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心住院为什么那么难?”有的住院10多天之后,就催促转院,有的被要求“分解住院。”不是有医保,或者床位就可以安心住院了吗?
北京刑先生就遭遇了“分解住院”,去年因为细菌和病毒合并感染在当地某家三甲医院治疗,本以为等到病好了,就可以出院了。
但没想到的是,住院10多天以后,医生建议先出院,再重新住院。
这是什么操作?既然病没有好,还要继续住院,这操作不是多余的吗?再说病情有好转,但是没有好彻底,经不起折腾。
但医生表示,医院有平均住院日考核,如果患者经过长时间住院治疗后,病症减轻,但仍需要住院,那么医院就会要求“分解住院”。
目前住院的形式有2种,第一种,有医保有床位,2个星期左右,就会要求转其他医院。
第二种,2个星期左右,办理出院,再重新入院,也就是“分解住院”。
很显然,需要住院一般多为多种疾病或慢性病,如果转到其他医院,需要重新办理手术,或者等待床位,可能失去最佳治疗时机,甚至影响病情。
而“分解住院”虽然是同一医院的不同科室办理,本质没有改变,依然是住院,但跑了很多路,甚至影响恢复。
但既然医院有这种规定,刑先生虽然不理解,但为了身体,拖着病体办理了“分解住院”手术,但更多的是“心累”,不理解却不得不做的动作。
那么,医院是否有这种不合理的规定?又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
于是,记者经过多方走访调查发现,并没有实质性规定,但医院之间,甚至科室都知道这种“规则”,甚至不用言说。
这不禁勾引人的好奇心,没有规定,却实际实行了,是什么原因呢?
原来是医保政策的改革问题,在实行的时候出现了问题。
以前,医保基金为治疗过程中消耗的各个项目付费,在确定药品、耗材、医疗服务项目范围和报销比例后,将报销费用直接支付给医疗机构。
最近几年,国家推动按病组(DRG)和病种分值(DIP)改革,将过去医保基金向医疗机构“按项目付费”为主改为“按病种付费”为主,即将“为治疗过程”付费改为“为治疗结果”付费,从而对每一个病例实现标准化支付,让医疗机构控制成本也能获得收入。
也就是说,以前是一个项目整体结束,按比例报销,而现在是按单病种报销。如果多病种,就需要分开重新计算,而医院为了控制成本,住院就有2种住院方式。
单病种付费,要求一种病只能花这么多钱,计算出患者日均费用之后,就知道大概能住多久了。
比如,一个病治疗下来需要1万元,快到1万元的时候,就得提醒患者出院。
不然超出费用就得医院承担,而医院为了降低成本,就会落到科室,医生,护士身上,所以就有了多次住院、转院。
而按单病种付费政策一开始的目的是为了让医院之间有竞价,从而降低医疗费用,通过精细化管理控制医保成本,提高医疗效率。
然而,这一政策在一些医院的实际执行过程中变了形,甚至设置单次住院天数限制的“潜规则”,将费用超出部分加压给医疗工作者,同时损害了患者的利益。
面对这种困境,可以怎么做呢?
其一,医院为了降低成本,所以多次转院、住院,那么,在医院之间,科室之间信息共享,甚至预留住院床位、名额,简化流程,精简过程。
这样做既医院可以控制成本,又不会超出医保报销范畴,最大程度在医院方面盈利,在患者方面安心放心治疗。
其二,需要住院多为多病种,如果反复“分解住院”,可能影响治疗效果,可能耽误病情,甚至在办理流程过程中出现不可控因素。
所以,超出医保的费用,可以患者分担,可以向医保局报销,单病种付费的目的是为了让患者更快好,让医院盈利,而出现多病种患者,应该精细化管理,而不是为了单病种付费而做无用的操作。
但这是一个漫长且细致的工作,单病种付费比例,双病种付费比例,三病种,四病种等等,需要更多的数据案例支持。
信息来源:法治日报
面对这种困境,你有什么好的方法吗?
医保局表示从来没这种规定,可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