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惠州德赛临时工拒绝免费加班=旷工三天的事情闹得沸沸扬扬,这本是一起普通的劳资纠纷,可是当有人建议向德赛的甲方苹果公司甚至建议向欧盟告“洋状”时,整件事便变得不再单纯。
这类建议暗含一个前提:国内劳动法不顶用,要解决问题还是得找洋大人。
笔者记得,今年年初,欧盟刚出台《禁止强迫劳动法案》时,国内一片口诛笔伐之声,说欧盟故意制造贸易壁垒,严重违背世贸规则。
没想到真碰上劳资纠纷了,便有人想起了欧盟的《禁止强迫劳动法案》。可见,大多数人都是典型的实用主义者和利己主义者,不会站在客观立场去理性分析该法案可能带来的影响。
诚然,欧盟出台该法案的目的是削弱中国企业的竞争优势,保护自家产业,但是它客观上起到了倒逼咱们的企业调整用工模式、促进劳动关系健康化的作用。这一点已经在国内某些国际化公司得到了证明。
大疆、美的、海尔等龙头企业率先行动,通过物理熔断如21点关灯、18:20断电和KPI与绩效挂钩等方式限制加班,员工名义工作时间从日均9.5小时降至7.8小时。
尽管隐性加班问题仍存在,如线上会议、居家办公,但企业为避免被欧盟市场封杀,不得不在形式上落实“强制下班”政策。这种变化客观上打破了“加班文化”的合法性,为劳动者争取了更多休息时间。
此外,该法案仅约束人工劳动,不限制自动化生产,它将倒逼企业加速“黑灯工厂”建设。杭州某电器工厂通过自动化将工人从238人缩减至33人,石家庄某企业用机器人替代冲床操作工。
有人担忧,该法案会加速机器替代真人,导致大量人员失业。可是即便没有这项法案,智能化、自动化企业加速普及的趋势一样不可扭转。
何况这种替代虽导致低技能岗位裁员,但高技能岗位需求上升,它将推动劳动者接受职业培训,加速就业市场分化。
与此同时,企业为满足供应链合规要求,需提交全链条劳动证明,倒逼光伏、新能源汽车等产业提升劳动标准。这种结构性调整虽伴随阵痛,却为产业升级提供了内生动力。
欧盟法案的“针对性”恰与中国国内政策转向形成共振。2025年《劳动法》新规明确“末位淘汰无效”“加班费3倍”,政府工作报告首提“整治内卷式竞争”。这种政策叠加效应,使得企业合规压力从外部贸易壁垒转化为内部改革动力。
例如,深圳程序员从“凌晨奋斗”到“按时下班”的转变,折射出劳动观念从“生存优先”向“生活平衡”的升级。
与此同时,中欧关系改善的背景下,欧盟重启《中欧全面投资协定》(CAI)的动向,也为中国企业适应国际标准提供了战略缓冲期。
尽管法案客观上推动了劳动权益保障,但其本质仍是贸易保护工具,存在两大天然缺陷:
其一是对“强迫劳动”的定义比较模糊,无法处理“自愿加班”等情形;其二是选择性执法,比如该法案豁免欧洲本土农业超时用工。如此双标极大地消解了法案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中国需警惕法案可能引发的“合规成本转嫁”和“产业链空心化”风险,同时应借此契机完善劳动权益保障体系。
正如1995年双休日制度实施后消费市场与生产效率同步提升的历史经验,中国需在应对贸易压力的同时,主动将劳工标准纳入产业升级战略,推动从“人口红利”向“人才红利”的转型。
欧盟《禁止强迫劳动法案》的实践表明,全球劳动权益治理正从“成本竞争”转向“价值观竞争”。对中国而言,这一外部压力既是挑战也是机遇。
唯有通过制度完善与技术创新的双轨改革,才能在保障劳动者尊严的同时,实现从“世界工厂”到“智造强国”的跨越。
正如东莞某智能工厂标语所示:“我们不贩卖汗水,我们创造价值。”这条路或许艰难,却是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与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必由之路。
杨杨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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