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不该一刀切?医院检查结果互不相认,国家卫健委回应

浩哥爱讲史 2024-11-18 10:56:35

对于患者来说,“获得感”很简单:减少不必要的检查,让数据多跑腿,人少跑路。

医院里的X光,B超等等,是一项主要来源之一,还有很多医院实行外包,利益按照协议划分。其他医院的片子都不认同,需要重新拍片。还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就是住院满15天要办理出院或者转院,然后在重新办理住院等。既增加了患者的各种费用和时间,也给国家造成更多的资源和医保的浪费。

可是人命关天的事岂能一刀切?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比如像血脂、尿酸之类的指标短时间内可以互认,但像白细胞、血红蛋白、心肌酶等实时变化的指标怎么能不复查?

关键是有时不同医院的检查结果相差甚远,认哪一家?如认第一家,它不准怎么办?多数情况下就是因为怕诊断不准才换医院看病。有时候医生直接说检查结果与临床症状相矛盾不会看,建议换医院。

医院检查互不认:患者真是“受够了”!

去医院做检查,可能大家都有这样的体验:辛辛苦苦拍好的片子,跑到另一家医院后,人家压根不认!说什么“片子不清晰”“数据不准”,要重做一遍。这一折腾,既浪费患者的时间,又增加了不少医疗费用。表面上看是“标准不一”,可仔细琢磨,里头可不是“说辞”这么简单。

其实不少医院的X光、B超检查都已经外包,医院和第三方按照协议“分账”。你在一家医院拍的片子,到了另一家医院,利益没法分配,自然就成了“不认”的理由。这种操作让患者明明刚拍过片,到了别的医院却得“二次消费”。背后不就是外包利润分成的考量吗?对于患者来说,这一轮折腾的费用,是白白从医保和自己口袋里出。

再来看看住院的另一条“潜规则”:住院超过15天得出院或转院,这不只是医院“想不开”,而是受医保资金影响。因为医保在住院报销上有封顶,如果患者长时间住在同一医院,费用攀升对医院不划算,因此就“建议”你出院或者转到其他医院。可你病好了没?能不能出院?患者的康复进程成了次要考虑,倒是“费用分配”成了重点。

针对检查互不认的现象,国家卫健委已开始关注。大家都希望检查结果能跨医院通用,省时省钱。然而,医疗行业内部的利益分割、标准差异,让医院成了“独立王国”。关键问题是,互不认的背后,患者成了看病过程中来回折腾的受害者。

这次国家卫健委的回应,至少说明政策层面开始重视这个“通病”。不管是否“一刀切”,患者最需要的是连贯、规范的医疗服务。医改的初衷在于减轻患者负担,希望在政策执行中能让患者看病更省心,而不是让他们在每家医院“重新来过”。

看病难、检查难:资源浪费与患者折腾何时休?

黑龙江绥化的网友“无为”吐槽了一句真心话:看病难一直都在。尤其是到了大医院,要么几天排不上检查号,要么检查结果在医院间互不承认,患者只能一次次重新排队、重新花钱,资源浪费和患者折腾成了家常便饭。患者急需的是检查结果能在医院间共享互认,别让看病成了“轮回”。

不少患者有切身体会:刚在小医院做完检查,带着片子和报告去大医院复诊,结果医生一看直接说“不认,重做”。患者抱怨检查结果互不认,医院却能有一大堆“正当理由”,有的说小医院设备落后,有的说数据不准确……不管真假,这些“理由”最终都让患者花了“冤枉钱”。病还没治呢,钱包已经瘦了不少。

更夸张的是,有的患者病情紧急,跑去几家医院,每次都要重做检查。如此一来,不仅增加了患者经济负担,还大大拖延了治疗时间。每次医院间的“互不认”,都是让患者为医疗资源的“分割”交学费。

国家卫健委的回应让人心生期待,表示要推进全国医疗机构信息互通共享,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实现检查结果共享。听起来很理想,但现实却不容乐观。患者们急需的,不是“不断推广”或“持续推进”,而是实实在在的实施。

目前全国范围内,不同医院的信息系统依然各自为战,根本谈不上互联互通。患者的电子健康档案若能像身份证一样“一卡通”,那么在任何医院看病时医生都可以轻松查阅过往病史,减少重复检查,节省时间和金钱。可惜的是,这样的理想状况至今仍在路上。

医院检查互不认:是真“医疗质量”,还是让患者“跑断腿”?

但问题来了,哪些能互认,哪些不能?是合理检查,还是让患者多跑几次医院?

一个是有纠纷怕说不清。医院没挣到钱可能也影响医生收入。出现医患矛盾以谁为准责任分不清。患者倾家荡产,效果不佳,医生成背锅侠。

每个医院设备功能不一样,大医院的往往是比较新式的,结果更准确的,还是不能一刀切,患者换不同医院也是想看看之前的检查有没有误判。

医院之间不认彼此的检查结果,有时确实因为设备标准和校准差异,但有些差距也让人疑惑。比如,有人在一家医院测了血脂指标,转院一测,数值就“坐电梯”一样变化。若患者本身没有其他症状,医生多半会质疑结果的准确性,让患者再重做一次,浪费时间和金钱。尤其是心肌酶、白细胞这样的实时指标,短时间内有变化正常,可要是每家医院给出的差异都大得离谱,这让患者也难以信任。

说到这里,不是每种检查都适合互认。有时候医生会根据病情的复杂性判断是否需要复查,毕竟诊断结果与临床症状不吻合时,为了精准治疗而重新检查是合理的。

关键就在于,什么情况下“复查”是必要的,什么情况下可以接受其他医院的检查结果。统一的标准尚未出台,但既然人命关天,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而不是一味地“互不认”或者“全认”。

结语

医疗行业中,检查设备标准不同是个事实,但也不可忽视部分医院互不认检查背后可能存在的“利益驱动”。当患者被要求重新做检查,特别是一些收费高的项目时,很难不怀疑这是否也是医院盈利的一种“操作”。

卫健委的回应,体现了推动检查互认的意向,但在实际操作中,如何平衡医疗质量与患者负担,是个复杂的过程。我们期待一种更透明、合规的制度,能真正减轻患者看病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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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哥爱讲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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