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立案!辽宁11岁女孩被侵犯后惨死父母6年上诉求凶手判死

大风文字 2021-09-02 12:50:16

9月1日,辽宁葫芦岛11岁女孩被侵犯后再遭残忍杀害的案件再起波澜,有媒体从辽宁省检察院了解到,该院就女童母亲王东申诉一案已立案。

不容易呀,6年来,父母一直不满死缓的一审二审判决结果,坚持上诉,不要凶手赔偿,只求凶手判死。

2015年开学前一天,11岁的女童小婷做完了暑假作业,轻松迎接新学期的到来。她独自在家荡秋千,邻居赵某见其家中无人,闯入院内对小婷实施了摸胸猥亵,小婷一直反抗,但赵某力气大,小婷最终遭到了凌辱。事后,赵某害怕了,为了防止小婷将自己的恶行告诉小婷父母,丧心病狂地用镐头猛力砸向小婷头部,小婷气绝倒地。

法院判处死缓,理由是罪犯被传唤后,如实交代了罪行,可认定自首。死缓犯表现良好可以改判无期,如果再表现良好,也许二十来年就能出狱。

而惨烈的11岁女童,还能睁眼再看一眼世界,叫一声爸爸妈妈么?小婷父母不服。他们不理解:天生恶人为什么就一直护着?

在小婷父母及全村人的印象中,23岁的赵建就是个天生恶人。他家跟小婷家隔着两三户人家,平日两家来往很少,也未积怨。赵建平日里“报复心比较强且做事残忍”,曾用杆子将其他村民养的鸭子,活生生从屁股穿到脖子,生火烤着吃,“村里很多人都不敢惹赵建”。

《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和相关照片显示,这个恶人施加给小婷的罪恶老天都会闭眼:小婷因钝性物体击中头部致颅脑损伤死亡,遗体附近有多处喷溅血迹,镐把与镐头交界处有喷溅血迹。尿道口与阴道口之间粘膜有点状出血,阴道口有创口。

在事实清楚的情况下,判处赵某死刑立即执行是最可靠的结果,判死缓违反了最高院从严惩治性侵杀害幼女的精神,也违背了刑法保留死刑的严肃性。

杀人罪犯的人权,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能凌驾于受害者的人权之上。罪大恶极的赵某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执法是为了保护广大遵纪守法的人民群众,绝不是为了保护少数几个罪犯!

法律的严肃性和基本正义公平需要法官承担起托举底线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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