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评论员 | 曹保印
近一段时间来,西安“40亿套路贷”案引发社会强烈关注。网络上更是争论的热火朝天:不仅大量新闻媒体报道,也出现了大量网络平台的帖文,两种声音则完全针锋相对:新闻媒体指称西安“40亿套路贷”案背后存在“神秘保护伞”;网络帖文及社交媒体提出“究竟谁在说谎”,指称“不良媒体”为虎作伥。与此同时,涉案的绝大多数政府部门选择沉默,权威声音缺席,引发典型的公权力信任和声誉危机。
继此前包括中央电视台、中国经营报、中国商报尚法新闻等多家媒体连续报道之后,又一次将“40亿套路贷”案置于公众面前。媒体报道称:西安市公安局局长肖西亮在2018年12月曾对此案予以督办,并将此案转至西安市碑林公安分局,但至今尚无结论。
梳理媒体的公开报道,西安“40亿套路贷”案的大致情况是:西安市城中村改造项目“国际幸福城”及其开发商胡绪峰向媒体反映自己遭遇了“疯狂套路贷”,他称拥有多重身份的“官商股东”李彬以600万元借款为由,通过一系列诉讼,拥有了40亿涉案资产,但是与此其同时开发的楼盘却烂尾,2800名村民不能如期回迁,自己被迫长期“逃亡”。但网络贴文随即有声音对此回应称,李彬及其关联公司陕西佳馨园房产公司“接手后,首先投资4.2亿恢复了村民安置楼的施工建设,同时,每年仍需支付1200万元的村民过渡补偿,经过三年的不懈努力,在2017年12月底,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穆将王村770户村民终于结束了近10年的在外漂泊租房的日子”。
显然,由于案情复杂,目前呈现的态势还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那么,面对新一轮公权力信任和声誉危机,陕西省相关部门该如何面对呢?恐怕还是要尊重这样一个常识:回避问题才是真有问题,直面问题才是真有底气。否则危机将会越陷越深,越扩越大,性质也将会越来越恶劣。阅读了大量有关此案的公开报道和网络贴文的回应后,笔者认为以下几个问题,陕西省相关部门有责任、有义务尽快给社会一个明确的交待。
问题一:西安“40亿套路贷”案如何定性?“套路贷”本质是以贷款为名行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之实的犯罪行为。两高、公安部、司法部出台的扫黑除恶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对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非法占有他人财产,应当根据案件具体事实,以诈骗、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抢劫、虚假诉讼等罪名侦查、起诉、审判。从媒体报道上看,该案疑似“套路贷”,那么这种定性是否属实?如果不属实,理由是什么?相关不能沉默,更不能稀里糊涂。
问题二:“厅长督办令”有没有特定权力?“督办令”是政务督办的重要形式之一, 而政务督办是贯彻上级精神,保证决策实施,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是提高行政机关执行力的有效途径。既然如此,“厅长督办令”无疑就具有特定权力,不能被化解于无形,否则就会形成“上传下不达”的恶性循环。
问题三:案情复杂到什么程度,难度又在哪里?媒体报道说,10月25日,胡绪峰再次来到陕西省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一名工作人员向胡绪峰表示,李彬等人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在全国都应该算的上一个大案,但案情背后太复杂且涉及面广,如果没有一个省委重要领导亲自督办,该案“估计很难办下去”。既然如此,案情的背后是什么?到底复杂到什么程度,难度又在哪里?
问题四:碑林公安分局局长是否收受巨额贿赂?媒体报道说,胡绪峰坦承,在走途无路的情况下才通过朋友找到碑林公安分局局长周某,恳请其帮忙,希望警方秉公处理和依法办案。为此,周某曾暗示胡绪峰让买某人的画作,于是胡绪峰便花了65万元买了一幅字画放在周某的办公室。后来,“我去找他时,他欲将索贿字画退还我,但我没有拿回。”如果报道属实,这显属公开举报官员收受巨额贿赂,为什么受贿官员没被查处?如果报道不属实,被如此“冤枉”的周某为什么不向公众和上级机关做出事实澄清?
这些问题如果不能被直面,必然会引发公众无穷尽的联想和想象,从而引发无穷尽的危机。如果公权部门继续采取“拖字诀”,任由各种声音在网上发酵,则必然消耗舆论对党和政府的信任,甚至可能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而我们的公权部门也应该懂得一个常识:敏感问题不应回避,直面问题才是真有底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