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书名里面的悖论,我就意识到了这本书里面的内容肯定很烧脑。
果然,看完这本书后,我的大脑得到了充分的锻炼,不仅了解到了许多法律知识,还找到了一种全新的思考方式。
“知己无知谓之智。”
这是罗翔老师写在他这本新书上的一句话。
能意识到自己的无知,才是真正的智慧。
可惜,我们很多人都意识不到。
苏格拉底曾经说过:我只知道一件事,那就是我什么都不知道。
这句话本身就是一个悖论。
而这个悖论也让苏格拉底成为了一个有智慧的人。
那么,悖论到底是什么呢?
简单说,悖论就是一个命题中隐含着两个对立的结论,而这两个结论都能自圆其说。
比如“电车难题”,它就是一个很经典的悖论。
到底是救一个人还是五个人?
似乎都找不到十全十美的答案。
罗翔老师在他的另一本书里也分析过这个难题。
他认为法律需要道德的引导,每个人的生命都是无价的,我们要做的就是践行尊重生命的道德规范,而不是让自己变成一个纯粹的功利主义者。
我想,这才是有温度的法律。
罗翔老师讲法,理性又不失温度,感性而不失高度。
从他的普法中,我们能感受到一种广博的情怀。
因为罗翔老师的普法,作为普通人的我们也能开始和法律对话,也能认真地去思考公平和正义。
在这本《法律的悖论》中,罗翔老师为我们分析了14个经典案件,带我们探讨和思考了法律中的悖论,让我们看到了法律的盲区和局限,也让我们意识到了自己思维上的偏见和狭隘。
人类是有限的,理性是有瑕疵的。
对于这个世界,我们永远无法开启上帝视角。
所以,我们要认识到自己的无知,多元地去看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