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卫生健康委提出,持续完善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优化调整全省三级医院设置规划。各医院分院区数量控制在3个以内,新建医院单体床位规模严控在1500张以内。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明确,按照“控规模、调结构、提质量、促转型”的原则,科学配置医疗资源。
1.千人口床位数超过全省平均水平的地区,不再新设公立医院、不再核增公立医院床位数量;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地区,严格审慎控制床位规模。
2.确需新设医院或分院区的,所需床位应从区域原有床位数中调剂,并为社会办医规划预留床位空间。
3.市、县两级公立医院新建院区或者改扩建病房楼超过500张床位的,一律实行省级提级论证。床位使用率偏低、服务量不饱和的二级医院,应主动核减床位或转化功能增加康复、护理、医养结合、精神卫生等服务供给。
4.严禁公立医院盲目扩张、重复建设、举债建设。
在持续完善医疗服务体系上,河南省卫生健康委还提出,加快国家“双中心”(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深化省级“双中心”(省级医学中心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和县域医疗中心建设。
1.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医院要对照国家“双中心”十大功能定位制定实施方案,加强管理和内涵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要紧扣《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坚持“三个平移”,争取同质化发展。
2.省级“双中心”要明确发展方向和专科发展规划,加快内涵建设,要结合自身实际和群众就医需求,打造优势特色专科,形成院内重点专科、优势专科发展梯队和专科集群。
3.县域医疗中心要围绕急诊急救五大中心、临床服务五大中心、资源共享五大中心、高质量管理五大中心做文章,在诊疗科目和技术水平上查漏补缺,每个县(市)都要能提供血液透析和白内障手术服务。
来源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