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全国上下无比震惊和愤慨的唐山多名男子在烧烤店围殴女人的恶性暴力侵害案件发生的第二天,到当日午后时分,参与行凶且连夜作鸟兽状逃散藏匿的9名嫌疑人全部被捉拿归案。
唐山警方这次抓捕行动进行得很漂亮给力,真正体现了人民警察“雷厉风行、争分夺秒”的战斗力。
但是,后面的一则消息,又让不少网友“迷惑”了。
11日的晚间,河北省廊坊市公安局在其官方微博发布“警情通告”,称:根据省公安厅指定管辖,发生在唐山市路北区某烧烤店的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案件,由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侦查办理。我局将严格依法办案,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怎么唐山的案子,交给了廊坊的公安来办?这里面有什么学问吗?我现学现卖,就为诸位简要地解释一番。
一、公安办案的属地管辖和指定管辖通常来说,如果有案情发生,一般会由案件发生地所在的公安机关来负责立案调查、侦查审讯、办结移交等工作程序,这就是我国《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属地管辖”原则。
但是也有特殊情况。对于一些特别的刑事案件,可以由共同的上级机关指定管辖,交由别的公安机关负责侦办。这就是我国《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指定管辖”原则。
近几年以来的司法实践表明,一些重大案件,比如涉黑、重大职务犯罪等,采用异地侦办的越来越多,也取得积极的效果。案件(主要是刑事案件)侦查侦国的“指定管辖”对于侦查机关正确、及时、公正的办理特殊案件、提高诉讼效率、提高打击犯罪力度、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实现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唐山案“指定管辖”背后的深意唐山烧烤店多名男子围殴女人案,影响恶劣、民愤极大。河北省公安厅指定该案件由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侦查办理,充分表明省厅对此案侦破工作的高度重视。个中含意耐人寻味。
1、充分行使“回避原则”,有利于减少案件发生地的非必要滋扰,保证案件侦办结果的公平公正。
2、上级机关可能已经敏锐地意识到此案不只是一件简单寻常的街头斗殴寻衅滋事案件,背后可能涉及一些错综复杂的“伞网”勾连,如果由属地公安机关侦办,可能受到很多人为因素和环境因素的影响,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阻碍多、难度大、进展慢、效率低,无法给高度关注此案的全国人民一个满意的交代。如果案件侦办的进展不顺,必然引起人们的猜疑和不满,流言四起,给安定的社会局面造成负面的影响。
希望河北的警方呼应人民群众的关切,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秉持程序正义的法治精神,不枉不纵、不偏不倚,早日办结此案,严惩凶手,还还伤者一个公道、法律一个正义、还社会一个稳定,不负人民群众的殷殷期许!
现在一切浮出水面,所以回到起点,想问问,为什么110凌晨2点多报的警,3个多小时后才出警,寻求答案
希望网上判决!同意判处主犯死刑的举手!
也算深谋远虑
廊坊算异地吗?
为了能公平,公正审理,应跨省为好。
看看出警记录就明白了,记录不会藏掖。
异地办案有可能是为了把这件事查清楚,也有可能是大佬太大,想围魏救赵,希望是第一种,第二种就可怕了
强烈要求公安部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