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上海某医院的病房里,5岁男孩某果的母亲,紧紧攥着法院的判决书,泪水止不住地往下掉,一滴一滴砸在“理赔金额30万元”的字样上。这个原本应该在幼儿园里无忧无虑玩耍,和小伙伴们嬉笑打闹的孩子,却因为Ⅰ型糖尿病,遭受了太多不该承受的痛苦。而更让人心寒的是,保险公司居然以“未出现并发症”为由,拒绝给予赔偿。当我们翻开中国保险纠纷的历史,会惊讶地发现,这个案例和10年前的一起拒赔案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然而,却又和另一个温暖的判例形成了无比残酷的对比......
上海拒赔案
这家保险公司他们依据《少儿健康险条款》第5条,上面写着“需确诊糖尿病并出现至少一种并发症”,就以此为借口,拒绝赔付5岁患儿某果的治疗费用。要知道,孩子生病已经够可怜了,这保险公司还这么不近人情!
还好,法律是公正的!依据《保险法》第19条规定:“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中的下列条款无效:(一)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二)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在这个案子里,保险公司没有对“并发症”作出年龄差异化的解释,这对年幼的患儿极其不公平,这种条款明显显失公平。所以,法院最终判决保险公司全额赔付30万元,给了患儿一家应有的公道。
无独有偶:2015年北京拒赔案
在2015年8月的北京,12岁的女孩某欣被确诊为Ⅰ型糖尿病,然而,更让人绝望的是,当某欣的父亲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保险公司居然以“未达到重疾标准”为由,拒绝了他们的请求。某欣的父亲实在没办法,只能向法院起诉。可是,法院虽然认定保险条款存在歧义,但最终还是判决驳回了他们的诉求。这让某欣一家陷入了深深的困境,他们未来该怎么办呢?
当时的《保险法》对“格式条款解释”的适用范围比较有限。而且,在那个时候,还缺乏专门针对儿童糖尿病的专项理赔标准,这就导致了在类似案件中,患儿家庭很难得到应有的保障。法律的不完善,让这些家庭在面对疾病和保险公司的拒赔时,显得如此无助!
同时这起案件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反思。它促使保监会在2017年出台了《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在这个办法中,首次明确规定“疾病定义应当符合通行医学标准”。这一规定的出台,对于规范保险行业的理赔标准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也算是给后来的类似案件提供了一些法律依据。不过,对于某欣一家来说,这个结果来得太晚了。
能够理赔的:2018年杭州理赔案
在2018年5月的杭州,9岁男孩某阳确诊糖尿病后,情况却截然不同,保险公司主动启动了“儿童特定疾病绿色通道”,效率非常高,在短短10日内就完成了35万元的理赔。这不仅解决了某阳一家的燃眉之急,也让大家看到了保险公司温暖和负责任的一面。
原来,这家公司在合同中特别约定:“18周岁以下被保险人确诊Ⅰ型糖尿病即可获赔,无需等待并发症”。这个创新条款真的是太贴心了,充分考虑到了儿童糖尿病患者的特殊情况,为孩子们提供了实实在在的保障。
这起案件的积极处理方式得到了广泛认可,还被写入了《中国保险行业社会责任白皮书》。它推动了整个保险行业开始重视少儿特定疾病的保障问题,许多保险公司纷纷开发“少儿特定疾病专项险”,为更多的孩子和家庭提供了更全面的保障,真的是一件大好事!
对比与数据说明
法律进化:
-2015年北京案: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数据显示,在当年类似的保险拒赔案件中,法院判决支持率仅为23%。这说明在那个时候,患儿家庭想要通过法律途径获得理赔是非常困难的,很多合理的诉求都得不到支持。
-2025年上海案:随着法律的不断完善和社会对这类问题的关注度提高,到了2025年,同类案件的法院判决支持率已经提升至78%。这是一个非常明显的进步,表明法律在保障消费者权益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让更多的患儿家庭能够得到应有的赔偿。
保险产品革新:
-2020年至今,市场上新增了“少儿糖尿病专项险”产品多达27款。而且,这些产品的保额普遍提升了50%,这意味着孩子们在购买这类保险后,可以获得更高的赔偿金额,为他们的治疗提供更有力的经济支持。
-以某安保险“阳光少儿计划”的数据为例,投保客户中糖尿病理赔占比从2018年的8%升至2024年的19%。这一方面反映出大家对儿童糖尿病保险的重视程度在不断提高,另一方面也说明保险产品在不断适应市场需求,为患儿家庭提供了更多的保障。
保险本来应该是守护我们生命的坚固盾牌️。当我们可爱的孩子们遭遇疾病的侵袭时,他们是应该被那些冰冷无情的条款拒之门外,独自承受痛苦和绝望,还是应该得到有温度、有人情味的保障,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和支持呢?欢迎在评论区分享您的看法,您的每一个观点都可能影响到更多人对儿童保险权益的关注和思考。点赞转发这篇文章,让更多的人看到这些案例,一起为孩子们的保险权益发声!共同为孩子们撑起一把更温暖、更坚实的保护伞。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让我们携手为孩子们创造一个更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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