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子往往埋藏着对枪支无尽的痴迷与向往。
这份热衷,成为他们童年记忆中最鲜明的一抹色彩。
究其缘由,或许是源自那与生俱来的好奇心;或许是内心深处潜藏的冒险精神,渴望在枪林弹雨中寻求刺激与快感;又或许是对力量的盲目崇拜,将枪支视为力量与勇气的象征。当然,还有影视作品中那些手持枪械、英勇无畏的英雄形象,也在无形中为这份痴迷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于是,在无数个日日夜夜中,男孩子们怀揣着一个共同的“持枪梦”,在幻想的天地里肆意驰骋。他们梦想着有朝一日,能够像银幕上的英雄一样,手持长枪,英勇无畏地面对一切挑战。
长大后,他们才逐渐意识到,那个“持枪梦”实则遥不可及,因为在这个国度里,除了军人、警察等特殊职业者,法律是不允许普通人涉足枪支禁区的。
然而,尽管法律明令禁止,却总有人试图挑战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他们,往往是那些自视甚高、手握重权之人。这些人,习惯于将法律视为约束他人的工具,而自己却凌驾于法律之上,享受着特权带来的便利与快感。
2024年2月,江西省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原主任欧阳泉华(正厅级)落马后,由宜春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他提起公诉,他涉嫌的罪名除掉受贿罪、贪污罪,还有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一案。
欧阳泉华“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并非个例。在华夏大地上,像这样的官员并不罕见。
长沙银行原副行长孟钢,非法私藏枪支;
西藏交通厅原副厅长王锦河,非法私藏弹药;
兰州市副市长牛向东,非法持枪;
江西人大原副主任史文清,非法私藏枪支;
……
这些案例,无一不在诉说着一个残酷的现实:在某些人的心中,法律似乎只是一纸空文,可以随时被践踏和无视。
更令人震惊的是,内蒙古原公安厅长赵黎平,虽然在职期间他可以合法持枪,但退休后理应上交枪支,他却仍然非法持枪,并最终酿成了枪杀一名女性的惨剧。这一事件,不仅暴露了他在法律面前的肆意妄为,更让人们看到了特权思想对人性的腐蚀与扭曲。
按理说,枪支弹药在我国是受到严格管控的。从生产、销售到使用,每一个环节都有严格的法律法规进行约束。然而,就是在这样严密的监管之下,仍然有人能够非法持有枪支弹药。这不禁让人发问:究竟是什么样的力量,让他们敢于如此肆无忌惮地挑战法律的权威?
答案或许并不复杂。在这些人眼中,权力就是特权,就是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的资本。而那些为他们非法持有枪支提供便利的人,则更是助纣为虐,成为了特权思想的帮凶。在这些人心中,权力即真理,权力即正义,任何敢于挑战权力的人,都将被视为异类和叛徒。
我们要深刻反思这种现象背后的根源。为什么会产生特权思想?为什么有些人会如此盲目地崇拜特权?这不仅仅是一个法律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文化问题。只有当我们真正认识到特权的危害性,消除每个人心中根深蒂固的“特权崇拜”和“特权思想”,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让法治的阳光普照大地,让每一个公民都能在法律的保护下自由而平等地生活。
最重要的是,不仅要毫不留情地缴了他们的枪,还得彻彻底底地废了他们的特权,更要像秋风扫落叶一般,在文化土壤里连根拔起那根深蒂固的特权思想,让它无处遁形,再也无法在人们心中生根发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