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经理及高管15大问题

飞兰道 2024-09-12 13:44:43

一、哪些人是公司高管?

答:《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公司章程也可以将其他人员列为高管,比如:CEO(首席执行官)、CFO(首席财务官)、COO(首席运营官)等。

二、哪些人可以担任高管?

答:可以是股东,也可以是股东以外的其他人员;但必须是自然人。

三、哪些人不得担任高管?

答:《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已担任公司监事的人员,不得同时担任公司高管。

四、高管如何产生?

答:经理和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任免。

副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由经理提名,董事会任免。

五、高管与公司是什么关系?

答:高管均是公司员工之一,以自己劳动获得报酬,与公司之间有劳动合同关系。

六、经理和总经理有什么区别?

答:《公司法》中没有总经理的职务,在《公司法》中称为经理。

总经理是相对公司其他内设经理而言,其实际就是法定意义的经理。现实中的“项目经理”、“营销经理”、“客户经理”等不是法律上的经理,这些“经理”甚至不是高管。

七、经理和其他高管有什么区别?

答:经理通常是公司的业务执行的最高负责人,是管理层的顶端,其他高管与经理通常为上下级关系,其他高管须执行经理的命令。

另外,经理可以担任法定代表人,其他高管则不能担任。

八、经理是必设职位吗?

答:不是。有限公司可以设,也可以不设。

股份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必须设经理。

九、经理可以兼任其他职务吗?

答:可以兼任董事、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等多项职务,但不得兼任监事。

十、经理有任期吗?

答:公司法只规定了董事和监事的任期,没有规定经理的任期,经理的聘期,以董事会作出的聘任决议为准。

十一、经理可以辞职吗?

答:可以。辞职程序以章程或者董事会的聘任协议为准。

十二、经理有法定职权吗?

答: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董事会的授权行使职权。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经理可以向董事会提名副经理和财务负责人聘任或解聘。

十三、经理可以参加公司三会吗?

答:经理依法可列席董事会。

是否参加股东会或监事会则由公司自己决定

十四、经理履行职务不当造成损失,由公司赔偿还是经理赔偿?

答:经理违背忠实勤勉义务,造成公司损失的,应当赔偿。

经理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赔偿,但是经理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也须赔偿。

《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以上规定,适用于其他高管。

十五、经理如何保障自身权益?

答: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可以享受社保待遇。

如果经理还兼任董事的,可以要求公司为其投保责任保险。

全自动公司内账管理系统

对于很多的会计人来说如何做一个优秀的内账?可能是必备技能..今天的超实用干货是《 全自动公司内账管理系统.xls 》全行业通用✅自动表格+智能系统一应俱全✅套用模板直接上手内账,公司内账从此明明白白!数量有限!扫码抓紧领到!

0 阅读:0

飞兰道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