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赵三军 统筹/刘姝蓉】12月2日晚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通报称,江西赣州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部长马玉福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通报称其“不信马列信大师”“大肆卖官鬻爵”“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腐化堕落,道德败坏”等。大白新闻注意到,马玉福曾任寻乌县委书记和赣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多次部署扫黑除恶工作,在接受采访时,曾称“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形同虚设”。此外,追随其多年的老部下——赣州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陈明浩也步其后尘落马。
当选全国先进个人半年后落马,被批腐化堕落道德败坏
马玉福的简历显示,他1963年8月生,江西赣县人,在职大学文化,1980年12月参加工作,198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赣县田村乡政府干事、团委副书记,长洛乡纪委书记、乡长,茅店乡乡长、党委书记,赣县县委常委,信丰县委副书记,寻乌县县长、县委书记、人大主任,赣州市委副秘书长,赣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赣州市委常委、统战部长等职,今年6月15日被宣布审查调查。而在半年前的2018年12月,他刚刚被评为全国法学会系统先进个人,全国仅有100人获此殊荣。
马玉福被评为全国法学会系统先进个人(图片来源于民主与法制时报)
江西省纪委监委宣布调查结果:经查,马玉福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理想信念,不信马列信“大师”。政治上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经济上贪婪无度,以权谋私无所顾忌,利用职权到处伸手敛财,大肆卖官鬻爵;工作上知法犯法,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滥用职权,放任不法商人违规开采国家战略资源;生活上腐化堕落,道德败坏。
通报称,马玉福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决定给予马玉福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赣州市第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多次要求严查“保护伞”,曾称“法律必须被信仰”
大白新闻注意到,马玉福2011年9月任赣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今年3月才担任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共当了7年半的政法委书记。在担任政法委书记期间,他还兼任着赣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并多次到政法机关指导扫黑除恶工作。就在去年12月,马玉福在大余、上犹调研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时,还在要求严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却没想到半年之后自己被审查调查,并被查出自己就是“保护伞”。
大白新闻注意到,早在4年多前,马玉福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就称,法律必须被信仰。
为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人民网于1015年初策划推出了“百名地方官员谈法治”活动,1月23日,时任赣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马玉福接受人民网专访时说,法律绝不是冷冰冰的,法治工作也要坚持群众路线,牢记为民宗旨,如果群众有问题需要司法帮助,但没有钱打“官司”,请不起律师,法治信仰将无从谈起,广大政法干警要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落脚点,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马玉福还说,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司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形同虚设。”他说,赣州是全国闻名的革命圣地,拥有非常丰富的红色资源,“我们将充分依托、利用好这些资源,把革命传统教育与法治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法治精神,筑牢法治信仰。”
老部下与他前后脚落马,今年2月还在共同出席活动
大白新闻注意到,马玉福多年的老部下、赣州政法委副书记陈明浩也在今年国庆节之后落马。
陈明浩是江西寻乌人,1964年10月出生,比马玉福小1岁,马玉福在担任寻乌县委书记、人大主任时,陈明浩是人大副主任、副县长;马玉福调往赣州后,陈明浩出任寻乌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两年后也追随马玉福调往赣州,先后出任赣州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赣州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委维稳办主任,马玉福此时已是赣州市政法委书记,一直是陈明浩的直接领导。今年10月9日,在马玉福落马3个多月后,陈明浩也被宣布审查调查。
马玉福出席赣州法院誓师大会(图片来源于江西政法网)
今年2月16日下午,赣州法院“执行雷霆行动”誓师大会在黄金广场举行。时任赣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马玉福出席誓师大会并下达启动令,时任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陈明浩、市中院其他班子成员、各基层法院院长等出席誓师大会。这应该是两人最后一次共同出席政法系统的活动,因为马玉福今年3月出任赣州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3个月后落马,又过了3个月,陈明浩也“跟随”老领导落马。【资料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人民网、江西政法网、赣州政法公众号等】
黑色幽默
苏区经济落后就是被这些干部弄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