韩磊似乎也注意到了李女士怀里抱着的幼童。于是乎,他开始打起了幼童的主意。
趁着李女士在挣脱的过程中,韩磊将其一把推倒,后把她怀中的幼童顺势抢了过来。没等李女士反应过来,韩磊就把小幼童举过头顶,说着就要将其重重摔下。
见此状况,李女士连忙起身求饶,带着哭腔哀求道:“大哥,我孩子刚两岁,求求你放过她,你想要什么我都给你。”
然而,韩磊并没有给李女士机会,不由分说地将孩子用力往地上一砸,之后用脚重重踩在幼童的胸口处,死死碾压。可以预见,女童被摔得脑浆迸溅、口鼻处更是汩汩冒血。
见此状况,李女士被吓得不知所措,只是死死抱住韩磊的腿,不让他离开。可一介弱女子又怎么可能是这种彪形大汉的对手呢?
只见韩磊在一脚踢开李女士后,便潇洒离去,走之前,他恶狠狠地威胁到:“要是谁敢报警,老子灭他全家。”
期间,得亏有胆大的路人不惧威胁,帮忙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并将受伤幼童和被吓得惊魂未定的李女士送入医院。
经医生诊断,李女士除了身上的擦伤外并无大碍,但幼童可就不一样了。当时哪怕身经百战的外科专家看到眼前的场景,也被吓得不知所措。
要知道,两岁幼童浑身的骨骼本来就没长好,再经历这么一摔,其颅骨直接被摔得粉碎性骨折、四肢骨骼断成好几节、身体各主要脏器也面临大出血。
由于目前的当务之急是挽救伤者,医生们也来不及多想,就立马组织手术。但奈何为时已晚,还没等幼童被送进手术室,她就因伤势过重而失去了宝贵的生命。
看着女儿浑身的血迹,抚摸着她冰冷的尸体,李女士崩溃大哭。但比起悲伤,此时她更咽不下这口恶气。
毕竟李女士根本不认识行凶作恶的韩磊,平日里除了在家带孩子,根本没有任何社交活动。因此她根本想不明白自己是招谁惹谁了。
可以说,此时她已经顾不得凶手的威胁,只想将其尽快绳之以法。然而,事情哪有想象的这样简单?
杀人无罪论
接到报案后,由于案件受害者系幼婴,且案件社会性质极其恶劣,大兴警方在接到报案后迅速出击,对案发地点监控进行全方位调查,后根据犯罪嫌疑人的行驶轨迹沿途布设警力。
在案发后的第18个小时,也就是7月24日下午15点左右,警方成功将韩磊抓捕归案,并立马对其展开审讯。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韩磊对作案事实供认不讳,他承认当天确实与李女士发生争执,也在冲动之下把她的孩子摔死。
照常理来说,接下来等待韩磊的,一定是基于法律基础上的正义审判。然而,令警方没想到的是,韩磊居然面不改色地叫嚣道:“死亡是一种美好的艺术,不管是谁,只要出现在我面前,老子都照杀不误。”
难以想象,能说出这种言论之人内心是有多么变态。而促使他将杀人作为乐趣的主要原因,还得从其童年经历讲起。
造化弄人
韩磊,1974年出生于北京西城区的一个条件优渥的家庭中,由于他是老韩家八代单传的独苗,受老一辈人重男轻女思想的影响,他小时候非常受宠,可以说是要星星还附赠月亮的那种。
但往往事物具有两面性,在极度受宠的环境下,韩磊彻底被惯坏了。在他10岁那年,他就已经学会了抽烟喝酒,11岁那年就因为打架斗殴被少管所拘留过几个月,12岁那年又因为偷窃直接被行政拘留。
对此,韩磊非但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反而还愈发变本加厉,拿犯罪和坐牢当做自己成熟的证据。
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正是受这种邪恶心境的影响,韩磊交的朋友基本上都是街边小混混,甚至大部分人身上背负有大案要案。
而受这群狐朋狗友的影响,1996年时,22岁的韩磊就因为多次抢劫银行而被判处20年有期徒刑。值得一提的是,由于韩磊的脾气秉性本身就暴躁,他在监狱服刑时就经常殴打狱警。
听说,他曾因为把其中一位狱警的双眼给打瞎了,而被判处加刑2年。
按照这样算的话,韩磊起码得在2018年时才能出狱。可他在大兴某公交站摔死幼童一事发生在2013年,于是乎警方心里冒出了一个危险的想法:难不成韩磊有后台?
还真不是!韩磊能提前出狱,完全是因为在他殴打狱警而被加刑后,其父闻言大怒,突发脑溢血离世,死不瞑目的样子深深地触动了韩磊。
自那以后,他一改往日的嚣张,依照法律规定,积极改造、改过自新。由于悔罪情况属实,他被监狱依法判决减刑6年,并于2012年底出狱。
按理来说,这是个重获新生的表现,但此时谁也不会想到,韩磊本性难移。
出狱后,已经38岁的韩磊觉得自己前半生一事无成,他开始寻思着“做小买卖”。当然,这与我们理解的买卖不同,韩磊的生意是贩卖毒品,不光卖毒,他自己也开始吸毒。
要知道,吸食毒品将会导致吸毒者出现幻觉,而这种幻觉一旦遇上酒精的催化,将会造成难以预料的后果。
据韩磊交代,2013年7月23日下午,也就是“7.23北京女童被摔死”一案案发前的几个小时,他吸食完毒品后就与朋友李某在北京大兴某高档饭店吃饭,席间,二人喝了不少酒。
茶余饭后,俩人又商量着去KTV一起唱歌。由于KTV所属停车场已满,俩人就准备在附近的公交站周围找个地方停车。
好巧不巧,在找车位的过程中,韩磊一行人遇到了抱着孩子等公交车的李女士。见李女士长相漂亮,一点儿也不像孩子妈,韩磊便主动上去搭讪。
然而,李女士却不吃这一套,甚至直接忽视韩磊的存在。这让一向脾气暴躁的韩磊很是恼火,立马下车准备给对方一个教训。
在争执过程中,韩磊的毒瘾发作了。借着酒劲,他误把李女士怀里的幼童当成物品,情急之下狠狠的摔在了地上。这也就是上文中所描述的画面。
按照韩磊的供词来看的话,若不是警方将其逮捕,他恐怕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根本不知情,更别提有所悔改了。
然而,法律不会因为罪犯的一时糊涂而通情达理,接下来等待着韩磊的,必将是正义的审判。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2013年9月25日,“韩磊恶意摔死两岁女童”一案在当地法院开庭审理。在法庭上,韩磊痛哭流涕,一直在强调自己没有故意杀人的想法,在大街上跟其他女性发生争吵也不是恶意行为。
然而,检方却并不这样认为。毕竟韩磊确实直接造成一无辜两岁女童的死亡,古有“杀人偿命”,在法律制度严明的今天,韩磊也难逃制裁。
经法院审理决定,韩磊触犯故意杀人罪、买卖毒品罪、吸食毒品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4年10月31上午,随着一声枪响,韩磊彻底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带着对那位幼童的悔恨坠入地狱。
结语
韩磊已死,但这并不代表着被他摔死的无辜幼童就能复活。而他之所以会落得个罪不容诛的下场,很大程度上与他童年的生活环境关系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