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误工费与工伤停工留薪期待遇能否兼得?"双赔"如何实现?

劳动知库 2025-02-19 22:28:29

导语上下班途中遭遇非主责的交通事故被认定为工伤后,劳动者能否同时主张侵权方的误工费与用人单位的停工留薪期工资?这一争议长期困扰劳动者与企业。本文结合典型案例与法律依据,梳理司法实践的三种观点,并给出“双赔”实操建议,助你最大化维护权益!

争议焦点与典型案例对比表

司法实践趋势与观点

当前司法实践中,第三种观点(可双得)逐渐成为主流,理由如下:

法律依据明确:最高法司法解释及《社会保险法》仅规定医疗费用不可重复主张,但未限制停工留薪期工资与误工费。

制度目的不同:停工留薪期工资属工伤保险待遇,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误工费属侵权赔偿,填补实际收入损失。

强化企业责任:若允许企业因侵权赔偿免责,将削弱工伤保险的强制性,变相鼓励企业逃避参保义务。

例外情况:部分地方仍采“差额补足”或“禁止兼得”观点,如表格中上海某案例,需结合当地裁判倾向。

最大化实现“双赔”的实操指南

1.及时固定证据

2.工伤认定:事故发生后30日内向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留存《认定决定书》。

3.误工证明:收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机构的休假证明、工资流水等。

4.分阶段主张权利

①先民事索赔:起诉侵权方主张误工费,避免对方以“已获赔”为由抗辩。

②再工伤索赔:凭《认定决定书》、生效判决或调解书,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强调两者法律性质不同。

7.应对企业抗辩

若企业以“填平原则”拒付,可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2019)苏05民终10330号,明确“双赔”合法性。

若地方司法倾向保守,可主张“差额补足”,提供工资标准证明,要求补足高于误工费的部分。

8.关注地方政策

查询本地高院审理纪要(如江苏、上海等地差异明显),必要时咨询专业人士。

互动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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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与案例来源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典型案例:(2019)苏05民终10330号、(2023)沪01民终11839号、(2021)渝05民终8840号

声明:本文观点仅供读者交流、学习,具体案件需结合实际情况及地方司法实践,建议咨询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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