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电投(山西沁水)新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因擅自占用土地,被沁水县自然资源局罚款112.98万元。
根据公告内容,对国家电投(山西沁水)新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8月始,未经自然资源部门批准,擅自占用十里乡河北村土地11298平方米土地修建光伏发电升压站的行为进行处罚。
国家电投(山西沁水)新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构成了占用土地违规行为。对其进行两项处罚,一是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的11298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二是对非法占用的11298平方米土地按照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罚款112.98万元。
据了解,2021年12月13日,国家电投(山西沁水)新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沁水100MW地面集中光伏项目通过备案。该项目是沁水县2023年市级重点工程项目。
该项目位于晋城市沁水县十里乡、固县乡、柿庄镇,主要建设内容为本项目容量为100MW,工程分为光伏场区和升压站两部分,其中光伏厂区占地约250公顷,共安装232960块540W双玻双面单晶光伏组件,分为32个子方阵,每个方阵配置14台225W组串式逆变器以及一套3.15MW的升压箱变,升压至35kV后送至升压站;新建220kV升压站一座,占地约18亩,配套建设10MW/20MWh储能,通过220kV送出线路接入国网(具体以接入系统批复意见为准)。项目总投资共48912.43万元。
2022年4月6日,沁水县能源局就国家电投沁水100MW地面集中光伏项目送出线路给出选址意见。该意见显示,国家电投沁水100MW项目从新建光伏厂区220KV升压站架空出线,经十里乡河北村侧,架空接入元上220KV变电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