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网友的私信求助:
您好,我遇到个麻烦事,想请教您,我在一家民企做主管会计一年四个月,九月底离职,老板非得压着八月,九月两个月工资不给发,当时我不同意,她就破口大骂,各种人身攻击,我随后就离开公司用了两天时间交接完毕,交接期间她还找公司员工威胁我,如今离职一个月了,我投诉到劳动局,她才肯让人事联系我发工资,结果岗标调低了一千五百,然后由各种理由以莫须有罪名扣除一千六百,这些我是在她保证剩余工资下午一次结清的情况下签字的,谁知道我都签过字,她又以各种理由扣押我部分工资做所谓的什么保证金,正常一万余圆的工资,如今才领到三千多,这家公司法人对待离职的人都是各种莫须有罪名抹黑他们,然后内部通报罚款,感觉性质十分恶劣。好多员工都敢怒不敢言,吃哑巴亏。特请教您对待这种人该沉默还是反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