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圈这次“排面大了”——公安部网安局亲自下场,“依法严厉打击相关违法犯罪行为”。
支持自己喜欢的运动员,本没有错,但在奥运赛场上给自家运动员喝倒彩、比中指;在网络上给运动员和教练员造黄谣、侮辱谩骂,已经超出了正常人的理解范畴。
支持和喜爱,本是积极正向的感情,而在有些人心里,则必须与攻击和仇视挂钩。
运动员取得成绩,那是“天道酬勤”;运动员比赛失利,那都是“奸人所害”。
这也是饭圈与正常人的最大区别——饭圈的喜欢,必须通过树立假想敌才能成立;只有通过攻击假想敌才能表达。
运动员身边的队友和教练,自然就是最方便的标靶。
殊不知,这种极端化的饭圈言行,和违法犯罪只有一线之隔。
早前,樊振东就曾被队友粉丝“开盒”,不仅身份证号被曝,注册的几个由家人使用的手机号也被频繁骚扰,这种行为,往轻了说是隐私权侵权,往重了说,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还有些人,接机送机的时候前呼后拥,严重干扰机场通行秩序,或者是在比赛现场开着闪光灯狂拍,往场内投掷杂物,不合时宜地大呼小叫,严重干扰运动员比赛状态,这都是《治安管理处罚法》所禁止的“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轻则罚款,重则拘留。
至于昨天那个被刑拘的粉丝,在网上口出狂言,语言低俗、下作,传播广泛,属于典型的“侮辱罪”或“诽谤罪”。
与一般的“告诉才处理”不同,运动员在国际赛事上替国征战、为国争光,骂他们涉嫌“危害国家利益”,可以由公安机关直接介入,检察机关提起诉讼,直接进入公诉程序。
平时饭圈胡搞八搞就算了,奥运期间把这一套带到运动员头上,公安部这次强势介入,估计也是实在看不下去。
其实更多的人来关注竞技体育,把流量和奖赏都带过来,对运动员发展和运动普及来说,都是好事。
但还是那句话,这种关注应该是积极正向的,赢了的,我们喝彩;输了的我们鼓励;而不该把赛场上的竞争蔓延到赛场外,将“喜欢”和“支持”异化为“攻击”和“仇视”——
当你有了这种心态,别忘了低头看看脚下的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